国家的“四免一关怀”政策包括哪些内容?
“四免一关怀”政策指的是:第一,免费的抗病毒治疗。向农村艾滋病病人和城镇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人免费提供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药品;对农村和城镇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适当减免抗机会性感染治疗药品的费用。第二,免费的自愿咨询检测。向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医|学教育网整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和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可以提供免费的自愿咨询检测。第三,免费的母婴阻断。向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免费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治疗和咨询。第四,免费的义务教育。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人遗留的孤儿和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免收杂费、书本费;接受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应当减免学费等相关费用。第五,关怀艾滋病病人以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对生活困难并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给予生活救助。扶持有劳动能力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和工作。
四免一关怀的政策内容
“四免一关怀”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艾滋病防治最有力的政策措施之一。其中“四免”指的是:(1)对农村居民和城镇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经济困难人员中的艾滋病病人免费提供抗病毒治疗药物;(2)实施免费自愿咨询检测;(3)对艾滋病患者的孤儿实行免费上学;(4)对艾滋病孕妇实施免费艾滋病咨询、筛查和抗病毒药物治疗,减少母婴传播。“一关怀”指的是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患者纳入政府救助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生活救济,并积极扶持有生产能力的艾滋病患者参加生产活动。“四免一关怀”是一种制度,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艾滋病防治最有力的政策措施之一。“四免一关怀”政策所体现的对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支持、治疗、关怀与非歧视原则,是全面性教育的重要内容。该政策极大地降低了我国的艾滋病病死率,对我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帮助巨大。法律依据《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下列艾滋病防治关怀、救助措施:(一)向农村艾滋病病人和城镇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人免费提供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药品;(二)对农村和城镇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适当减免抗机会性感染治疗药品的费用;(三)向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四)向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免费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治疗和咨询。第四十五条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人遗留的孤儿和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免收杂费、书本费;接受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应当减免学费等相关费用。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生活困难并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给予生活救助。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创造条件,扶持有劳动能力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和工作。
什么是四免一关怀政策
1、国家的“四免一关怀”政策内容有如下:1.对农村居民和城镇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保障制度的经济困难人员中的艾滋病病人免费提供抗病毒药物。2、2.在全国范围内为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3、3.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免费提供免费母婴阻断药物及婴儿检测试剂。4、4.对艾滋病病人的孤儿免收上学费用。5、一关怀是指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人纳入政府救助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生活救济。6、扩展资料:自2003年我国政府提出对艾滋病防治实行“四免一关怀”政策以来,云南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救助工作深入开展,切实保障了他们的生存权益,为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7、由于云南省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实行的关怀救助政策措施有力,落实到位,没有因为关怀救助执行不力,导致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在健康扶贫的工作上掉队,此项工作成效明显。8、完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救助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切实加强对云南省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关怀救助,建立和完善关怀救助的长效机制,加大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关怀救助力度,云南省先后出台了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关怀救助政策和措施,使他们充分感受党和国家的关怀关爱。9、 2011年省原卫生厅制定和实施了云南省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云卫发〔2011〕1058号),全省逐步推行将农村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10、截至2016年12月,累计对3701例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给予新农合重大疾病补偿1547.7万元。11、2012年,云南省民政厅联合云南省防治艾滋病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困难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云民社救〔2012〕8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基础工作,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纳入城乡低保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各州(市)、县民政部门和疾控中心、防艾办(局)建立长效信息共享制度、例会制度、季度统计上报制度,把艾滋感染者和病人的救助纳入城乡低保日常工作范畴。
四免一关怀的政策内容
法律分析:1.“四免”分别是:(1)农村居民和城镇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经济困难人员中的艾滋病病人,可到当地卫生部门指定的传染病医院或设有传染病区(科)的综合医院服用免费的抗病毒药物,接受抗病毒治疗;(2)所有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和病毒检测的人员,都可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等机构,得到免费咨询和艾滋病病毒抗体初筛检测;(3)对已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由当地承担艾滋病抗病毒治疗任务的医院提供健康咨询、产前指导和分娩服务,及时免费提供母婴阻断药物和婴儿检测试剂;(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通过多种途径筹集经费,开展艾滋病遗孤的心理康复,为其提供免费义务教育。2. “一关怀”指的是国家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提供救治关怀,各级政府将经济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属,纳入政府补助范围,按有关社会救济政策的规定给予生活补助;扶助有生产能力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活动,增加其收入。法律依据:《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下列艾滋病防治关怀、救助措施:(一)向农村艾滋病病人和城镇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人免费提供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药品;(二)对农村和城镇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适当减免抗机会性感染治疗药品的费用;(三)向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四)向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免费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治疗和咨询。第四十五条 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人遗留的孤儿和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免收杂费、书本费;接受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应当减免学费等相关费用。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生活困难并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给予生活救助。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创造条件,扶持有劳动能力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