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三公经费管理规定: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和压缩因公出国费用、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努力降低行政事业成本,不断提高机关效能,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所产生的费用,其中,因公出国经费包括公务出国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为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包括在接待中发生的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等支出。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适用本规定。其中,事业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