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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科举制度等级

时间:2023-06-04 03:17:55 编辑:阿旭

科举是我国古代首创的朝廷选拔人才的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那古代科举考试分几个等级呢?

童生,第一级县试,是刚开始学习的小孩。

秀才,第二级府试,最低级的考试合格者称为生员,也叫秀才。

举人,第三级院试,秀才应三年一度的乡武,合格者称为举人。

贡士,第四级乡试,参加全国范围科举考试及格后获得的资格。

进士,第五级会试,举人参加在北京的会试殿试,合格者称为进士。

探花,第六级殿试,殿试第三名称探花。

榜眼,第六级殿试,殿试第二名称榜眼。

状元,第六级殿试,南宋以后,殿试第一名称状元。

综上,古代科举考试分县试、府试、院试、乡试、会试、殿试六个等级。

明、清时期的殿试,分为三甲:第一甲三名,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皆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名次排定后,要张挂黄榜公布,俗称为“金榜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