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孩替母写诉状离婚是因为父亲好吃懒做吗?
2018年2月1日上午,廖辉拿出800元钱,让妻子赵楠去买一部新手机。12岁的芳芳看到爸爸如此举动很是开心。这三个月来,爸爸性格大变,不仅没有再打过妈妈,还很顾家了。廖辉的这一改变,源于三个月前。爸爸打妈妈女孩拉妈妈到法院起诉离婚“叔叔,要离婚怎么办理?”2月1日上午,遂宁蓬溪县三凤法庭内,一名小女孩走进了法官旷国军的办公室,开口便问如何办理离婚。看着眼前身高不足150厘米的小女孩,旷国军很吃惊,小小年纪怎么能讲出这样的话?经过询问,原来要离婚的是小女孩的妈妈,后者在法庭大厅踌躇不前。旷国军走出办公室,看到大厅确实站着一名中年妇女,低着头不敢看法官,似乎充满害怕。小女孩大声喊:“妈妈,快过来!”听到女儿的喊声,中年妇女才抬起头,慢慢走进了旷国军的办公室。旷国军很快发现,中年妇女不善言辞,始终支支吾吾,反倒是小女孩,显得大大方方,法官的问话,基本由小女孩在回答。小女孩告诉法官,她叫芳芳,今年12岁,母亲名叫赵楠,今年47岁。1月31日晚上9点多,芳芳的爸爸廖辉喝醉酒后回家,将已经睡觉的赵楠叫醒,不由分说大吵大闹。赵楠回应了两句,廖辉便开始动手打人。赵楠忍无可忍,便大声说了一句:“你再这样,我就到法院起诉离婚。”“妈妈,我们走,不要这样的爸爸了,到法院离婚。”已经睡觉的芳芳也被吵醒,看到妈妈又被爸爸打了。事实上,这不是芳芳第一次看到爸爸打妈妈,她为妈妈打抱不平,拉着妈妈离家出走。赵楠收拾了身份证、户口本等,和芳芳一起离家了,当晚到一户亲戚家居住。2月1日一早,芳芳拉着赵楠赶了公共汽车,到了三凤法庭,要求起诉离婚。“其实我并不知道法院到底是做什么的,只是听妈妈说法院可以离婚,我就拉妈妈来了,我不能让妈妈一直被爸爸打。”5月2日上午,芳芳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多年来,爸爸只要一喝醉酒,就会和妈妈大吵大闹,还会动手打妈妈,她一直心疼妈妈,对爸爸的行为很是生气,“但妈妈一直比较犹豫,进了法庭不敢去见法官了,我就先去找法官了。”代母写诉状稚嫩的字迹写了三遍看着眼前有些害怕的赵楠,旷国军开始询问。“离婚,是你的意思么?”旷国军问。“是我的意思,他老是发脾气打人,我也害怕。”赵楠怯怯地答到。“爸爸一喝酒就凶得很,摔东西,打妈妈,我给妈妈说离婚算了。”小女孩在一旁回答。在确认了赵楠的请求后,旷国军开始讲解立案的程序,首先赵楠需要写一份民事诉状。但是,文化水平不高的赵楠,几乎只能写自己的名字。于是芳芳自告奋勇,提出代替妈妈写诉状。旷国军告诉芳芳,写离婚诉状需要写爸爸妈妈什么时候结婚,生育有几名子女,为什么离婚等。在旷国军的指导下,芳芳开始填写着诉状。毕竟从来没有写过,在诉状的“事实与理由”一栏,芳芳废话有些多,逻辑也不太清楚,多次涂改后,第一份诉状不得不废弃。法官又给了一份,芳芳继续第二次代写。这一次也有问题,仍然有很多口水话,很多字也不会写,涂了又改,改了又涂。撤销起诉爸爸道歉,说以后会慢慢改“你拉着你妈妈来离婚,不怕回家爸爸打你吗?”诉状写完,旷国军也为芳芳和赵楠的安全担心。“不怕,爸爸不得打我,而且我们也不得回去,我和妈妈到成都去找大姐。”芳芳说完,和妈妈一起离开了法庭。看着芳芳和母亲赵楠离去的背影,旷国军心中很不是滋味。当法官多年,他所见所听的,都是父母离婚不愿意孩子参与的情况,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孩子拉着妈妈来法院,还代妈妈写诉状离婚。“如此懂事的小女孩,怎么就不能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呢?”旷国军心中这样想着,拿起了电话,拨通了芳芳爸爸廖辉的电话。电话中,旷国军告知对方,妻子赵楠已经提起离婚诉讼。旷国军还在电话中对廖辉狠狠训诫了一番。2日,法官旷国军说,第一次电话中,廖辉态度仍然比较强硬,法庭不得不正式立案,并于2月24日开庭审理此案。不过,开庭那天,赵楠和廖辉都没有出现。最终,赵楠撤销了起诉。从法庭出来后,赵楠和芳芳确实没有回家,不过也没有到成都。用芳芳的话说,她们“不想让姐姐担心”。随后,母女俩在亲戚家住了两天。期间,廖辉给赵楠打了多次电话,但赵楠一直没接。他四处给亲戚打电话,一直没人告诉他母女两人在什么地方。不过,两天后,赵楠还是回家了。要过年了,她还是担心廖辉一个人把家弄乱了,想回去收拾一下。“回去后他就给我道歉,说当时太冲动了,以后会慢慢改。她也叫我不要说太多,他都知道,只是多年来形成的性格,需要慢慢改变。”2日,赵楠说,对于离婚,她是犹豫的,虽然大女儿、二女儿都已经成年了,但芳芳还小,家里经济条件又不宽裕,如果离婚了,又要出去租房等,“不仅经济上有更大的压力,不完整的家庭对芳芳也不好”。
2,没有房产证的回迁房能不能做财产保全?能的话需要举证哪些东西?
没有房产证的回迁房能做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的流程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担保。人民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 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5)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