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综试区有哪些政策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发展的政策措施,最具含金量的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 无票免税 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无票免税”政策。即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出口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2. 所得税核定征收 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综试区内符合一定条件的出口企业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统一按照 4% 确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其取得的收入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免税收入的,可享受免税收入优惠政策。 3. 通关便利化 通关便利化政策。跨境电商综试区内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商品出口,海关通过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便利措施进行监管验放,提高企业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 4. 放宽进口监管 放宽进口监管条件。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 接下来我们看看, 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目的 是什么呢? 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目的是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着力破解制约跨境电商发展当中深层次的问题和体制性难题,打造跨境电商完整产业链和生态链,逐步形成一套适应和引领跨境电商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规则,形成推动我国跨境电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最关键的一个字是“试”:解放思想、大胆地试。第二个词是“综合”:综合性,是系统设计的考量,不是孤立的,更不是所谓的一项优惠政策,而是一种制度性的创新。随着“综合试验区 + 试点城市”齐头并进,跨境电商的政策红利也在不断加码,催生行业大发展。 最后,我们看看跨境电商试验区的定位和目标是什么? 1 、 杭州:作为国内首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杭州在方案中提出,通过构建信息共享体系、金融服务体系、智能物流体系、电商信用体系、统计监测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以及线上“单一窗口”平台和线下“综合园区”平台等“六体系两平台”,实现跨境电子商务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合一”。其他综合试验区对这种“平台+体系”的做法进行了广泛借鉴,并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平台和体系的数量有所微调。 2 、 郑州:郑州综合试验区提出的主要任务是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建设“三平台七体系”。其中,“三平台”分别是指“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综合园区”发展平台、人才培养和企业孵化平台;“七体系”包括信息共享体系、金融服务体系、智能物流体系、信用管理体系、质量安全体系、统计监测体系、风险防控体系。 3 、 宁波:提出的主要任务是“建设三大平台、拓展四大服务功能、构建五大服务体系”。三大平台包括跨境电商综合信息平台、跨境电商园区平台、跨境电商物流平台。四大服务功能包括可交易服务、快捷结算服务、便利商务服务、协同物流服务。五大服务体系包括信息共享体系、风险防控体系、金融支撑体系、企业化体系、人才建设体系。 上述只是简单罗列几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主要任务,由于各地区位和定位存在差异,在具体的发展目标上各地也颇有不同。例如,广州提出建设成为全国跨境电子商务中心城市和发展高地;郑州则希望建设成为进出口商品集疏交易示范区、对外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监管服务模式创新探索区、内外贸融合发展试验区;深圳提出要深化深圳与香港之间的电子商务合作。 值得注意的是,郑州、苏州、宁波、青岛等综合试验区的方案中都提出,希望能通过跨境电商的发展促进传统贸易转型升级,扩大内需,提升进出口,在多位分析人士看来,这也是地方如此重视跨境电商的原因之一。
截止2022年底我国有哪些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截止2022年底,我国已经建立了多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包括:1. 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成立于2015年,主要聚焦于跨境电商平台、海外仓储物流、支付清关等领域。2. 南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成立于2015年,主要聚焦于大数据、物流、金融等领域。3. 重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成立于2016年,主要聚焦于跨境电商平台建设、仓储物流、支付结算等领域。4. 广州南沙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成立于2017年,主要聚焦于海外仓储、物流配送、清关通关等领域。5. 福建平潭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成立于2018年,主要聚焦于海外营销、供应链金融、智能化管理等领域。6. 宁波舟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成立于2019年,主要聚焦于全球采购中心建设、国际物流、跨境支付等领域。7. 青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成立于2019年,主要聚焦于跨境电商平台、智能化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以上是截止2022年底我国已经建立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未来还可能会有新的试验区建立。这些试验区的建设旨在推动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高我国在全球数字贸易中的竞争力。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内容有哪些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近年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和更深程度推进,创新创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对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结构升级、扩大就业和改善民生、营造公平营商环境和创新社会氛围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发展形势出台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后,税务总局围绕创新创业的主要环节和关键领域进一步梳理归并成120项税费优惠政策措施,覆盖企业整个生命周期。
一、企业初创期税费优惠
企业初创期,除了普惠式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特殊群体创业或者吸纳特殊群体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军转干部、随军家属、残疾人、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长期来华定居专家等)还能享受特殊的税费优惠。同时,国家还对扶持企业成长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业就业平台,创投企业、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等给予税收优惠,充分发挥集聚效应,给予企业金融支持。具体包括:
(一)小微企业税费优惠
1.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2.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4.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5.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部分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
6.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地方“六税两费”
7.小型微利企业减征地方“六税两费”
8.个体工商户减征地方“六税两费”
9.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
10.中小微企业购置设备器具按一定比例一次性税前扣除
11.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12.符合条件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3.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
14.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5.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16.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费优惠
17.重点群体创业税费扣减
18.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费扣减
19.退役士兵创业税费扣减
20.吸纳退役士兵就业税费扣减
21.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
22.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
23.安置随军家属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24.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免征增值税
25.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免征个人所得税
26.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27.残疾人创业免征增值税
28.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即征即退
29.特殊教育校办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30.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31.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32.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33.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自用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三)创业就业平台税收优惠
34.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免征增值税
35.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免征房产税
36.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7.大学科技园免征增值税
38.大学科技园免征房产税
39.大学科技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创业投资税收优惠
40.创投企业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41.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42.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43.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抵扣从合伙企业分得的所得
44.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抵扣从合伙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
45.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46.创业投资企业灵活选择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核算方式
47.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行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48.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内重点产业减征企业所得税
49.上海市浦东新区特定区域内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
(五)金融支持税收优惠
50.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增值税优惠政策
51.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52.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53.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
54.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55.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56.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
57.金融企业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
58.金融企业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
59.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60.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61.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
62.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63.为农户及小型微型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及再担保业务免征增值税
64.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65.金融机构向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66.农牧保险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项目免征增值税
67.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减计企业所得税收入
68.个人转让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免征增值税
69.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70.支持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原始权益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71.支持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公司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72.账簿印花税减免
二、企业成长期税费优惠
(一)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73.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7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75.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企业所得税100%加计扣除
76.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企业所得税100%加计扣除
77.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三)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78.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
79.制造业及部分服务业企业符合条件的仪器、设备加速折旧
(四)进口科研技术装备用品税收优惠
80.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免征增值税
81.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等单位进口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五)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
82.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83.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
84.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定区域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
(六)科研创新人才税收优惠
85.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股权奖励延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86.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员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87.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88.获得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
89.获得上市公司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适当延长纳税期限
90.企业以及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缴纳所得税
91.由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国际组织对科技人员颁发的科技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92.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减免个人所得税
三、企业成熟期税费优惠
(一)高新技术类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税收优惠
93.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94.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
95.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96.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二)软件企业税收优惠
97.软件产品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
98.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99.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100.软件企业取得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企业所得税政策
101.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职工培训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税前扣除
102.企业外购软件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
(三)集成电路企业税费优惠
103.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
104.集成电路企业退还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在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
105.承建集成电路重大项目的企业进口新设备可分期缴纳进口增值税
106.线宽小于0.8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107.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108.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109.投资额超过15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110.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28纳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111.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65纳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112.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130纳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113.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130纳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延长亏损结转年限
114.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115.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116.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生产设备缩短折旧年限
(四)动漫企业税收优惠
117.销售自主开发生产动漫软件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
118.符合条件的动漫设计等服务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119.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
120.符合条件的动漫企业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昆明注册公司】疑问,外资在国内开办企业有行业限制吗?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又缩短了!新版清单列出122项特别管理措施,其中,有限制性措施85条,禁止性措施37条。据统计,2015版“负面清单”比2014年版减少17条,新版“负面清单”统一适用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一、农、林、牧、渔业(一)种业1.禁止投资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的研发、养殖、种植以及相关繁殖材料的生产(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2.禁止投资农作物、种畜禽、水产苗种转基因品种选育及其转基因种子(苗)生产。3.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4.未经批准,禁止采集农作物种质资源。(二)渔业捕捞5.在中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活动,须经中国政府批准。6.不批准以合作、合资等方式引进渔船在管辖水域作业的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二、采矿业(三)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勘探开发7.对中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自然资源进行勘查、开发活动或在中国大陆架上为任何目的进行钻探,须经中国政府批准。(四)石油和天然气开采8.石油、天然气(含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的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五)稀土和稀有矿采选9.禁止投资稀土勘查、开采及选矿;未经允许,禁止进入稀土矿区或取得矿山地质资料、矿石样品及生产工艺技术。10.禁止投资钨、钼、锡、锑、萤石的勘查、开采。11.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选矿。(六)金属矿及非金属矿采选12.贵金属(金、银、铂族)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13.锂矿开采、选矿,属于限制类。14.石墨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三、制造业(七)航空制造15.干线、支线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3吨级及以上民用直升机设计与制造,地面、水面效应飞机制造及无人机、浮空器设计与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6.通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限于合资、合作。(八)船舶制造17.船用低、中速柴油机及曲轴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8.海洋工程装备(含模块)制造与修理,须由中方控股。19.船舶(含分段)修理、设计与制造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九)汽车制造20.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制造属于限制类,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如与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国内其他汽车生产企业可不受两家的限制。21.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须使用自有品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已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十)轨道交通设备制造22.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制造限于合资、合作(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配套的乘客服务设施和设备的研发、设计与制造,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相关的轨道和桥梁设备研发、设计与制造,电气化铁路设备和器材制造,铁路客车排污设备制造等除外)。23.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设备国产化比例须达到70%及以上。(十一)通信设备制造24.民用卫星设计与制造、民用卫星有效载荷制造须由中方控股。25.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件生产属于限制类。(十二)矿产冶炼和压延加工26.钨、钼、锡(锡化合物除外)、锑(含氧化锑和硫化锑)等稀有金属冶炼属于限制类。27.稀土冶炼、分离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28.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十三)医药制造29.禁止投资列入《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国稀有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的中药材加工。30.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十四)其他制造业31.禁止投资象牙雕刻、虎骨加工、宣纸和墨锭生产等民族传统工艺。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十五)原子能32.核电站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33.核燃料、核材料、铀产品以及相关核技术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由具有资质的中央企业实行专营。34.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才可从事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活动。(十六)管网设施35.城市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36.电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五、批发和零售业(十七)专营及特许经营37.对烟草实行专营制度。烟草专卖品(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销售、进出口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禁止投资烟叶、卷烟、复烤烟叶及其他烟草制品的批发、零售。38.对中央储备粮(油)实行专营制度。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含中央储备油)的收购、储存、经营和管理。39.对免税商品销售业务实行特许经营和集中统一管理。40.对彩票发行、销售实行特许经营,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十八)道路运输41.公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十九)铁路运输42.铁路干线路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43.铁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二十)水上运输44.水上运输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国际船舶运输企业除外)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且不得经营以下业务:(1)中国国内水路运输业务,包括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水路运输业务;(2)国内船舶管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和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45.船舶代理外资比例不超过51%。46.外轮理货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47.水路运输经营者不得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中国政府许可的特殊情形除外。48.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由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舶经营。外国籍船舶经营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须经中国政府批准。(二十一)公共航空运输49.公共航空运输企业须由中方控股,单一外国投资者(包括其关联企业)投资比例不超过25%。50.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1.外国航空器经营人不得经营中国境内两点之间的运输。52.只有中国指定承运人可以经营中国与其他缔约方签订的双边运输协议确定的双边航空运输市场。(二十二)通用航空53.允许以合资方式投资专门从事农、林、渔作业的通用航空企业,其他通用航空企业须由中方控股。54.通用航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5.禁止外籍航空器或者外籍人员从事航空摄影、遥感测绘、矿产资源勘查等重要专业领域的通用航空飞行。(二十三)民用机场与空中交通管制56.禁止投资和经营空中交通管制系统。57.民用机场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相对控股。(二十四)邮政58.禁止投资邮政企业和经营邮政服务。59.禁止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十五)电信传输服务60.电信公司属于限制类,限于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其中:增值电信业务(电子商务除外)外资比例不超过50%,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须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且公司中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二十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61.禁止投资互联网新闻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网络文化经营(音乐除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公众发布信息服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2.禁止从事互联网地图编制和出版活动(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与外国投资者进行涉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合作,应报经中国政府进行安全评估。八、金融业(二十七)银行业股东机构类型要求64.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为金融机构或特定类型机构。具体要求:(1)外商独资银行股东、中外合资银行外方股东应为金融机构,且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应为商业银行;(2)投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3)投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的应为境外银行;(4)投资金融租赁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或融资租赁公司;(5)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应为金融机构;(6)投资货币经纪公司的应为货币经纪公司;(7)投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且不得参与发起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8)法律法规未明确的应为金融机构。(二十八)银行业资质要求65.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须符合一定数额的总资产要求,具体包括:(1)外资法人银行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外国银行分行的母行;(2)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境外投资者;(3)法律法规未明确不适用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境外投资者。66.境外投资者投资货币经纪公司须满足相关业务年限、全球机构网络和资讯通信网络等特定条件。(二十九)银行业股比要求67.境外投资者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受单一股东和合计持股比例限制。(三十)外资银行68.除符合股东机构类型要求和资质要求外,外资银行还受限于以下条件:(1)外国银行分行不可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允许经营的“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从事银行卡业务”,除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外,外国银行分行不得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2)外国银行分行应当由总行无偿拨付营运资金,营运资金的一部分应以特定形式存在并符合相应管理要求;(3)外国银行分行须满足人民币营运资金充足性(8%)要求;(4)外资银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须满足最低开业时间要求。(三十一)期货公司69.期货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三十二)证券公司70.证券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71.单个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0%;全部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5%。(三十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7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三十四)证券和期货交易73.不得成为证券交易所的普通会员和期货交易所的会员。74.不得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以及期货账户。(三十五)保险机构设立75.保险公司属于限制类(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低于75%。76.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以及投资入股保险公司的境外金融机构(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上市保险公司股票的除外),须符合中国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经营年限、总资产等条件。(三十六)保险业务77.非经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外资保险公司不得与其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的分出或者分入业务。九、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三十七)会计审计78.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或履行最高管理职责的其他职务),须具有中国国籍。(三十八)法律服务79.外国律师事务所只能以代表机构的方式进入中国,在华设立代表机构、派驻代表,须经中国司法行政部门许可。80.禁止从事中国法律事务,不得成为国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81.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不得聘用中国执业律师,聘用的辅助人员不得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三十九)统计调查82.实行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制度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制度。83.禁止投资社会调查。84.市场调查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其中广播电视收听、收视调查须由中方控股。85.评级服务属于限制类。(四十)其他商务服务86.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须为具有境内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四十一)专业技术服务87.禁止投资大地测量、海洋测绘、测绘航空摄影、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形图、世界政区地图、全国政区地图、省级及以下政区地图、全国性教学地图、地方性教学地图和真三维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编制,区域性的地质填图、矿产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遥感地质等调查。88.测绘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89.禁止投资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90.禁止设立和运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十一、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四十二)动植物资源保护91.禁止投资国家保护的原产于中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92.禁止采集或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十二、教育(四十三)教育93.外国教育机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单独设立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包括非学制类职业技能培训)。94.外国教育机构可以同中国教育机构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中外合作办学者可以合作举办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但是:(1)不得举办实施义务教育和实施军事、警察、政治和党校等特殊领域教育机构;(2)外国宗教组织、宗教机构、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职人员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合作办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得进行宗教教育和开展宗教活动;(3)普通高中教育机构、高等教育机构和学前教育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主导(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中方组成人员不得少于1/2;教育教学活动和课程教材须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十三、卫生和社会工作(四十四)医疗95.医疗机构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十四、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四十五)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制作、经营96.禁止投资设立和经营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时段栏目、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包括差转台、收转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站〕及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等),禁止从事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97.禁止投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98.对境外卫星频道落地实行审批制度。引进境外影视剧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指定的单位申报。99.对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实行许可制度。(四十六)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金融信息100.禁止投资设立通讯社、报刊社、出版社以及新闻机构。101.外国新闻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新闻机构、向中国派遣常驻记者,应当经中国政府批准。102.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提供新闻的服务业务须由中国政府审批。103.禁止投资经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业务;禁止经营报刊版面。104.中外新闻机构业务合作、中外合作新闻出版项目,须中方主导,且须经中国政府批准(经中国政府批准,允许境内科学技术类期刊与境外期刊建立版权合作关系,合作期限不超过5年,合作期满需延长的,须再次申请报批。中方掌握内容的终审权,外方人员不得参与中方期刊的编辑、出版活动)。105.禁止从事电影、广播电视节目、美术品和数字文献数据库及其出版物等文化产品进口业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106.出版物印刷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107.未经中国政府批准,禁止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108.境外传媒(包括外国和港澳台地区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公司以及广播、电影、电视等大众传播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设立代理机构或编辑部。如需设立办事机构,须经审批。(四十七)电影制作、发行、放映109.禁止投资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院线公司。110.中国政府对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实行许可制度。111.电影院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放映电影片,应当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国产电影片与进口电影片放映的时间比例。放映单位年放映国产电影片的时间不得低于年放映电影片时间总和的2/3。(四十八)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及考古112.禁止投资和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文物购销企业。113.禁止投资和运营国有文物博物馆。114.禁止不可移动文物及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抵押、出租给外国人。115.禁止设立与经营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机构。116.境外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应采取与中国合作的形式并经专门审批许可。(四十九)文化娱乐117.禁止设立文艺表演团体。118.演出经纪机构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为本省市提供服务的除外)。119.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十五、所有行业(五十)所有行业120.不得作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从事经营活动。12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以及标注有“限于合资”、“限于合作”、“限于合资、合作”、“中方控股”、“中方相对控股”和有外资比例要求的项目,不得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122.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境外投资者以其持有的中国境内企业股权出资涉及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的,按现行规定办理。查询各地区业务请点击:长沙公司注册,南京公司注册,苏州公司注册工商注册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
昆明工商注册:疑问,外资在国内开办企业有行业限制吗?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又缩短了!新版清单列出122项特别管理措施,其中,有限制性措施85条,禁止性措施37条。据统计,2015版“负面清单”比2014年版减少17条,新版“负面清单”统一适用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一、农、林、牧、渔业(一)种业1.禁止投资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的研发、养殖、种植以及相关繁殖材料的生产(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2.禁止投资农作物、种畜禽、水产苗种转基因品种选育及其转基因种子(苗)生产。3.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4.未经批准,禁止采集农作物种质资源。(二)渔业捕捞5.在中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活动,须经中国政府批准。6.不批准以合作、合资等方式引进渔船在管辖水域作业的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二、采矿业(三)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勘探开发7.对中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自然资源进行勘查、开发活动或在中国大陆架上为任何目的进行钻探,须经中国政府批准。(四)石油和天然气开采8.石油、天然气(含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的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五)稀土和稀有矿采选9.禁止投资稀土勘查、开采及选矿;未经允许,禁止进入稀土矿区或取得矿山地质资料、矿石样品及生产工艺技术。10.禁止投资钨、钼、锡、锑、萤石的勘查、开采。11.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选矿。(六)金属矿及非金属矿采选12.贵金属(金、银、铂族)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13.锂矿开采、选矿,属于限制类。14.石墨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三、制造业(七)航空制造15.干线、支线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3吨级及以上民用直升机设计与制造,地面、水面效应飞机制造及无人机、浮空器设计与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6.通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限于合资、合作。(八)船舶制造17.船用低、中速柴油机及曲轴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8.海洋工程装备(含模块)制造与修理,须由中方控股。19.船舶(含分段)修理、设计与制造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九)汽车制造20.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制造属于限制类,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如与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国内其他汽车生产企业可不受两家的限制。21.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须使用自有品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已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十)轨道交通设备制造22.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制造限于合资、合作(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配套的乘客服务设施和设备的研发、设计与制造,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相关的轨道和桥梁设备研发、设计与制造,电气化铁路设备和器材制造,铁路客车排污设备制造等除外)。23.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设备国产化比例须达到70%及以上。(十一)通信设备制造24.民用卫星设计与制造、民用卫星有效载荷制造须由中方控股。25.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件生产属于限制类。(十二)矿产冶炼和压延加工26.钨、钼、锡(锡化合物除外)、锑(含氧化锑和硫化锑)等稀有金属冶炼属于限制类。27.稀土冶炼、分离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28.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十三)医药制造29.禁止投资列入《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国稀有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的中药材加工。30.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十四)其他制造业31.禁止投资象牙雕刻、虎骨加工、宣纸和墨锭生产等民族传统工艺。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十五)原子能32.核电站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33.核燃料、核材料、铀产品以及相关核技术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由具有资质的中央企业实行专营。34.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才可从事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活动。(十六)管网设施35.城市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36.电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五、批发和零售业(十七)专营及特许经营37.对烟草实行专营制度。烟草专卖品(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销售、进出口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禁止投资烟叶、卷烟、复烤烟叶及其他烟草制品的批发、零售。38.对中央储备粮(油)实行专营制度。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含中央储备油)的收购、储存、经营和管理。39.对免税商品销售业务实行特许经营和集中统一管理。40.对彩票发行、销售实行特许经营,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十八)道路运输41.公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十九)铁路运输42.铁路干线路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43.铁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二十)水上运输44.水上运输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国际船舶运输企业除外)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且不得经营以下业务:(1)中国国内水路运输业务,包括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水路运输业务;(2)国内船舶管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和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45.船舶代理外资比例不超过51%。46.外轮理货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47.水路运输经营者不得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中国政府许可的特殊情形除外。48.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由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舶经营。外国籍船舶经营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须经中国政府批准。(二十一)公共航空运输49.公共航空运输企业须由中方控股,单一外国投资者(包括其关联企业)投资比例不超过25%。50.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1.外国航空器经营人不得经营中国境内两点之间的运输。52.只有中国指定承运人可以经营中国与其他缔约方签订的双边运输协议确定的双边航空运输市场。(二十二)通用航空53.允许以合资方式投资专门从事农、林、渔作业的通用航空企业,其他通用航空企业须由中方控股。54.通用航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5.禁止外籍航空器或者外籍人员从事航空摄影、遥感测绘、矿产资源勘查等重要专业领域的通用航空飞行。(二十三)民用机场与空中交通管制56.禁止投资和经营空中交通管制系统。57.民用机场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相对控股。(二十四)邮政58.禁止投资邮政企业和经营邮政服务。59.禁止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十五)电信传输服务60.电信公司属于限制类,限于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其中:增值电信业务(电子商务除外)外资比例不超过50%,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须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且公司中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二十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61.禁止投资互联网新闻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网络文化经营(音乐除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公众发布信息服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2.禁止从事互联网地图编制和出版活动(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与外国投资者进行涉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合作,应报经中国政府进行安全评估。八、金融业(二十七)银行业股东机构类型要求64.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为金融机构或特定类型机构。具体要求:(1)外商独资银行股东、中外合资银行外方股东应为金融机构,且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应为商业银行;(2)投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3)投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的应为境外银行;(4)投资金融租赁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或融资租赁公司;(5)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应为金融机构;(6)投资货币经纪公司的应为货币经纪公司;(7)投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且不得参与发起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8)法律法规未明确的应为金融机构。(二十八)银行业资质要求65.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须符合一定数额的总资产要求,具体包括:(1)外资法人银行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外国银行分行的母行;(2)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境外投资者;(3)法律法规未明确不适用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境外投资者。66.境外投资者投资货币经纪公司须满足相关业务年限、全球机构网络和资讯通信网络等特定条件。(二十九)银行业股比要求67.境外投资者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受单一股东和合计持股比例限制。(三十)外资银行68.除符合股东机构类型要求和资质要求外,外资银行还受限于以下条件:(1)外国银行分行不可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允许经营的“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从事银行卡业务”,除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外,外国银行分行不得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2)外国银行分行应当由总行无偿拨付营运资金,营运资金的一部分应以特定形式存在并符合相应管理要求;(3)外国银行分行须满足人民币营运资金充足性(8%)要求;(4)外资银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须满足最低开业时间要求。(三十一)期货公司69.期货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三十二)证券公司70.证券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71.单个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0%;全部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5%。(三十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7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三十四)证券和期货交易73.不得成为证券交易所的普通会员和期货交易所的会员。74.不得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以及期货账户。(三十五)保险机构设立75.保险公司属于限制类(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低于75%。76.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以及投资入股保险公司的境外金融机构(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上市保险公司股票的除外),须符合中国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经营年限、总资产等条件。(三十六)保险业务77.非经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外资保险公司不得与其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的分出或者分入业务。九、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三十七)会计审计78.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或履行最高管理职责的其他职务),须具有中国国籍。(三十八)法律服务79.外国律师事务所只能以代表机构的方式进入中国,在华设立代表机构、派驻代表,须经中国司法行政部门许可。80.禁止从事中国法律事务,不得成为国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81.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不得聘用中国执业律师,聘用的辅助人员不得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三十九)统计调查82.实行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制度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制度。83.禁止投资社会调查。84.市场调查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其中广播电视收听、收视调查须由中方控股。85.评级服务属于限制类。(四十)其他商务服务86.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须为具有境内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四十一)专业技术服务87.禁止投资大地测量、海洋测绘、测绘航空摄影、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形图、世界政区地图、全国政区地图、省级及以下政区地图、全国性教学地图、地方性教学地图和真三维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编制,区域性的地质填图、矿产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遥感地质等调查。88.测绘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89.禁止投资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90.禁止设立和运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十一、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四十二)动植物资源保护91.禁止投资国家保护的原产于中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92.禁止采集或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十二、教育(四十三)教育93.外国教育机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单独设立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包括非学制类职业技能培训)。94.外国教育机构可以同中国教育机构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中外合作办学者可以合作举办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但是:(1)不得举办实施义务教育和实施军事、警察、政治和党校等特殊领域教育机构;(2)外国宗教组织、宗教机构、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职人员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合作办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得进行宗教教育和开展宗教活动;(3)普通高中教育机构、高等教育机构和学前教育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主导(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中方组成人员不得少于1/2;教育教学活动和课程教材须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十三、卫生和社会工作(四十四)医疗95.医疗机构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十四、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四十五)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制作、经营96.禁止投资设立和经营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时段栏目、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包括差转台、收转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站〕及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等),禁止从事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97.禁止投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98.对境外卫星频道落地实行审批制度。引进境外影视剧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指定的单位申报。99.对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实行许可制度。(四十六)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金融信息100.禁止投资设立通讯社、报刊社、出版社以及新闻机构。101.外国新闻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新闻机构、向中国派遣常驻记者,应当经中国政府批准。102.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提供新闻的服务业务须由中国政府审批。103.禁止投资经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业务;禁止经营报刊版面。104.中外新闻机构业务合作、中外合作新闻出版项目,须中方主导,且须经中国政府批准(经中国政府批准,允许境内科学技术类期刊与境外期刊建立版权合作关系,合作期限不超过5年,合作期满需延长的,须再次申请报批。中方掌握内容的终审权,外方人员不得参与中方期刊的编辑、出版活动)。105.禁止从事电影、广播电视节目、美术品和数字文献数据库及其出版物等文化产品进口业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106.出版物印刷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107.未经中国政府批准,禁止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108.境外传媒(包括外国和港澳台地区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公司以及广播、电影、电视等大众传播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设立代理机构或编辑部。如需设立办事机构,须经审批。(四十七)电影制作、发行、放映109.禁止投资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院线公司。110.中国政府对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实行许可制度。111.电影院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放映电影片,应当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国产电影片与进口电影片放映的时间比例。放映单位年放映国产电影片的时间不得低于年放映电影片时间总和的2/3。(四十八)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及考古112.禁止投资和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文物购销企业。113.禁止投资和运营国有文物博物馆。114.禁止不可移动文物及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抵押、出租给外国人。115.禁止设立与经营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机构。116.境外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应采取与中国合作的形式并经专门审批许可。(四十九)文化娱乐117.禁止设立文艺表演团体。118.演出经纪机构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为本省市提供服务的除外)。119.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十五、所有行业(五十)所有行业120.不得作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从事经营活动。12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以及标注有“限于合资”、“限于合作”、“限于合资、合作”、“中方控股”、“中方相对控股”和有外资比例要求的项目,不得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122.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境外投资者以其持有的中国境内企业股权出资涉及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的,按现行规定办理。查询各地区业务请点击:长沙公司注册,南京公司注册,苏州公司注册工商注册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
速递易是什么快递?
速递易不是快递,而是用来存放快递的。“速递易”是24小时智慧城市便民服务系统,为广大电商/快递公司提供集中式、高效率快递投放服务,为广大业主提供全天候快递代收及临时寄存服务。速递易自助快件箱已成为业主、快递、电商和物业之间的桥梁。扩展资料:中国邮政集团、三泰控股集团、复星资本、菜鸟网络四家巨头合力打造的中邮智递科技有限公司,中邮速递易是其核心的24小时快递自助服务品牌,专注建设智慧物流生态平台,为快递行业赋能。主要围绕中邮速递易智能快递柜、智能信报箱、大型自提柜、小黄筒逆向物流设备等开展派寄件业务,伴随投件率及寄件需求的迅速提高,用户意愿逐渐加强。主要围绕中邮速递易智能快递柜、小黄筒等开展广告业务,以小区中邮速递易柜体为承载,打造社区户外框架媒体品牌。参考资料来源:中邮速递易官网-关于我们
速递易是什么
速递易是快递柜。速递易主要围绕速递易开展:1、派件业务,伴随投件率迅速提高,用户意愿逐渐加强。2、广告业务,以小区速递易柜体为承载,打造社区户外框架媒体品牌。3、寄件业务解决用户寄件痛点,通过速递易小黄筒、小黄柜,承接由用户端发起的逆向物流需求,通过从100米到开始100米的业务类型完善。4、面向业主,为业主提供便捷的24小时快递自助服务,有效保护业主隐私,为业主提供便利。5、面向快递员,快递员通过快递柜集中投递快件,减少投递时间、等待业主取件时间及不必要的沟通成本,提升派件效率。6、面向物业,为物业公司解决快递堆积问题,避免丢件,减少业主纠纷,提升业主满意度。扩展资料:速递易基本功能有两个:1、快递员投递快件。快递员通过运营值守,申请速递易投递账户,就可以向速递易投递快件了。2、业主领取快件。快递员投件后,业主就会通过短信收到验证码,在速递易设备上点击取件,输入验证码就可以拿到包裹了。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速递易
快递柜怎么寄快递
1、关注快递公众号,并绑定手机。微信后台输入你的手机号,然后系统发给你手机验证码,微信再次输入验证码,绑定成功。2、点击丰巢快递柜公众号菜单栏>寄快递>我要下单>填写信息,然后点完成。丰巢寄件使用电子单,无需填写纸质运单。3、凭取件码前往柜机投递快件。 1、关注快递公众号,并绑定手机。微信后台输入你的手机号,然后系统发给你手机验证码,微信再次输入验证码,绑定成功。 2、点击丰巢快递柜公众号菜单栏>寄快递>我要下单>填写信息,然后点完成。丰巢寄件使用电子单,无需填写纸质运单。 3、凭取件码前往柜机投递快件。 4、投递成功后,单号通过微信消息推送。
快递柜寄快递怎么操作
快递柜寄快递怎么操作共有5步,以下是用快递柜寄快递的具体操作步骤:操作/步骤1搜索关注丰巢绑定手机搜索丰巢快递柜,关注,然后输入手机号码进行绑定。2点击寄快递选择快递柜点击下方的寄快递,选择快递柜寄件。3查找柜机点击寄件查找附近的柜机,点击去寄件。4填写信息选择快递填写相关的收件人和发件人信息,选择快递公司。5点击确定快递放入柜机选择之后点击确定,然后凭着寄件码将快递放在柜机里即可。END总结:以上就是关于快递柜寄快递怎么操作的具体操作步骤,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易组词易如何组词
1、易组词:变易、显而易见、轻而易举、谈何容易、简易、交易、易如反掌、好容易、对外贸易、改易、交易所、易帜、易手、更易、贸易壁垒、平易近人、平易、辟易、多边贸易、贸易、浅易、贸易风、和易、来之不易、易于、移易、多易多难、易道、易意、愉易、浅显易懂、自难易彼、流光易逝、拔帜易帜、通俗易懂、画鬼最易、易心、羲易、改弦易辙。
2、易,汉语一级字,读作yì,最早见于甲骨文,本义为将容器中低熔点的锡注入模具,铸造新器皿;由《列子·汤问》:“寒暑易节。”引申之义为换,交换;由《易·系辞下》:“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引申之义为替代。
易怎么组词?
“易”字组词:易错、容易、易姓、易与、易办、易懂、易拉罐、易传、易信、易服、易趣、易逝、易学、易手、易地、易于、易碎、易购、显而易见、轻而易举、谈何容易、简易、易拉罐交易、易如反掌、好容易、对外贸易、改易、交易所、易帜、易手、更易、贸易壁垒、平易近人、平易、辟易易字的拼音:【yì】易字的笔画笔顺:竖、横折、横、横、撇、横折钩、撇、撇字源演变:易,会意字。像双手持器(有手柄)向另一器(无手柄)倾注液体之形。该字构形的发展可以分为繁简二系。繁系包括图1-图5各形,其通行时间为商代到西周,其中图2(省去双手形)、图3 (省去双手形及有鋬器之圈足形)、图4 (省去双手形及无鋬器形)各形是图1逐步简化的结果,而图5则是图1的直接继承,只是双手的位置放在两器的正下方,与初文放在有柄之器下者有所不同。简系包括图6- 图12各形,其存在时间为商代至今。其中图6或图7形应看成由图4形所代表的有柄之器经过截除性简化而形成的,即截取器形中靠近鋬的部分和器中的液体,而省去其他部分。图12则是简系中为追求美观而有意繁化的结果。易字本义当为倾注(此义不见于文献,而表示注水器的匜字可能是其同源词),引申为赐予,后代一般用赐记录这个意义。旅鼎:“公易(赐)旅贝十朋。”臣卿鼎:“臣卿易(赐)金。”
快递取件柜过了时间没去取快件怎么办
快递取件柜过了时间没去取快件,可以等快递服务组织主动联系收件人通知再次投递的时间及联系方法,超过3个月的快递服务组织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处置快件。快递服务组织应在投递前联系收件人,当出现快件无法投递情况时,采取以下措施:1、出现首次无法投递时,快递服务组织应主动联系收件人,通知再次投递的时间及联系方法;2、再次仍无法投递,可通知收件人采用自取的方式,并告知收件人自取的地点和工作时间;收件人仍需要快递服务组织投递的,应告知额外费用;3、若联系不到收件人,快递服务组织应在彻底延误时限到达之前联系寄件人,协商处理办法和费用,主要包括:①寄件人放弃快件的,应在快递服务组织的放弃快件声明上签字,快递服务组织凭函处理快件;②寄件人需要将快件退回的,应支付退回的费用。4、若联系不到收件人和寄件人,除不易保存的物品外,在对快件保存至少3个月后,快递服务组织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处置快件。扩展资料快递服务组织应向顾客提供电话或互联网等查询渠道,查询内容应包括快件当前所处服务环节及所在位置的查询服务。对于国内异地、港澳、台湾、国际快递服务,快递服务组织宜提供全程跟踪的即时查询服务。对于通过互联网不能查找的快件,顾客电话查询时,快递服务组织应在30分钟内告知顾客,告知的内容应主要包括:1、快件所处的服务环节及所在位置;2、不能提供快件即时信息的,告知顾客彻底延误时限及索赔程序。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
速递易快递柜超过24小时没取件还能取吗
速递易快递柜超过24小时没取件还是能取的。不过如果超24小时没有取件,就会按每24小收取1元的占用费。如果超5天,就会被快递员取出送回快递网点,在快递网同样是按每1元收取存放费的。【速递易快递柜】是与速递易智能快递柜配合使用并加入社区周边便民服务功能的手机应用软件。主要包括查询快递功能、收取快递功能、寄件预约功能、易生活板块、在线购买功能以及个人中心。【发展】速递易是三泰电子(证券代码002312)的全资子公司,致力于为精品小区、高端楼宇提供第三方便民服务平台。【规模】建立起覆盖全国的销售及运营体系,服务网点增至4万个加快速递易业务在全国重要大中城市的战略布局,提高速递易业务的市场占有率,为后期OTO战略目标打下坚实基础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和抗风险能力,使公司继续保持快速稳定的发展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