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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农村综合信息网

时间:2024-07-20 01:58:30 编辑:阿旭

宁夏事业单位考试时间

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灵武市2022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定于2023年2月11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灵武市事业单位175人招聘群一、笔试时间安排(一)笔试科目类别事业单位笔试科目分为三个类别:综合管理类、中小学教师类、医疗卫生类。综合管理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中小学教师类和医疗卫生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分值100分,时长120分钟。(二)笔试时间笔试于2023年2月11日(星期六)上午统一进行。综合管理类:0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中小学教师类、医疗卫生类:0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扫码领备考资料)二、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可于2月1日0:00至2月10日15:00期间,登录“宁夏人才服务招考报名平台(https://ycrc.zpexam.com/)”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三、具体要求(一)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试开始后迟到30分钟的取消考试资格。(二)考生须携带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方可正常参加考试。在考点入场检测处,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与他人保持合理社交距离,自觉出示相关证件。考生入场考试因相关证明材料的查验所耽误的时间不予补充。(三)考试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经考点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小组评估后转移到备用考场继续考试,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四)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所有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服从考点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小组的建议。四、注意事项(一)本次考试岗位较多、考生数量大,请考生提前一天熟悉考点位置及乘车路线。(二)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应自备医用外科及以上级别口罩并全程规范佩戴,尽可能佩戴N95口罩。在考点、考场期间注意做好手部卫生消毒,不得相互交流,加强自我防护意识,避免人群聚集拥挤,在进入考场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三)请考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四)考生应保持手机畅通,因联系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并请考生随时关注“灵武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宁夏农村综合信息网的网站信息

为了响应党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信息化的号召,宁夏率先加快推荐新农村信息化的步伐。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上,把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实施农业信息化作为我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信息惠农”是自治区政府向全区600万人民郑重承诺,为民办的30件实事之一。 宁夏新农村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西部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集中部署,在自治区信息产业办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投资建设了宁夏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作为区级专业涉农服务平台,本着“重服务,抓需求”的原则,通过资源整合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在农业发展的知道作用;以宁夏科技特派员机制提供技术创新、信用担保等服务;以广大农民、涉农企业、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协会为主要服务对象,全方位地为其提供技术培训、市场预测、产品信息发布、供销对接等服务,大力建设农业电子商务系统,推进信息技术在农产品运输、销售环节的应用,实现供需对接,积极推动农产品网上交易,利用电子商务改变传统经济下的农产品流通过程,形成有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组成的一个全新流通过程,解决农产品难买难卖,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全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等规定,现就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岗位
2023年全区各类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72名,其中区直单位637名、地级市479名、县(市、区)以下2656名。
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部分事业单位按规定实行自主公开招聘,招聘公告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宁夏公共招聘网()、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nxgccrc/)、用人单位公共网站以及各市、县(区)政府网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事业编制警务人员岗位,须体能测评合格;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6.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8.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9.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10.现役军人;
11.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9:00至3月29日(星期三)18:0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3月29日18:00报名系统准时关闭。
各岗位报名情况将于3月25日至3月30日每天上午10:00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供应聘者参考。
(二)报名程序
1.访问报名系统。
应聘者访问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点击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2023年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宁夏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
2.注册登录。
注册姓名和身份证号须准确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通过该软件上传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须为2023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报考过2023年全区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应聘者无须再次注册,可直接登录。
3.填写报名信息。
应聘者请务必认真阅读并接受《网上报名协议》和《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因个人漏填加分信息未能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
4.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单位应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应聘者应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日最后一天报名的应在当日及时查询)。
应聘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已通过资格初审但尚未办理缴费手续的,可报请原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重置审核状态为“未通过”后改报其他岗位。
如应聘者在报名日最后一天提交报名信息,因不符合该岗位报考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单位做审核“未通过”处理的,在报名系统正式关闭后,应聘者将不得再申请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初审工作按隶属关系由各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5.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后,应于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31日24:00通过网上支付平台缴纳100元报考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应聘资格。
申请免缴报考费的农村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须于3月31日18:00前办结相关免缴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参看附件2)。
6.结果确认。
缴费成功或免缴手续办结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不能再调整改报其他岗位。
7.兼报事宜。
2023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和全区特岗教师招聘笔试为同一时间、使用同一试卷。
报考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聘者,可以兼报符合特岗教师招聘资格条件且笔试科目相同(须同为小学教师类或中学教师类)的岗位。
2023年全区特岗教师招聘公告由自治区“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教育厅)另行发布。
兼报特岗教师报名注意事项:2023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全区特岗教师招聘使用同一报名系统。
报考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D类)岗位的应聘者,在报名成功后,如需兼报特岗教师岗位,须于4月10日9:00至4月11日18:00期间登录宁夏教育厅网站()或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选择“2023年全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兼报申请系统”提交兼报申请、选择兼报岗位。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为3:1。
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简称“三项目”人员)和退役军人的岗位,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笔试。
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岗位以及县以下基层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
降低笔试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的,区直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市、县(区)事业单位由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报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进行公告。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及时通知应聘者,应聘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的,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费退还本人。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类别
事业单位笔试科目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
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划分为小学教师、中学教师两个小类,医疗卫生类(E类)划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小类。
笔试科目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各150分,总分300分。
(二)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于2023年5月7日(星期日)上午统一进行: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前一周内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应聘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三)笔试加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
3.少数民族应聘者加3分;
应聘者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四)成绩查询
应聘者可于6月中上旬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查询笔试成绩。
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
(五)事业编制警务人员体能测评
事业编制警务人员岗位须对应聘者进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人员按照招聘岗位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10: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能参加体能测评。
因报考人数少、个人放弃等原因导致体能测评人数达不到10:1比例的,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实际人员数进入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由自治区公安厅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疫情防控等事项请及时关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的公告。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等相关要求执行。
体能测评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体能测评人员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
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面试开考比例
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参加面试。
其中,事业编制警务人员岗位面试人员名单按照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含加分)高分到低分确定。
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和退役军人的岗位达不到3:1比例的,可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岗位以及县以下基层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
降低面试开考比例事项,市、县(区)事业单位由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当地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区直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后在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告(网址查阅附件3)。
六、资格复审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前复审。
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应聘者取得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公共网站或当地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四)资格复审后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填写《2023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2份,应聘者与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和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留存1份。
七、面试
(一)区直事业单位招聘面试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组织实施市本级及所辖县(区)事业单位招聘面试。
报考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且兼报特岗教师的应聘者,取得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拟聘资格后,不得再参加特岗教师招聘面试。
(二)面试可采取结构化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综合素质,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处理人际关系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要素。
半结构化面试除测评综合素质外,主要测试与岗位有关专业能力和技能、技术水平,测评方式可结合岗位需求实际采取专业能力笔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才艺展示、实际操作等方式。
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和岗位需要确定,至少提前一周通过其公共网站发布面试公告,主要明确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和各种面试方式在整个面试中所占的分值比例等内容,并通过打电话或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
(三)面试总分为100分制,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公共网站或当地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八、考试总成绩
(一)其他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3)×50%+面试成绩×50%;中小学教师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3)×40%+面试成绩×60%。
区直主管部门或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可根据各单位招聘岗位实际需要,研究确定招聘岗位面试中各类测评方式在面试成绩中的占比。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中小学教师类同一岗位出现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其他类同一岗位出现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含加分)也相同,则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也相同,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九、体检
(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邀请并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事业编制警务人员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事业单位相关行业对身体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四)招聘单位或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申请1次复检,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五)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十、考察
(一)考察工作,区直单位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县(区)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要求,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一贯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
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
必要时,经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十一、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部门公共网站或当地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区直主管部门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招聘手续,各市、县(区)报所在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招聘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条件中有最低服务期限的,招聘单位应在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十二、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1.在资格复审阶段,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含加分)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3.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面试人员名额不再递补。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三、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招聘工作根据需要如对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将及时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应聘者予以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本次招聘的具体政策、注意事项等均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2)中详述,请应聘者务必认真阅读。
(四)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六)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七)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政策
技术
举报电话:0951-5099118、5099016
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2.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3.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地各部门咨询电话及公示网站
4.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及有关专业目录查询网址
5.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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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宁夏养老保险怎么查询

宁夏银川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电话查询电话查询:拨打宁夏自治区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查询热线(0951-6188666)进行咨询;宁夏银川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办公查询宁夏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宁夏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成立于1986年10月,隶属于自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宁夏养老保险的查询方法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1、宁夏银川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电话查询 电话查询:拨打宁夏自治区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查询热线(0951-6188666)进行咨询; 2、宁夏银川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办公查询 宁夏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宁夏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成立于1986年10月,隶属于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领导,是自治区本级执行和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及离休干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经办机构。 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区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参保登记、社会保险费审核申报、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管理、运营和征缴基数的核定、社会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及档案管理工作 地址:宁夏银川市中心巷1号 邮编:750001 联系电话:0951-60413440951--6091369 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上海东路四十号 邮编:750001 关于宁夏养老保险的查询方法有哪些的内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如果对宁夏养老保险的查询方法有哪些还有疑问或者感兴趣的话。 以上就是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宁夏养老保险的查询方法有哪些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在我的宁夏上交了养老保险,多长时间能查到缴费记录

1、当月的社保,次月底或者次次月初才可以查到,也就是说5月份的社保要等到6月底或者7月初才可以查到的。单位头一个月去社保局登记,第二个月缴纳,你就可以在网上查到缴纳记录。
2、当月缴费后如果在社保系统中没有查询到缴费记录,不要着急,缴费后是需要入账时间的,次月通过电话或者登陆社保网查询,就可以查到缴费记录了。【摘要】
在我的宁夏上交了养老保险,多长时间能查到缴费记录【提问】
您好,好开心为你服务。我是职场达人翟老师,拥有10年的职业规划经验,擅长职业规划,优势挖掘,面试,修改简历等等。累计咨询超过1000小时。

我已经看到你的问题啦,正在疯狂码字【回答】
1、当月的社保,次月底或者次次月初才可以查到,也就是说5月份的社保要等到6月底或者7月初才可以查到的。单位头一个月去社保局登记,第二个月缴纳,你就可以在网上查到缴纳记录。
2、当月缴费后如果在社保系统中没有查询到缴费记录,不要着急,缴费后是需要入账时间的,次月通过电话或者登陆社保网查询,就可以查到缴费记录了。【回答】


专科什么时候会录取完?

专科是最后批次录取,通常在8月中下旬录取完毕。高校和省招办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并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校招生录取时的重要参考。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录取的其他规定。本科提前批的军队、公安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普通类院校(非艺术、体育类)第一志愿批量投档比例,一般省外普通高校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确定,省内高校和军队院校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10%,后续补充投档按计划余额1:1投档。本科提前批的地方公费师范生、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以上内容参考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专科录取在什么时候

1 高考录取结果怎么查 高考录取结果要在相应批次录取结束后能查,查询办法就是去本省考试院网站查询,查询时要输入相应的考生号及准考证号等相关信息,按照提示一步步完成即可。 查询录取结果一般都会直接提示考生是否被录取了,如果没有被录取,需要及时填报征集志愿。 查询录取除了在考试院能查外,还可以在报考的大学官网查,学校官网也有查询入口,只要按照上面的信息完整填写内容以后,就能查询到自己是否被录取。2 如何知道自己是否被录取 高考录取期间,省招办将通过各省教育考试院或者招生信息网及时提供考生电子档案运行的六种状态,考生凭高考报名号或准考证号以及身份证号查询。 考生也可到各市 (州)、县 (市、区)招办查询自己的录取信息。【摘要】
专科录取在什么时候【提问】
亲,专科的录取时间一般是7月底到8月,一般录取通知书都会在高校录取之后3-15天发放到考生手中。 正常情况下8月中旬到8月底,录取通知书就能陆续发放到考生手中,所以在查到相关录取信息之后考生只需要耐心等待。【回答】
什么时候可以知道自己被专科录取了【提问】
专科录取情况一般在高考志愿填报后大概15-20天后出结果。 高考录取成绩都是按照各个批次依次来公布的,因为每年的高考时间不同,所以公布时间每年也不同,一般来说,在高考志愿填报后大概15-20天就可以出结果,所以考生们可以多关注各个省市的官网公布信息。【回答】
四川考生填报广州的专科学校看录取信息,是看四川省市的还是广州省市的?【提问】
看广州省市的亲【回答】
四川考生填报广州的专科学校看录取信息看广州省市的【回答】
那要怎么查询自己是否被录取了呢?【提问】
专科录取情况一般在高考志愿填报后大概15-20天后出结果。【回答】
1 高考录取结果怎么查 高考录取结果要在相应批次录取结束后能查,查询办法就是去本省考试院网站查询,查询时要输入相应的考生号及准考证号等相关信息,按照提示一步步完成即可。 查询录取结果一般都会直接提示考生是否被录取了,如果没有被录取,需要及时填报征集志愿。 查询录取除了在考试院能查外,还可以在报考的大学官网查,学校官网也有查询入口,只要按照上面的信息完整填写内容以后,就能查询到自己是否被录取。2 如何知道自己是否被录取 高考录取期间,省招办将通过各省教育考试院或者招生信息网及时提供考生电子档案运行的六种状态,考生凭高考报名号或准考证号以及身份证号查询。 考生也可到各市 (州)、县 (市、区)招办查询自己的录取信息。【回答】
今年专科学校的录取分会更低吗?【提问】
亲,这个是不能确定的,这个录取分差不多就在原来的基础上上下相差并不会太大【回答】
有一个专科学校,去年的文科录取分是450左右,那今年我考了420有机会上吗?【提问】
可能是会有机会的【回答】
这个说不准的亲【回答】
机会不大的是【回答】
今年高考挺难的,那专科学校的录取分会少一点吗?【提问】
会少一点,但是少不了多少的【回答】


宁夏回族自治区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公务员考试频道为大家推出【 2017年宁夏公务员考试课程! 】考生可点击以下入口进入免费试听页面!足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梦想助力! 宁夏回族自治区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各级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组织实施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共108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4日至1999年3月24日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24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宁夏回族自治区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为准;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可比照大专学历报考); 6.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籍(2017年3月24日前取得)。以下6类人员报考不受宁夏户籍限制: 脀在宁夏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以下简称“三项目”人员); 舀脀夏各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 茀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 挀眤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⑤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且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的人员;   ⑥父母或配偶于2017年3月24日前取得宁夏户籍的人员(父母含岳父母、公婆,本人与配偶须2017年3月24日前进行婚姻登记)。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须曾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   报考面向“三项目”人员定向招考职位的,“三项目”人员必须在宁夏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此类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招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即必须是2012年及以后服务期满的人员。凡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已享受过该政策并被录(聘)用人员,不再享受此政策;   报考法官助理、检察业务人员职位(以职位表为准)的报考者,必须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适用地区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相应的合格分数线;   ④报考公安、法院、司法系统(以下简称“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的,须体能测评或心理素质测试合格(具体见《职位表》备注栏)。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或因自愿放弃,目前仍在禁考期的人员;5.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定向培养生、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全区统一招录的服务期未满的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人员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人员;   9.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宁组发〔2015〕44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的情形之一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本款第3、4、5、8、9项所涉及时间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24日。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职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时间、“退役大学生士兵”退伍证签发时间等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31日;“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时间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24日。 谀、考试报名方法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   报考者对《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职位表》所列的招录机关电话联系。有关招考政策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报考说明》(见附件3)。《报考说明》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gov.cn)。    (三)报名时间:   报考者于2017年3月24日8:00至3月31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报名。其中:须进行体能测评或心理素质测试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的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4日8:00至3月26日18:00。报名系统将于3月26日18:00临时关闭,提取参加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试者数据后,于3月27日10:00重新开启,3月31日18:00准时关闭,逾期不再补报。报名期间,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将在每天上午10:00公布各职位报名情况,供报考者参考。    (四)报名程序:   1.点击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宁夏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报名系统。 2.用户注册。注册时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3.上传照片。注册完成后,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在宁夏人事考试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解压后请务必先认真阅读readme.doc文件。   4.填写报名信息。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签订《诚信书》,按照要求完整、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后点击“确认”按钮进行提交。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报考时,导航按钮颜色为蓝色表示已操作;为绿色表示待操作;为橙色表示目前不可操作。   5.报考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因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加分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   6.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录机关负责。报考人应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已通过资格初审但尚未办理缴费手续的,可以报请原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重置审核状态后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没有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弃考。   7.组织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试。报考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的,先在网上报名,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或心理素质测试。体能测评或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可在报名截止之前改报其他职位。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报名网站公告及招录机关通知。 匀能测评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报考监狱狱医职位的考生,不参加体能测评;报考公安系统警务技术类职位的考生,须进行心理素质测试。   8.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后,应于2017年4月2日24:00前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报考费每人10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资格。   同时报考选调生和全区公务员招考职位的,只需在 选调生的报名系统 缴纳一次费用。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于3月31日18:00前申请并办理减免报考费手续。   9.结果确认。缴费成功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不允许再调整报考职位。笔试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笔试开考比例(该职位招考名额与报考人数之比)为1:5,定向招考职位、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专业性强、生源少的特殊职位以及艰苦边远地区招考职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3(公安机关警务技术岗位、监狱狱医等专业性较强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2)。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招考名额或取消招考职位计划。   招考职位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申请改报其他职位。   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以及改报职位有关事项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告。   三、笔试    (一)内容。 县以上机关以及街道职位使用A卷,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申论》,分值各180分;乡镇职位使用B卷,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180分。《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乡镇机关公务员履行职责所需的基本知识和能力。报考加试专业知识的职位(详见《职位表》)还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分值180分(卷面总分为100分的,计算总成绩时考生成绩乘以1.8)。    (二)时间地点。 笔试于2017年4月22日、23日统一进行:   4月22日上午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申论》(乡镇职位为《综合应用能力》)   4月23日上午 《专业科目》   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乡镇职位为《综合应用能力》,下同)成绩之和。加试专业知识职位的笔试成绩按三门科目成绩各自所占比例折算。   笔试加分标准:   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2.回族考生加10分;   3.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   同一报考者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四)成绩查询。 报考者可于5月下旬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名次及最低合格分数线。    (五) 本次公务员招考与选调生招考笔试同时进行,选调生使用B卷。报考选调生者可同时兼报乡镇职位。 四、笔试合格分数线和参加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线,并按照1:3的比例分职位确定面试人选(其中,招考名额为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面试。   根据笔试实际情况,经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艰苦边远地区职位、生源少的职位以及其他特殊职位等,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   五、资格复审    (一) 在面试前,各招录机关统一收取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的相关材料,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及各招录机关集中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被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名额,由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 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三)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洀、面试    (一) 面试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告。    (二)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2个工作日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 按各职位特点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80分。   自治区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警员、自治区商务厅内设机关处室科员职位进行外语面试。报考监狱狱医职位的考生,不进行面试 。    (四)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以1:1比例参加面试的人员,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108分以上方可取得体检资格。    (五)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报名网站公布。   面试严格实行三抽签制度: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面试人员抽签确定考场和面试顺序。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具有传输、通讯、记忆等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侯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漏本人姓名、籍贯、家庭情况等个人信息。   面试结束后,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报名后职位空缺情况,决定是否组织二次调剂报名。未进入本次考试体检环节的考生可使用本次笔试成绩报名,具体办法另行发布。   七、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一) 普通职位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2×50%+面试成绩×50%。    (二) 自治区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警员职位、自治区商务厅机关内设处室科员职位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2×50%+外语面试成绩×50%。    (三) 公安系统执法勤务类职位、全区各级审计机关职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7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30%]×50%+面试成绩×50%。   (四) 监狱狱医职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不是整数的,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各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职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   八、体检和考察    (一) 体检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人民警察职位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该职位不再递补。    (二)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组织考察范围,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该职位不再递补。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宁组发〔2015〕44号)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执行。    (三) 体检、考察过程中放弃资格的,将记入公务员录用诚信档案,作为今后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九、公示、录用审批   合并职位招考的,将按照总成绩排名,由考生公开自主选择具体的职位。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录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62号)执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并按程序办理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公示、录用、试用期过程中放弃资格的,将记入公务员录用诚信档案库,作为今后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十、服务期限    凡面向“三项目”人员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考职位、面向本地户籍或本地生源人员招考职位、乡镇招考职位的拟录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签订期限为5年的《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协议书》(见附件6),服务协议存入个人档案。不签订服务协议的,不予录用,按考生自行放弃处理,记入公务员录用诚信档案,作为今后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十一、注意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考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为了确保联系通畅,报名时除本人常用电话号码外,应另留一个紧急联系人电话号码。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录机关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公告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技术咨询电话:0951-5099130、5099131、5099163   政策咨询电话:0951—12333 (区内直接拨打12333)    951-5099005、5099143      附件: 轻松搞定→ 2017年公务员考试“红领优效”模块班联报(行测+申论) 【立即试听】 服务特色: 零起点也无所谓,只要有足够的学习时间,随时进行知识储备。 赠送考前二个月风晚间Live辅导,第一时间和老师远程面对面学习交流。 快速→ 2017年多省联考“成公智胜”全程系统套餐 【立即试听】 服务特色: 学习实战中的速解、破题妙招、失分题型变加分项! ** 行测 ** 核心提炼最有效的解题方法、速解各种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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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宁夏区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公告(第5号)

【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0年宁夏区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公告(第5号)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7人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符合录用条件,拟录用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至9月30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反映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问题的,可采取来信来电方式向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举报。若所举报的问题经调查属实并影响录用的,将取消被举报人的录用资格。( 具体名单点击查看 )

  来信请寄: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邮编:750066)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邮编:750066)

  举报电话: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951-6669383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0951-6669312


宁夏地方专项计划

志愿填报实行公布分数后,通过网上分时填报。7月23日至27日:填报本科(含本科预科、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自主选拔、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志愿、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体育类本科专业志愿,提前高职专科一批志愿。8月2日至3日:填报提前录取高职专科二批志愿(含定向培养士官、艺术、体育专业)。9月1日至4日:填报高职专科志愿。各批次中的“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在各批次录取期间另行向社会公布。
考生填报志愿必须根据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院校及专业计划,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按照网上志愿填报办法由考生本人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填报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对自愿放弃志愿的考生,凡在年度集中填报志愿、征集志愿结束后,录取过程中和结束后申请自愿放弃志愿录取的考生,视 为放弃本次集中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录取机会,即凡二批本科及二批本科以上批次(含提前高职专科一批次)申请自愿放弃志愿 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本年度二批本科及以上批次所有志愿(包含征集志愿)的录取,但允许其参加高职专科批次(不含提前录取专科直招士官类)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凡高职专科批次(含提前批次)自愿放弃志愿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本年度所有志愿(包含征集志愿)的录取。填报公费师范教育专业志愿的考生须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填报定向志愿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填报国家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后录取前与招生院校签订《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填报高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的志愿时,除按要求填报外,还需写出书面申请并由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考生本人、考生家长或监护人须亲笔签名),于7月30日前交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
填报军事院校(含定向培养士官)志愿的考生,只限于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20年8月31日);填报公安类非现役院校或专业志愿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8年9月1日后出生);填报公安类现役院校或专业志愿的考生,只限于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0年9月1日后出生)。
报考类别对填报志愿的限定:(1)文史类考生不得兼报理工类专【摘要】
宁夏地方专项计划【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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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根据录取批次进行设置,录取分六个批次:(1)提前批本科:艺术、体育、外语、航海、军事、公安、招飞、公费师范类本科专业,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专业,部分港澳地区高校及其他须在提前批招生院校本科专业;特殊类型招生(含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专项计划(含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称高校专项计划〕、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本科。其中艺术类本科专业分为A、B、C三段进行,A段包括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普 通高校和教育部直属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段包括区内;本科普通高校、使用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申请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区外本科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段包括除A段和B段普通高校外的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2)提前高职专科一批(高职专科公安类专业)。(3)第一批本科(含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招收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专项计划〕)。(4)第二批本科(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5)提前高职专科二批(含定向培养士官、艺术、体育专业)。(6)高职专科批次。
志愿设置本科艺术类B段,体育类专业,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特殊类型招生,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提前高职专科二批(仅体育)、高职专科批次和各批次的少数民族预科班采取“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志愿按照“平行志愿”的要求进行设置;体育类专业、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各批次中的少数民族预科班设置A、B、C三个并列的院校志愿;第一批本科设置A、B、C、D四个并列的院校志愿,第二批本科设置A、B、C、D、E、F、G、H八个并列的院校志愿,高职专科批设置A、B、C、D;四个并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置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本科艺术类B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专业大类投档,每个专业大类分别设6个并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设置“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填报同样采用“平行志愿”模式。提前批本科中除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特殊类型招生,其他本科专业采用“顺序志愿”模式。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院【回答】
 调剂志愿专业服从志愿是指所填报的某院校专业未被录取时,愿否调剂到该院校的其他专业。院校服从志愿是指某批次所填报院校未被录取时,愿否调剂;到同批次录取的其他院校。院校调剂志愿投档后,由院校安排专业考生所填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无效。
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和第二批本科、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批次的“平行志愿”。达到第一批本科院校同批次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上的未录取考生和第二批本科、高职专科院校填报志愿资格线以上的未录取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录取批次的“征集志愿”。符合《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普通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考生报考条件的通知》(宁招委〔2016〕19号),简称(《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中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报考资格规定,并达到国家专项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志愿;符合《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中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报考资格规定,并符合有关高校相关录取要求的考生,可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符合《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中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报考资格规定,并达到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填报地方专项计划志愿。不符合《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中规定实施区域和报考资格的考生,填报的各类专项计划志愿无效。加大对专项计划贫困家庭考生的政策倾斜,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应积极填报民族院校志愿。达到本科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二批本科为填报志愿资格线)下80分以上的少数民族考生,方可填报相应录取批次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只限总政审查备案的考生报考。达到本科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二批本科为填报志愿资格线)下80分以上,经中央军委有关部门审查备案的考生方可报考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志愿。取得宁夏2020年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美术与 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志愿;参加宁夏2020年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报名并取得高校单独组织的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志愿。【回答】

志愿填报实行公布分数后,通过网上分时填报。7月23日至27日:填报本科(含本科预科、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自主选拔、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志愿、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体育类本科专业志愿,提前高职专科一批志愿。8月2日至3日:填报提前录取高职专科二批志愿(含定向培养士官、艺术、体育专业)。9月1日至4日:填报高职专科志愿。各批次中的“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在各批次录取期间另行向社会公布。
考生填报志愿必须根据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院校及专业计划,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按照网上志愿填报办法由考生本人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填报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对自愿放弃志愿的考生,凡在年度集中填报志愿、征集志愿结束后,录取过程中和结束后申请自愿放弃志愿录取的考生,视 为放弃本次集中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录取机会,即凡二批本科及二批本科以上批次(含提前高职专科一批次)申请自愿放弃志愿 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本年度二批本科及以上批次所有志愿(包含征集志愿)的录取,但允许其参加高职专科批次(不含提前录取专科直招士官类)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凡高职专科批次(含提前批次)自愿放弃志愿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本年度所有志愿(包含征集志愿)的录取。填报公费师范教育专业志愿的考生须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填报定向志愿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填报国家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后录取前与招生院校签订《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填报高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的志愿时,除按要求填报外,还需写出书面申请并由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考生本人、考生家长或监护人须亲笔签名),于7月30日前交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
填报军事院校(含定向培养士官)志愿的考生,只限于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20年8月31日);填报公安类非现役院校或专业志愿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8年9月1日后出生);填报公安类现役院校或专业志愿的考生,只限于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0年9月1日后出生)。
报考类别对填报志愿的限定:(1)文史类考生不得兼报理工类专【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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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三区考生农村户口能报吗【提问】
可以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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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报宁大?【提问】
不太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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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提问】
您再根据排名瞧一瞧【回答】
多看几年的【回答】
4551【提问】
不要只看一年【回答】
平均平均【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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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农村宅基地新规定

您好,宁夏回族自治区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了全新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全面规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农村宅基地管理。 新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宅基地的权利属性。《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明确宅基地的权利是农民的合法权益,宅基地的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不得侵犯农民的合法权益。2. 宅基地的用途和功能。新规定规定宅基地的用途以住房为主,并允许部分区域内的农村宅基地适度开展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村产业和服务业。3. 宅基地的产权交易。新规定明确了宅基地使用权的产权交易,允许在符合地方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将宅基地的使用权转让给合法的接受人。4. 宅基地分配和流转。新规定规定宅基地国有部分归集体所有,集体所有部分归集体成员个人所有,并公示宅基地分配结果。对于宅基地的流转,也做了详细的规定。5. 宅基地的规划与建设。新规定明确了宅基地规划和建设的各个方面,包括宅基地的用途、密度、建筑面积等方面的规定。【摘要】
宁夏农村宅基地新规定【提问】
您好,宁夏回族自治区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了全新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全面规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农村宅基地管理。 新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宅基地的权利属性。《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明确宅基地的权利是农民的合法权益,宅基地的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不得侵犯农民的合法权益。2. 宅基地的用途和功能。新规定规定宅基地的用途以住房为主,并允许部分区域内的农村宅基地适度开展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村产业和服务业。3. 宅基地的产权交易。新规定明确了宅基地使用权的产权交易,允许在符合地方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将宅基地的使用权转让给合法的接受人。4. 宅基地分配和流转。新规定规定宅基地国有部分归集体所有,集体所有部分归集体成员个人所有,并公示宅基地分配结果。对于宅基地的流转,也做了详细的规定。5. 宅基地的规划与建设。新规定明确了宅基地规划和建设的各个方面,包括宅基地的用途、密度、建筑面积等方面的规定。【回答】
您好,总的来说,新规定从农民利益出发,明确了宅基地的基本属性,对宅基地的使用、流转、规划和建设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这些规定为农村宅基地的合法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对于促进宅基地的稳定发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围观]【回答】


宁夏农村宅基地新规定

亲~您好![开心]宁夏出台了新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正式实施呢。新规定对宁夏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流转、转让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规定,旨在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新规定,宁夏农村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3000平方米,且只能用于建设住房和生产生活设施呢。此外,宅基地的使用权期限为70年,且不得转让、出租、抵押等。如果需要流转,必须经过宅基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批准,并按照规定缴纳流转费用。对于已经存在的违法建筑,新规定也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加强管理,依法拆除呢。同时,对于已经建成的合法建筑,宅基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按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等税费呢。【摘要】
宁夏农村宅基地新规定【提问】
亲~您好![开心]宁夏出台了新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正式实施呢。新规定对宁夏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流转、转让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规定,旨在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新规定,宁夏农村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3000平方米,且只能用于建设住房和生产生活设施呢。此外,宅基地的使用权期限为70年,且不得转让、出租、抵押等。如果需要流转,必须经过宅基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批准,并按照规定缴纳流转费用。对于已经存在的违法建筑,新规定也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加强管理,依法拆除呢。同时,对于已经建成的合法建筑,宅基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按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等税费呢。【回答】
宁夏宅基地户主去世,老妈健在情况下,过户给儿子,如何办理【提问】
亲~您好![开心]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宅基地条例》规定,宅基地可以依法转让。因此,如果宁夏宅基地户主去世,老妈健在的情况下,过户给儿子,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1. 确认宅基地是否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宅基地是家庭财产,夫妻共同所有,夫妻一方去世后可以继承另一方的宅基地。如果去世的宅基地户主是单身或者已经离异,其父母、子女、配偶等亲属有继承权。因此,需要确认宅基地的继承权人呢。2. 办理继承手续:如果宅基地的继承权人是老妈或者儿子,需要办理继承手续。继承人需要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死亡证明、继承证书等相关材料,到当地公证处或者司法局办理继承手续呢。3. 办理过户手续:在办理完继承手续后,需要前往当地村委会或者乡镇政府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提供继承证书、宅基地证、土地证等相关材料,填写过户申请表,缴纳相关费用,经过审核后即可完成过户手续呢。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的过户必须依法依规办理,不能违法转让、出售、抵押等。同时,过户时要注意及时缴纳相关税费和手续费,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问题呢。【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