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雳车的意思霹雳车的意思是什么
霹雳车的词语解释是:古代以机发石的战车。以其发石时声如霹雳_故名。传说中的雷车。霹雳车的词语解释是:古代以机发石的战车。以其发石时声如霹雳_故名。传说中的雷车。拼音是:pīlìchē。结构是:霹(上下结构)雳(上下结构)车(独体结构)。注音是:ㄆ一ㄌ一_ㄔㄜ。霹雳车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一、引证解释【点此查看计划详细内容】⒈古代以机发石的战车。以其发石时声如霹雳,故名。《后汉书·袁绍传》:“绍为高_,起土山,射营中,营中皆蒙_而行。引操乃发石车击绍楼,皆破,军中呼曰‘霹_车’。”李贤注:“以其发石声震烈,呼为霹_,即今之抛车也。”唐陆龟蒙《秋思》诗之二:“谁在嫖姚幕,能教霹_车。”⒉传说中的雷车。引《宋书·五行志二》:“宋后废帝元徽四年,义熙、晋陵二郡,并有霹_车坠地,如青石,草木_死。”唐段成式《酉阳杂俎·雷》:“李_在北都,介休县百姓送解牒,夜止晋祠宇下。夜半有人叩门云:‘介休王暂借霹_车,某日至介休收麦。’至其日,百姓率亲情,据高阜候天色。及午,介山上有黑云,气如_烟。斯须蔽天,注雨如_,风吼雷震,凡损麦千_顷。”二、国语词典神话传说中雷神的车子。三、网络解释霹雳车(古代刑罚)霹雳车又叫骑木驴,是古代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所谓木驴,其实就是一头用木头做成的驴,木驴背上,竖着一根大拇指粗的尖木桩。当女犯被强行按坐下去时,那根尖木桩就直直地刺进了她的下身。关于霹雳车的诗句霹雳车前杀气横能教霹雳车霹雳车凭谁借关于霹雳车的成语车殆马烦车马辐辏晴天霹雳青天霹雳车载斗量车尘马足霹雳列缺关于霹雳车的词语五车书风车云马杯水车薪晴天霹雳车轮战安步当车霹雳手车载斗量车殆马烦车马辐辏关于霹雳车的造句1、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业绩持续发展,“霹雳车”服饰在同业中已具有了相当的知名度。2、霹雳车服饰创造差异化竞争优势,以地区代理形式并启动专卖体制。3、霹雳车服饰历经数年的迅猛发展,吸纳汇聚了众多精英才俊,已形成了坚定稳固的企业经营核心。点此查看更多关于霹雳车的详细信息
什么是霹雳车
霹雳车有两种,
一是一种武器。
霹雳车是古代的一种依靠人力或马拉的战车。官渡之战中曹操动用的著名武器。
上装机枢,弹发石块。因声如雷震,故名霹雳车。《三国志·魏志·袁绍传》:“太祖(曹操)乃为发石车,击(袁)绍楼,皆破。绍众号曰霹雳车。”亦称“抛车”。指在车上用粗竹将石块抛击出去;作为攻坚的手段。
二是一种酷刑。
霹雳车又叫骑木驴,是古代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所谓木驴,其实就是一头用木头做成的驴,木驴背上,竖着一根大拇指粗的尖木桩。当女犯被强行按坐下去时,那根尖木桩就直直地刺进了她的下身。
古代刑具都有什么
古代刑具有凌迟、车裂、斩首、炮烙、刖刑。
1、凌迟
凌迟,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尽,才剖腹断首,使犯人毙命。
2、车裂
车裂,就是把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辆车上,套上马匹,分别向不同的方向拉,这样把人的身体硬撕裂为五块,所以名为车裂。
3、斩首
斩首是古代执行死刑的手段之一。秦以前也有人把割头处死的做法,那叫“杀”。秦以后,逐渐把“斩”引申为广义的杀,杀头的刑罚便叫做斩首。
4、炮烙
用铜制成方格,下面煨上炭火,把铜格子烧得通红,让有罪的囚犯赤着双脚在上面行走,囚犯痛得惨叫不已,就从格子上掉下来,落入火中被烧死。
5、刖刑
刖刑,中国古代刑法之一,又称剕刑,中国古代一种酷刑,指砍去受罚者左脚、右脚或双脚,通常指割去犯人膝盖骨。
古代的十大酷刑有哪些
古代的十大酷刑包括:1. 凌迟,也称陵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2. 剥皮,是将人皮完整地剥下来,以示主人的身份高贵。3. 腰斩,即将受刑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绑在木桩上,从腰部将人拦腰砍断。4. 俱五刑,即将受刑人的头、手、足、心、肝等身体器官分别砍掉。这些酷刑不仅在古代被广泛使用,在现代社会中也仍然存在。我们应该尊重每个人的生命和尊严,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避免使用酷刑等非法手段来解决问题。
古代女囚最怕受到什么样的刑罚
古代统治者显然深谙此道,能够使女犯被社会普遍耻笑的办法,在自商代就已经形成“穿衣文化”的,还有什么比让女犯暴露身体更能降低其社会评价度的呢?
古代史上统治者最卑劣最下流的刑罚,莫过于对女性施以裸刑了。在“穿衣文化”的世界观形成后,人便开始以裸体为耻了,裸形处决在夺去犯人生命的同时也在贬低他的身份,侮辱他的人格,尤其是把女犯的衣服剥光后处刑,除了贬低其身份之外还额外起了一个羞辱的作用。
妇女的地位一向低微,犯下死罪的女人更为世人所不齿,因此将她们裸身处决不但不会认为有伤风化,反而往往为官方和民间所接受。北魏孝文帝第一次在刑法中明令禁止“裸形处决”,可惜传统的力量总是可怕的,这条尊重人权的法规在孝文帝死后实际上已经变成了一纸空文,之后历代王朝仍然使用去衣裸刑。
古代统治者为何喜欢施女犯裸刑?其实对于一般刑事罪的女犯,如何处死她们对于统治阶级而言其实是不太关心的,甚至有时也会发点善心避免其受辱,但当他们面对的是对统治权威构成威胁的女犯的时候就另当别论了。
在妇女地位一向低下的,能够对统治集团构成威胁的女性,肯定都是在政治上具备极强号召力的或者是在军事上具有卓越领导才能的人,而且她们在百姓中具有较高的声望,单纯将她们处死,并不能影响其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搞不好甚至还会激发人们对她们的同情。因此,对统治集团来说,如何消除这类女犯在百姓心目中的这种影响才是决定对她们施以何种刑罚的核心,施以裸刑,牵扯到人下意识里最忌讳的那个“性”字,无疑是从根本上摧毁其人格形象乃至精神影响的最佳捷径。
历史上著名的农民起义女领袖被俘后,几乎无一幸免。隋末巾帼女杰陈硕贞于唐高宗永徽四年(公元653年)十月率众起义,自封为“文佳皇帝”。陈硕真是当地百姓的崇拜对象,崔义玄在处死她之时将其当众凌辱后才行肢解刑,无非是想摧毁她的形象。(刑肢解时要剥光衣物,对女性要割去双乳,这对于陈硕真来说当然是极大的侮辱)。
清嘉庆时南笼布依族起事反清的领袖王囊仙以宗教形式组织布依族人民起义,民间称为囊仙(布依语,意为仙姑)。于嘉庆二年正月 (1797年)起事,被凌迟处死时年仅二十岁。震惊中外的义和团运动中的黄莲圣母林黑儿被俘后,传说欧美人稀奇一介女流如何能够有如此之大的本领迷惑众人,都想亲眼目睹其真面目,于是他们将黄莲圣母处死,然后用药水浸泡尸体,再运往欧美各州,当成玩物,放在博物馆中任人观赏。(此事缺少佐证,恐是统治者虚构之)。
古代统治者而且还经常会对她们进行“性侮蔑”,这在一些无聊文艺中常见之,比如有关王聪儿,污蔑她在正与部下淫媾时被砍断了脚;在《平妖传》中,胡永儿被捕时正与王则“在床上行那云雨快活之事”;王囊仙被捕时也在同男性同房,所以不及穿衣,赤身出战被擒;黄莲圣母林黑儿说她是“土娼”,称她“略有姿色,而悍泼多智巧,乃群奉为女匪头目”,甚至具体点出她是“天津侯家后之妓女”等等。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长年的封建礼教束缚,使人们在思想上对非合乎礼教的性行为深恶痛绝,在性问题上的丝毫偏差,就足以使“英雄”在其他方面的一切努力都付之东流,这一点,对于女性尤甚,足以使其名誉扫地。
古代统治者显然深谙此道,能够使女犯被社会普遍耻笑的办法,在自商代就已经形成“穿衣文化”的,还有什么比让女犯暴露身体更能降低其社会评价度的呢?明白了这一点,也就明白了为什么历代的女义军首领、绿林的女匪首、甚至近现代的女革命者被处刑时要被剥光衣服施以裸刑了。
其实,正所谓“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尽管古代统治者的裸刑花样日新月异,但农民暴动照样是风起云涌。那些参与暴动的妇女连死都不怕,裸体示众又怎能吓倒她们呢,正是 “女不畏裸,奈何以裸惧之。”这种最卑劣最下流的刑罚,除了说明统治者作为屠夫的卑劣和无耻,还能说明什么呢?
可悲的是裸刑也造就了整整一批猥琐的无聊看客,“裸形处决”本意是统治阶级用于恐吓人民的,事实上反而为无聊看客增加了茶余饭后聊资,对于此类人来说,这些女人犯了什么罪,为什么要处死她们已经不重要了,关键是能欣赏到女人肉体,而且他们在主观上对裸刑倾向于无所不用其极,并且更加热衷于满足自己在性方面的渴望和满足好奇心。
《周作人传》中记载了天津数万人围观两个女革命者被斩首示众的内容,突出形象地描写了小市民们对“裸形处决”的心态。农民起义女首领廖观音被处决时,不少好事者认定像廖这种大反贼必定会处以凌迟刑,于是便早早的前去围观,但当看见被押出的廖观音还穿着条裤子时,竟无不失望。
民国建立后,正式结束了封建时代,曾被称为是文明污点的“裸形处决”也一度销声匿迹,但是在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民国政府不但重新搬出已废除的斩首刑,“裸形处决”也重新浮出水面,不少女性革命者被脱光了衣服砍头示众,而且个别的手段比老祖宗还残忍,刽子手先用刀割去女革命者的乳房,然后才砍下她们的头(详见《近现代女烈小资料》)。虽然“裸形处决”对妇女来说也是难堪之辱,但毕竟可以“一死了之”,但统治者还有更卑劣的手段——杖刑,杖刑不是死刑(也有活活打死的情况),妇女还不得不继续忍受来自周围的冷眼和嘲笑,这对她们的伤害甚至比凌迟所造成的痛楚还要深。
无赖子弟终日围观,抚摸挑逗,嬉笑取乐。妇女羞辱难耐,有的当场碰死。嘉靖时浙江总督胡宗宪因罪被逮解至京,他的妻子和女儿在杭州被拘捕,就受到过这样的侮辱。于是县衙公堂就成了很多无聊闲汉们聚集的场所,尤其是当听到有妇女被杖刑的时候,他们的神经会突地一紧,如同一个重大节日的到来。麦高温在《人生活的明与暗》一书中给了这些人一个精彩的速写:“事实上,那天这群人聚在一起似乎仅仅是为了某种喜庆的目的。他们真的是快活极了,脸上露出了笑容,相互间开着玩笑,并且就罪犯被捕获一事而相互祝贺。”
晚清的俞樾记述过这样一件事:某县令年方少壮,为人轻浮,最喜欢谈论桃色新闻,他审理案件,发现有涉及妇女闺阃方面内容的,就故意牵扯,定为奸情,然后将妇女裸体行杖。后来他因贪污罪被处死,家产被籍没,妻女流落为娼,有人说这是他裸杖妇女的报应。
俞樾还记述过一件同类的事:有一农户娶了个二十七八岁的媳妇,因奸情东窗事发后,县官命令把她全身脱得一丝不挂,重杖四十,之后让她的父母领她回家。父母扶着裸体的女儿出了衙门,脱下自己的衣服为女儿遮体,当时围观的群众成百上千,不少人上前夺衣,不让她穿,此女只得裸身回家。裸刑的这一结果,比施行裸刑本身更为可怕,因为它玷污和摧毁了一些原本善良的灵魂,使常人堕落为魔鬼。
更可悲的是因这种裸刑的施行,不仅“培养”了历史上若干代的看客,而且使这些看客的余孽直至今天都尚未绝迹。如今从统治层面来说,早已失去了施行裸刑的基础,如果现在还有谁倡导裸刑,一定会遭到现代文明社会的唾弃。然而在现今社会小环境里,我们却还经常看到或听到这样的实例:某地某女,或因失贞、或因偷窃、或因其他什么大逆不道之事,被社会无赖、地痞流氓——古代看客在今天的余孽们,剥光衣服,大肆羞辱,余兴难尽;尤其令人震撼的是从事此道者,还往往就是女性,她们似乎最了解作为女性最怕的是什么,不把被施暴对象的最后一层遮羞布剥去绝不罢手。
在传统文化中,缺乏欣赏人体美的传统。无论男女,自身裸体被人窥看通常被视为羞耻之事,女性的裸体当然更忌暴露。于是我们的国情是,女性的裸体并非被当作一种人体美去欣赏,而是被当作一种性对象去窥视、消费和发泄。强迫女性裸露的这些场面传达了女性没有尊严、不知羞耻、对其身体没有任何主权、其身体不过是男性把玩的物品和泄欲的对象等信息,包括了更深刻的对妇女歧视、压迫和贬损的意义。古代统治者施行裸刑之初,也绝没想到还会对今天的社会心理造成这么大的影响,形成了一种现代的社会顽逆心理,造就了一批批裸刑看客的现代余孽,一代代心理变态者的无知和无良!
——文摘
古代女人最怕的就是裸刑,历史上不怕裸刑的三位奇女子分别是谁?
古代的封建社会中,裸刑是对人极大的侮辱,是最狠的酷刑,几乎无人不怕。但是历史上却有三位奇女子,虽然被处以裸刑,但是全程毫无惧色,可谓是英勇之士,这三位奇女子就是毛皇后、陈硕贞和邱二娘。这三人被历史学家列入惨遭裸刑却毫不畏惧的行列中。先来说一下毛皇后,她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受裸刑的女子。毛皇后是前秦皇帝的妻子,可惜生不逢时,恰是前秦即将灭亡之际,但她本身是一个武艺高强的将门之女。她亲率军队与姚氏叛军正面交锋,但是由于错误的指挥,她被生擒了。姚苌见她貌美,还想收她为妾,毛皇后宁死不屈,还对他破口大骂,激怒了姚苌,于是下令对她处以裸刑斩首,但是毛皇后毫不畏惧。而陈硕贞和邱二娘都是因为反对当时的统治者而被处以裸刑,受尽折磨而死。陈硕贞是隋末的女豪杰,在唐高宗统治期间起义,还自封皇帝称号“文佳皇帝”,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可谓是奇女子,还成为了百姓们崇拜的对象,打破了世俗观念。但很不幸,起义失败被俘。她被俘后,被崔义玄施行裸刑,她坚强的意志使得崔义玄有着深深的挫败感,因为她对崔义玄的任何折磨,眼中都是不屑的倔强、看不起的神态。最后被折磨致死。而邱二娘是著名的反清女领袖,深受人们爱戴,还被后人编成书弘扬她的英雄事迹,可惜后来被俘,被处以裸刑和片肉之苦,生生疼死了。这三位奇女子那种面对强权,坚强不屈的品格值得我们学习。
古代十大酷刑
古代十大酷刑如下:1、剥皮一种就是用刀把背部皮肤给分成两半,然后慢慢的用刀分割开。另一种就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然后把头皮拉开,往里灌水银,利用水银的重力,肉跟皮就会分开。2、腰斩就是用重斧从犯人的腰部将其砍作两截。此法的残忍在于,因为人的器官多在上半身,行刑之后,犯人并不会立即死去。3、车裂车裂也称五马分尸,将犯人的头和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马拉着朝不同方向急奔,将犯人撕成六块。人的身体不会一下就拉扯断,这个拉扯的过程就是最痛苦的时刻。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而死的。4、俱五刑就是传说中的大卸八块,指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合一。5、凌迟凌迟最早的时候是将人死后剁成肉酱,后来发展成了活着进行。后来发展得更加精细,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发展成死刑的艺术。6、缢首和西方的绞邢相近,但中国的绞刑是用弓弦缢杀,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旋转那张弓, 抗金英雄岳飞就是遭受了这等刑罚,在风波亭断气而死。7、烹煮就是将犯人投入装有沸水、热油的大鼎中煮或炸。8、宫刑汉代孔安国说:“宫,淫刑也,男子割势,女人幽闭,次死之刑”。此刑罚对男女都有,《史记》作者司马迁就遭此灭绝人性的酷刑。9、刖刑就是削去人的膝盖骨,使犯人不能站立。师兄庞涓曾对师弟孙膑施此毒刑,后来孙膑成功复仇。10、活埋这是战争时常用的手段,一般出现于大规模屠杀之时。战争时的活埋,都是叫战俘自己挖坑,然后把他们推进去以后盖土。
古代女子最害怕的酷刑
古代女子最害怕的酷刑是玉女登梯。玉女登梯,名字听起来好听,有种仙女飘飘飞天的感觉,很有诗意,但是它却是我国古代唯一的女皇帝武则天用来处罚女子的酷刑。具体内容,首先要求女囚犯身上一丝不挂,光是这一条就足以让所有女囚痛不欲生,因为在古代,女性是十分讲究贞洁,就算是在较为开放的唐朝这点也不例外。介绍:除了一丝不挂之外,行刑时要在女犯人的脖子上系上绳子,然后把她们赶到几米高的木桩子上去,在地上是插满木橛子的地板,在行刑时,处罚的人就是拉紧脖子上的绳子,如果你害怕而挣扎,越挣扎就会系得越紧。本来一丝不苟就已经让女囚犯羞耻不已,还要这种施加这种酷刑,即使是再喂刚烈的女子也会感到害怕其实在执行过程中,很多人在刚开始的时候就已经被脖子上的绳子给勒死了,就是侥幸没有被勒死,最后也会被地上的木橛子给戳死。其实如够酷刑能够来得快,去得也快,那倒没什么可怕,可怕的就是像这样,不会让你轻易死去,不仅仅要折磨肉体,更要折磨精神,让人生不如死,这才是真正的可怕。
古代对女人最残酷的刑罚
古代对女人最残酷的刑罚:骑木驴、破身、铁裙之刑。1、骑木驴。在古代女子妇刑的刑罚中,大多体现出了创造刑罚的人的一种性不正常心理,这些刑罚中大部分都是对女子的生殖器官进行了十分惨痛的折磨。若是铁裙之刑再加上这个刑罚,估计特别是流传已久的骑木驴刑,既残忍又恶心。骑木驴是古代惩治罪犯的刑法,多用于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据传说,汉代有个与人通奸害死本夫的黄爱玉就是“骑木驴”而死的。2、悬吊刑。悬吊刑是妇刑中较为残忍的一种,悬吊刑也分为很多种,比如:吊乳头、吊半边猪、倒挂金钟等,都是对犯罪妇女的一种残忍的刑法。3、站砖。站砖是一种专对女犯进行的妇刑,方法是把缠脚女子的鞋、缠脚布去掉,让差役架着她赤足站砖,古代女子几乎都要缠脚,缠脚后骨头是畸型的,不穿鞋、不裹脚是根本无法站立的,人站上去不到半个小时,便会觉得身体好像重的很,脚就有点撑不住了,在过一会儿,便会觉得身体有几百斤重,在过一阵,就好像有千斤重,两只脚发酸发抖,身体开始歪斜,但两旁有衙役架着,再站一段时间,大小便就失禁了,等到放下来,人就立即瘫倒在地,不能行走了。妇刑故名思议就是针对妇女、女性的一些刑法,目的就是为了对受刑人进行羞辱。妇刑一般都是作为杂刑而出现。其主刑有很多种,比如:骑木驴、破身、铁裙之刑等都是属于妇刑中的一种。下面一起看看妇刑中的十大刑法,感觉经过这些刑法之后这些女子就活不下去了。
一丈红是什么刑罚?
一丈红在古代时期,作为后宫惩罚下属的手段。主要用来惩罚那些在宫内犯了错的宫女和妃嫔们,人人畏之。一丈红即是取五尺长两寸厚的木板朝犯罪者的腹部以及腹部以下的位置进行敲打,要一直打到骨头和筋全部断开,鲜血淋漓才可以,远远地看过去,一大片的鲜红色,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一丈红"。一丈红的危害:此种刑法,轻则把腿打断,使人致残;重则因为疼痛,发炎等导致受刑人死亡,是一种非常残忍的刑罚。在后宫之中,只有皇上、太后、皇后以及正二品以上妃子或者太子妃才能动用刑罚,华妃是正二品妃子,所以有权力对皇帝的妃嫔使用刑罚。这与古代酷刑中的幽闭很是相似。使用规则当然,一丈红也不是人人都能使用的。在诺大的皇宫之中,只有皇帝、皇太后、皇后和二品以上的妃嫔才可以使用。而《甄嬛传》记载中的华妃刚好是二品妃嫔,因此她可以使用一丈红的刑法。但是这种刑法也只有在影视作品和小说中出现,据史记记载,清朝的妃嫔是没有权利使用刑法的,也没有所谓一丈红的刑法。
一丈红是什么刑罚?
“一丈红”是专门惩罚后宫妃嫔的,用一块厚重的木板杖打犯人腰部以下的位置,直到受刑人腰部以下血流不止,一片鲜红,这也是“一丈红”名字的由来。从惩罚的程度来说比起满清十大酷刑已经算轻的了。有人说夏常在完全可以等伤好之后,东山再起,从头来过。然而“一丈红”的惩戒不仅是在肉体上的,更多是在心灵上的。对于后宫中养尊处优的妃嫔来说已经是十分残忍了,先不说木板杖打之下皮开肉绽的惨痛,没有多少人能够承受得住。打至流血的后果往往就是很多人落下残疾,即便没有残疾的,下身也可能被打坏而丧失生育能力,这对于需要靠皇帝恩宠存活的后宫,需要靠繁衍皇家子嗣获取地位的妃嫔来说之后已经是不可能再有未来了。能够赐刑的人:后宫之中能够赐此重刑的,除了皇帝,也就是太后、皇后等地位极高的人物了,得罪这些人物,自然是墙倒冲人推,也就意味了后宫之中再没有她的位置了,是很难再有翻身机会的。所以对于那些“一丈红”处罚的妃嫔来说,肉体上的痛苦是可以忍的,但是一旦获刑之后,就意味着被抛弃,意味着妃嫔生涯的结束,同时还有忍受裸体挨打的羞辱,以及他人的嘲讽,可谓在听到这一刑法的时候已经是心灰意冷了。所以即便没有死在处罚的当时,之后不是一辈子活在冷宫,也是抑郁而终。
中国对女人的酷刑都有哪些?
一、古代中国官方的最常用的是捋指,也用裸体杖 背等。 民间常用的残忍刑罚有如下几种:
1、骑木驴
一种针对女性犯人的酷刑。所谓木驴,其实就是一头用木头做成的驴,木驴背上,竖着一根大拇指粗的尖木桩。当女犯被强行按坐下去时,那根尖木桩就直直地刺进了她的下身。而且,随着木驴的走动,那根尖木桩也一伸一缩,直弄得女犯下身鲜血淋漓,痛得撕心裂肺,很多受此刑的女犯往往会惨死在木驴上。在古代,这种刑罚常常用于惩处所谓的偷情淫妇。
2、破身
一种针对处女的酷刑。古代一些贪官酷吏为了自己的目的,强行破坏女犯的处女之身。要么指使凶猛男犯或下属强奸、轮奸女犯,要么指使几个粗壮女人捉住女犯,剥掉衣裤,用一小木棍插进女犯阴部,鼓捣几下,使女犯处女膜破裂。传说《杨乃武与小白菜》中的小白菜就惨遭此刑。
3、幽闭
一种针对女犯的宫刑。目前有两种解释,一是将女人终生监禁在深宫之中,俗称“打入冷宫”;一是用特制的锤子捶击女犯的胸腹,直至女犯子宫脱垂,掉出外阴,使其终生受罪,无法结婚和生育。
4、霹雳车
一种据说是专门对待女犯的酷刑。它可以连续发射利器,针对女犯的胸腹或生殖部位,以“巧”而缓地置她们于死地。此刑传说由隋唐之间的周宣帝发明。
5、除晦烙印
一种针对“进门寡”女性的酷刑。所谓进门寡,就是一些闭塞地区称呼那新婚不到百天,丈夫便死掉的女人。婆家人最是忌恨她,认为她是“八败克夫命”,所以就施之以“除晦”、“烙印”。指使几个粗壮女人强行用剃刀剃去她的阴毛,以消除晦气,叫做除晦;接着,又使人用特制烙铁,烧红后按在她的阴阜上,留下印记,或者烙上其夫的名字,这叫烙印。
6、封阴
一种针对“偷情女”的私刑。强行将受罚女赤裸绑缚在一块门板上,然后用生猪血泡一团金丝线,穿在针上,使人将此女的大阴唇一针一针地缝合起来,使其终身不能嫁人。
7、接铜阳
一种土匪虐待女性的酷刑。将赤裸受刑女绑缚梁柱上,使其两腿叉开,下面放一熊熊火炉,火炉上放一可以活动的铜制阳具。打手一踩踏板,铜阳具便飙升起来,向女人阴部恨恨地戳上去。如此一踩一放,铜阳具一伸一缩,女人受其烫伤,痛苦无比
请问古代有哪些刑讯逼供的酷刑?
“凌迟”酷刑,亦作“陵迟”,是指山陵斜坡逐渐低下, 含有慢慢之意,又俗称为“剐”。因其规例在千刀之上,“凌迟” 还可通称为“千刀万剐”。唐律尚无“凌迟”,五代才特置。 马端临《文献通考》说宋代中后期始用“凌迟”,但不常用。《 宣和遗事》记章敦在越州时,专事惨刑,有“刀掊”、“钉手足”、 “剥皮”、“斩颈”、“拔舌”,但不见“凌迟”。元代“凌迟” 载于法典刑律,具体行刑较少。 只是到了明代,“凌迟”用语频繁起来,较为典型的是明代《 瑞严公年谱》、《渔樵话郑本末》,其中对“凌迟”的详述, 使人见其具体步骤—— “凌迟”时搭起一座棚子,棚前竖起一根上有分叉的粗木杆, 刽子手手持磨得锋快的铁钩、利刃,三声炮响后便开始, 规例是3357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剐得肌肉如大指甲片, 一条一缕,密麻丛集,犹如刺猬。初动刀时,血流寸许, 再动刀则无血了。主要是因受刑者受惊,血俱入小腹、小腿肚, 剐毕开膛,血都从这里流出去了。“凌迟”后将受刑者五脏、躯体、 头都吊在杆上示众,监刑官舞红旗,策快马,飞驰宫中, 向皇帝报告刀数…… 对犯人采取这样厉害的“凌迟”,是因明初朱元璋就执刑甚严, 当时官员们竟用鸠血染衣带,一有捕拿,即吮带死, 以免受酷刑折磨。据《明史》、《明实录》, 当时刑法无所不用其极: 朱有熺以掠食人肝脑为能事,朱宪逼奸妇女或生置棺中烧死, 或手刃剔其臂肉,剜目耳。还有的活埋露首,使其慢死, 或让受刑人吃自己儿子被割下的鼻、舌。朱国桢《涌幢小品》 说两广都督韩观杀人成性,竟用人皮当坐褥,吃人眼。夏允彝《 幸存录》说一徐姓术士,因骂魏忠贤被捕,手足被钉在门板上, 遍体浇上沥青,用椎敲,一会儿举体皆脱,其皮壳俨若一人…… 人皮 祝允明《野记》中的有关记载更让人惨不忍睹: 高皇恶顽民窜逃缁流,聚犯者数十人,掘泥埋其头,十五并列, 特露其顶,用大斧削去,一削去数颗头,谓之“铲头会”。 国初重辟,凌迟处死外,有“刷洗”,裸置铁床,沃以沸汤, 以铁刷刷去皮肉。有“枭令”,以钩钩背悬之。有“称竿”, 缚置竿彼末,悬石称之。有“抽肠”,亦挂架上,以钩入谷道, 钩肠出,却放彼端石,尸起肠出。 即使一般的刑法,执行起来也十分残酷。如《诏狱惨言》, 记叙明代镇抚最为普通的五种刑具:一种是“械”。坚木制成, 长一尺五寸,阔四寸多,中凿两孔,着臂上,就是受刑时也不脱, 杀人最便利。一种是“镣”。铁制,又称“锒铛”。长五六尺, 盘左脚上,因右脚受刑不方便。 一种是“棍”。杨、榆木制成,长五尺,曲如匕,执手处, 大似人小指,着肉处径可八九分。每用棍,用绳束其腰, 二人踏绳的两端,使受刑人不得转侧。又用绳系两脚,一人负之背, 使不得伸缩。 一种是“拶”。杨木制成,长尺余,径四五分。每用拶, 两人扶受刑者起,跪在索上,力束木的两端,随即用棍左右敲, 使受刑者更加痛苦。 一种是“夹棍”。杨木制成,长三尺余,去地五寸多,贯以铁条, 每根中各绑拶三副。凡夹人,则直竖其棍,一人扶之,安足其上, 急束绳索,仍用棍一具,交足之左,使受刑者不能移动。 又用一根长六七尺、围四寸以上的大杠,从右边猛力敲足胫, 使足流血洒地…… 这几种刑具,是中国古代刑法中最基本的,看来简单, 但用起来极苦,如明人所说:“棍则痛入心脾,每一下着骨, 便神魂飞越矣!”燕客《天人合征纪实》叙杨涟、魏大中等“ 六君子”在狱中受“棍刑”,毒打30棍,股肉就已经腐烂了, 只得用帛急忙缠上。尤其是“受全刑”,即械、镣、棍、拶、 夹棍等刑具同时上,被《明史·刑法志三》称为:“五毒备具, 呼暴声沸然,血肉溃烂,宛转求死不得。” 以至在明代,许多来到中国的外国人, 给他们感触最深的就是这几种刑具和酷刑:阿里·阿克巴尔《 中国纪行》说中国犯人在监狱中: 带着镣铐和链子,固定在铁桩上,头发也被拴在铁钉上。 即使这样还不让他们自在,他们的脚被板夹住, 背上和胸上缠着100码长的链子和刑具,恐怕要压断了肋骨。 带着镣铐和链子的犯人,被强力推进高度只有一臂长, 三角形的又小又窄的笼子里时,“ 为了关上笼子把他的头压低到和四肢挤在一起, 好像没有骨头的一堆肉塞在笼子里,打开笼子后, 这个人带着链子和镣铐被拉上来时,使我们吓掉了魂”。 克路士《中国志》这样说道:犯人“把指头放在棍里, 然后使劲拉绳子使骨头嘎扎作响”,“足刑很厉害和痛苦, 刑具是两块方木条,约四拃长,一边用一根绞链连接。 他们拿绳系在另一侧,足踝夹在中间。他们用槌子打木条头”。 拉达《记大明的中国事情》记载: 官员一声吆喝,五六名刽子手就扑向可怜的犯人, 马上把他按到地上,扒掉他的裤子。他这样面朝下爬着, 一名刽子手紧紧按住他的脚,另一个按头, 再一个高举上述的竹板或棍子,使劲打他大腿后的肉, 直打到叫住手为止。他们每打五下,便转过身子好打另一边。 这时候,另一名刽子手跪着大声报打的次数,那简直太野蛮, 挨过六十下的人难逃一死。 这三位外国人看到的只不过是明代最最普通的刑法, 但已使人真切感到其刑的残酷了!这些酷刑一般来讲, 主要是对下层官吏和平民施行的,特别是对那些“犯上作乱”者。 清嘉庆八年(1803), 因刺嘉庆而被当场捉住的内务府厨役陈德, 在审讯时就已经是彻夜熬问,拧耳跪炼,掌嘴板责,刑夹押棍…… 经嘉庆亲审,陈德被处以“凌迟”。据燕北老人《 清代十三朝宫闱秘史》载: 执行时,从陈德的耳、鼻、乳割起,左右臂上碎割,成鱼鳞形状。 然后再右臂,再胸和背。一开始还见血,过一会儿血流尽了, 只流黄水。当割完上身时,陈德忽然张开眼睛叫道:“快些。” 监刑者却说:“上有旨,令尔多受些罪。”仍慢慢碎剐陈德! 以仁义自我标榜的嘉庆,对“大逆不道”者是从不心慈手软的, 对陈德的“凌迟”, 充分暴露了统治者对反抗者所能够采取的极端的报复手段。 可是把所有的酷刑,都用“阶级斗争与压迫”来概括, 是有失偏颇的。因为像晋灵公从台上弹人,观其避丸巢; 王元吉当街而射,观人避箭;妲己置虿盆,观其楚毒以为乐; 齐后主置蝎浴斛,令人裸浴,观其叫号则大喜…… 这些并没有直接刑事缘由的酷虐之刑,并不是阶级的、政治的影响, 而是一种野蛮的文化观念的表示。《通典》 记录北齐时对滥劣秀才饮一斗墨水的惩罚,就很能说明这个问题。 明代小说《封神演义》描绘了所谓的“炮烙”:“约高二丈, 圆八尺,上、中、下用三火门,将铜造成,如铜柱一般, 里边用炭火烧红”,人被剥去衣服,“将铁索缠身,裹围铜柱之上, 只炮烙四肢筋骨,不须臾,烟尽骨消,尽成灰烬”。 但此酷刑并非用于反抗的平民,而是对付臣僚。徐学聚《国朝典汇》 说嘉靖年间朱观淫戏无度,常使男女裸体群浴,无复人礼,“ 左右有阴议及色忤者”,他就加用“炮烙”。 这表现了一种残忍的文化心态。而东林党人左光斗,也受“炮烙”, 顾公燮《消夏闲记摘抄》说他“面额焦烂不可辨,左膝以下, 筋骨尽脱矣”。这却是阶级内部不同政治派别的斗争所造成的。 所以,对酷刑要具体分析。而且,酷刑也不是单纯为摧残皮肉而设, 酷刑施行的主要目的是警告,是示法。 《草木子余录》记述朱元璋严于吏治,“凡守令贪酷者, 许民赴京陈诉。赃至六十两以上者,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 府州县衙之左,特立一庙,以祀土地,为剥皮之场,名曰皮场庙。 官府公座旁,各悬一剥皮实草之袋,使之触目惊心”。 这一惨无人道的酷刑, 从本质上讲是统治者企图以残忍手段奴役下属的意识的投影, 但它冠冕堂皇地归入了法制的轨道之中, 这在客观上对贪污受贿的官员还是有很大的震慑作用的, 就像历史学家分析的那样:明初吏治之所以较好,这与朱元璋常用、 大用酷刑,也有一定的关系。为了使更多的人服服帖帖, 古代统治者将酷刑的主要目标定在平民百姓身上, 这一现象在清代尤为突出。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 真实地记述了道光年间四川的酷刑:监狱里的犯人,有的装入笼内, 一日而毙,有的则用锅煮,“惨酷不可言状”。如捉到造反的“匪” ,不问真伪,先打400小板,还有重打二三千小板再讯供, 罪名莫定,就在大堂上打死,脑裂骨折……由于酷刑滥施, 甚至错捉入狱的人,也往往被屈打成招。 清代刘省三所写的公案小说集《跻春台》,其中有一篇《双冤报》, 就描述了王氏和魏有仁这对男女表亲,在酷刑下被迫屈招的情形: 钉竹签十指鲜血喷,痛得奴死去又还魂。不招供太爷刑法狠, 招得来又辱了先灵。……不得已把供来招认……这一阵夹得魂飞尽, 痛得我屎尿一齐倾。想不招表嫂已招认,要辩脱除非问阎君。 因奸淫谋毒表弟,大老爷施恩快松刑。 清代的官吏还挖空心思,不断在刑具上“推陈出新”。 李伯元所写的《活地狱》, 就较典型地反映出了由于刑具的厉害而造成的残酷景象:如,“ 一双铁鞋,放在火里烧红,着在脚上,这叫‘红绣鞋’”。 其实这是明代天启年间魏忠贤的义子许显纯发明的“红绣鞋” 的延续。还有“过山龙”,“是叫锡匠打一个弯曲的管子, 扯直了要够二丈多长,把犯人赤剥了,用管子浑身上下盘了起来, 除掉心口及下部两处。锡管子上边开一个大口,下边开一个小口, 用百沸的滚水,从这头浇进去,周流满身,从那头淌出去。 这个开水,却不可间断”。 这与谢肇淛《文海披沙》 所说的万历时福建某官府中盘在犯人腰间的“锡蛇”是一样的。 审讯犯人时往“锡蛇”的空心里灌开水,犯人受不住烫,只好屈招… …相形之下,清代“过山龙”要比明代的“锡蛇”更残酷, 这是一个总的趋势。 再如行刑时最常用的板子。《活地狱》中已出现了铁板子, 用它打人,“打上十几板子,大腿上的肉都会一片片的飞起来, 连肉带血飞的满处都是。等到打至十几下,肉已飞完,便露出骨头。 他此时便吩咐掌刑的,不要拿板子平打,却用板子横在大腿上乱敲, 砍的骨头壳壳的响。有的还将骨头打开,骨髓标出来好几尺远……” 通过打板子这一在古代最为常见的刑罚,人们看到的是残酷! 这也正是李伯元创作《活地狱》的用意, 旨在揭露清代官府衙门像地狱一样…… 参考资料:转自中华网文化频道
中国曾经受过什么耻辱
中国屈辱的历史
九月,与许多重大事件联系在一起,在近代中国历史上让国人刻骨铭心!
1842/8/29,《南京条约》签订
1856/9/2,天京变乱,韦昌辉突袭东王府
1926/9/6,英国制造“万县惨案”
1901/9/7,《辛丑条约》签订
1894/9/15,平壤战役,左宝贵牺牲
1894/9/17,黄海战役,邓世昌、林永升殉国
1931/9/18,“九一八事变”
1898/9/21,戊戌政变,变法失败
还有与第二次鸦片战争有关的……
历史有时相似的让人心碎,如果没有真实的镜头、详尽的文字、残破的遗迹,我们简直难以相信过去中国近代的一幕幕。历史终归是历史,虽然历史已经过去,但不会消逝得无影无踪,历史流下的不仅仅是一堆资料、几块碑刻,数处遗址。留住历史,可以温故而知新。人类社会日新月异,没有记载,任何伟大的东西,就会从地平线上消失。但人们总是习惯于牢记胜利、成功和辉煌,但往往把失败、伤痕和屈辱遗忘。历史总是不断沉淀的,历史是民族和人类的集体记忆,如果一个民族不知道“从哪里来”,就不知道“到哪里去”。
以往的历史与其说是句号,不如说是感叹号,甚至是更多的问号,并应该少用些省略号。一百多年中沉重而痛苦的记忆,给予了人们太多的忧伤、悲愤和思索。中国人不应该、不可能更不可以忘记,刻写在中国近代的镜头、侧面或片段,虽然斑斑点点但历历在目:从鸦片战争、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法战争、甲午中日战争到八国联军侵华战争直至日本全面侵华战争;从旅顺大屠杀到南京大屠杀;从鸦片走私、掠卖华工到火烧圆明园;从“猪仔”、“东亚病夫”到“华人与狗不得入内!可谓惨不忍睹、闻所未闻!正义与邪恶、文明与野蛮、爱与恨、和平与暴力被定格在这段屈辱的历史上,痛定思痛总是民族复兴的开始 ,时刻警示着我们每一位中华儿女当勿忘国耻,要振兴中华。
我们中的不少人似乎选择了沉默。不知道沉默的理由是什么,但愿不是因为麻木,也不是因为健忘,依某些国人的观念,对于过去,尤其是痛苦,就会采取“过去了就过去了,再提它有什么用”轻率态度,这些年来,一些亲痛仇快的现实,还是“商女不知亡国恨”常常让我们深感“遗忘文化”在一些国人头脑中颇有市场。一些商家不顾历史的伤疤,以“南京大屠杀”作为电脑游戏;把日本军刀、军服作为卖点;一些艺人竟然把军旗装穿在身上招摇过市等等。如果“集体健忘症”过于严重,人们将容易越来越浅薄、轻浮、狂躁、极端和急功近利。
我们的同胞中,对战败之耻和对割地赔款之痛了解的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一个民族,若忘记了自己的历史,实际上也就等于失去了民族的记忆功能;失去记忆的民族是可怕的,它会在今天的纷纭变幻的世界大潮中,失去方向,随波逐流,更会不断地重复自己的错误。不是从沉没中爆发就在沉没中死亡。据说,冰心老人晚年曾构思写作一部反映甲午战争的纪实大作,但是每每提笔,“竟然一个字都没有留下”,“因为哭,因为大哭,因为一握起笔就禁不住老泪纵横地痛哭!哭得完全不能下笔,纸上惟有落下的热泪。”(贾国荣:《冰心的遗憾》)。
“历史的灾难无不以历史的巨大进步来补偿”。只有我们一起来揭露侵略者的罪恶、叩问冷漠者的良知、敲醒愚昧者的心灵。绝不允许无耻者别有用心地扭曲历史,绝不允许屈辱的旧梦再现,绝不允许重蹈践踏人权、亵渎文明和破坏正义的覆辙。历史教育的重要任务是培育和教化每一个公民对其国家、其历史、其祖先、其民族具有认同感、自尊感、尊严感、耻辱感,亦即形成“国民意识”。历史意识构成国民意识和民族精神的核心内容,事关走向世界的新世纪公民培育的大计。历史认知关系到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学习历史的意义主要有丰富自我、发展个性、减少失误、加速成长、承担使命、自觉人生。在这个意义上,历史学乃是一门塑造民族整体人格,表述民族自我意识、自我评价和自我认知的重要学术,应当将“真”、“情”、“思”、“行”统—为一个整体,这些都历久弥新地给人们以感染、启示、鞭策和思考。
然而,以往的宠儿如今却失落了,史学危机的话题并非危言耸听,历史教育的延误、式微和堕落的困境令人揪心,我愿与大家一样为之关注、探索和分享。我试图让历史教育不再尴尬,不再窘迫,不再令人藐视,于是从彷徨到呐喊、困惑到醒悟;从疑惑到求索。我力求让历史能够成为滋养学生成长的补品,让学生在成长中通过历史的学习而唤醒自己,认识自己,张扬自己,营造一个有血有肉、情理交融特别是有独立人格的“人”。由此,我有了执着的信念要从四十岁重新开始,克服松懈、安逸或畏难心理,力争做个“有思想”的历史教师,立志要把课上出味道来,教出历史的深沉、宽厚与博大,尽情展现其宽阔、生动和精彩,发掘真善美的内涵……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人人都是从昨天走到今天,又从今天走向明天。任千古风流人物,无一例外都成为匆匆的世间过客。对历史不断触摸和反思的过程,就是文化沉淀的过程。历史是永不间断的时间长流,人们在现实中感知的只是这一发展长河中的一段,多少兴亡盛衰,唤起人们对星转斗移、物似人非的感叹,从那些已经消失的人和事中,正是司马迁所说的“述往事,思来者”。历史,将会给你一个制高点。历史有两种历史,一种是客观的历史,一种是记忆中的历史。客观历史早已看不见了,但记忆中的历史还在,我们可以随时摄取,随时揣摩,可以感悟,可以反刍,这对人类现在、未来的发展,未尝不无益处。叩问历史,掩卷太息!这种情结不仅仅是简单的怀旧。历史消失的只是时间,永不消失的却是后人对千秋人事的缅怀。
时光的流逝也许会磨灭人们心头的许多记忆,但充满着“血与火”的往事历历在目,警示人们永远引以为戒。《论语》曾告诫:“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古希腊哲人说“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里”,不就是从昔日的经验教训中时刻照看着这后视镜缓缓向前跋涉?描述与记录,回忆与解读,是人类永远不会放弃的权利。“以史为鉴,面向未来”,可以说历史是人类前进的行囊,虽可能沉重但旅程必不可少
两次鸦片战争
火烧圆明园
八国联军
甲午中日战争(二十一条 北洋水师全军覆没)
皇菇屯事件
旅顺大屠杀
伪满洲
七七事变
南京大屠杀
九一八事变
淞沪会战
抗美援朝
越南
抗美援越
我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被美国野蛮轰炸
海南撞机事件
东海油气争端
钓鱼岛
9.18被大多网友认为是国耻日!
西周幽王无道,致使王宫被洗。
汉高祖三十万大军被困白登七日,靠贿赂冒顿的阏氏才得以残喘脱逃。
西晋怀帝被匈奴俘虏,愍帝出降,西晋王朝终结。第一个被外族灭掉的王朝。
石敬瑭甘当“儿皇帝”
宋朝多次被金、元所败
明朝,倭寇征服中国东南。除大陆部分被收复,其他岛屿被日本纳入版图到今日。
明被后金所灭,“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
近现代的种种耻辱事件,羞于启齿……!
当代中国人的素质令外国人鄙夷,以至国外华人羞于承认自己是中国人。
圆明园事件、南京大屠杀
排名第五 五胡乱华
这可谓是中国第一次经受异族的大规模入侵,皇室南迁,中原人民惨遭荼炭,这也是历史上的第一次南北对峙,其结果,导致从夏商周经春秋战国,再到秦汉,直到魏晋的中华上古文明终结。连民族成分都有了极大的改变。是文明进程的转折点。从八王之乱一直到隋文帝灭陈统一中国,这近三百多年,民族仇杀,宫廷政变,层出不穷,混乱不堪,其中的历史暴虐而又残忍。起初那些游牧民族对汉族,极尽压迫侮辱之能事,现代我们骂人的话,比如“懒汉,无赖汉”等等就是那个时代传下来的,原先在那些异民族心中所敬仰的“天汉”早已被“懒汉,无赖汉”所取代。可谓耻辱。从而也导致了冉闵的起义。幸亏天不亡我中华,由于那时的华族的血气,英勇的抵抗,使异民族重新正视了我华族,从而才产生了,所谓的“汉化”。才有了北魏孝文帝、文明太后的改革。才开始了以华族文明为主的文化融合,在此之前,不知死了多少人。但鲜卑贵族相较之后的蒙古满清,毕竟心胸开阔,眼光长远。他们继承了中华的精髓,同时又保持了本民族的优点,同时又输入了佛教文明,创造了一种变革过的文明——中华中古文明。可是,隋唐以后的中古文明继承了一部分的精髓,有许多的独特的东西,还是消失了。比如许多绚丽灿烂的上古神话,从而使我们现在看楚辞中的很多典故名词,不知所云。还有宝剑的制作方法和其所承载的“剑道”也在隋唐慢慢失传了。因为游牧民族打仗不用剑。而日本经过东汉直到六朝的学习和吸收,渐渐发展,到现在便成了他们的“国粹”了。而我们在现在只能通过隋唐之前的史实和虚构的武侠故事,来想像这种如梦如幻的武器了。
排名第四 第二次鸦片战争
我一直有个疑问,高中历史书上说,是由于英法想获取在华更大的利益,而发动的战争。我也看了不少资料,上面也丝毫没有提及有关鸦片什么事,那么为什么要叫第二次鸦片战争呢?首先,先看看第一次鸦片战争,其实是一场贸易战争,是英国人为了取得通商的权力,也就是为了贸易平等,而不是为了交清政府赔鸦片钱,更不是为了合法的卖鸦片。说白了,鸦片只是一个由头。不是鸦片,也会为了其他的东西。而我们的历史书为了让我国更加充满道义,特地把此次战争叫作鸦片战争。而第二次鸦片战争的目的相同,只是要求清政府开放的更深入,并给他们最惠国待遇,既然有了一次鸦片战争,又目的相同,就叫其二次鸦片战争吧,又是道义上的胜利。因为乍听起来,就象两次为了公开贩毒而进行的战争。
而它的起因是,由于第一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采取阳奉阴违战术,违反合约,暗中阻止与欧洲的贸易,使英法的贸易不能开展下去,英法恼羞成怒,又找了两个由头开战。从而迫使清政府签订了天津条约。按说本应该到此为止,但咸丰皇帝受不了了,认为损害了天朝颜面,责成僧格林心伏击了在大沽口前来换约的英法公使。当场用大炮炸死了多名,这也是高中历史书上所说的大捷,又扣押了十几名前去交涉的使者,清廷认为只要抓住匪首,其余军队就会不战而降。就这样英法登了陆,直奔北京杀来,咸丰逃到了热河,而那些被扣押的使者活着的只剩下几人了,后来的事,便众所周知了,英法为了向清政府示威,火烧了圆明园。
此战可谓奇耻大辱。有两方面:第一方面,英法联军可谓残忍凶暴至极,被屠杀的京师民众可谓不计其数,满清耗费数百年的民脂民膏建造起来的圆明园,万寿园(颐和园的前身)被一把火烧尽。而更为痛心的是储藏在两园之中,满清数代皇帝从民间搜刮得来的字画古董,历代瓷器,大多是极精品,我国现在流失海外的国宝,很多就是圆明园的.还有数量极多的,从康熙直到咸丰,不惜工本,制造出来的工艺品.(说句实话,本人及其不喜欢清代的建筑和工艺品,尤其家具,装饰品,服装,做工虽及其考究,材料及贵重,但十分繁复俗气。而其中集大成者就是故宫,里面的建筑大多是清朝造的。可谓俗不可耐,根本不能与汉朝的大气,唐朝的雄浑,宋代的清雅,明代的简洁相比。)但毕竟都是国宝。经此一烧,可谓中华文明的浩劫。
第二方面:偷袭和扣押英法公使的做法,极其没有信义,使得我中华在外国人眼里成了没有信义的野蛮国家,之后打赢了也就算了,还不堪一击,最后被打趴下还得和谈,简直丢尽了脸面。所以二次鸦片战争,在很多方面都称得上耻辱,有所遭受到的耻辱,也有自己做出来的,当然英法也不是什么好人,但其火烧圆明园,也有部分原因是受了偷袭和扣押公使的刺激。总而言之西方我国印象的急转直下就从这里开始。
排名第三 甲午海战
这不用说,是众所周知的奇耻大辱。可是让我胆寒的是,开战之前,日本举国上下,积极备战。上至皇室,明治天皇节食,皇后卖首饰。下至平民百姓,妓女捐卖身钱,士兵因为天皇一天只吃两顿,他们自觉只吃一顿,拼命攒钱买吉野号。当时,明治的口号是越王勾践能卧薪尝胆,他也能做到。这使我想到,在抗美援朝时,全国各界节衣缩食,用来购买飞机大炮,和小学语文书上的一个苹果的故事。
经此一战,蕞尔小帮日本迅速崛起,而老大帝国,加速没落。而对清廷的改良惨遭失败,一部分的国人觉醒,发现要救中国只有推翻清朝一法。后来,经过百日维新,庚子国变,和对清廷所谓的“新政”绝望之时。终于爆发了辛亥革命,推翻了满清。说句实话,本人是觉得改良比革命要好,循序渐进总比突如其来要来得稳定,和易于接受。但满清贵族的食古不化,狭隘短视,死抱着利益不放,实在是无出其右。辛亥革命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可谓最符合汤武革命的标准。
再讲句题外话,我总觉得向中国周边的那些深受中国文化影响的国家,在中国衰弱之时,会变本加厉的侮辱侵略中国,而这些国家古代长期仰视中国,深入研究学习中国。而近代又受西方文化影响,中国对付起这些国家来相当棘手。比如,日本韩国越南印尼等等。还有个台湾地区。
排名第二 甲申国难
1644年,中华文明从此绝嗣。剩下的只有四百年的鞑靼文明,而当今再国人和外人眼里,中华文明就是鞑靼文明。这固然拜张艺谋的电影,众多的清宫戏,和唐装所赐。但我们与真正的中华文明断绝关系,却是从这里开始。诚然中华文明发展到明朝末期,是有问题的,而且问题很严重,明朝的灭亡就是例证。虽然有天意,比如连续十五年的干旱。导致中原旱灾蝗灾遍地,颗粒无收。从而导致李自成剿而不灭。但人祸也很致命。朱明历来的寡恩刻薄,崇祯的刚愎自用,南明的内斗。集权的社会,已经发展到了死路。是已到了变革的边缘,内部的改良改革,虽然还不成熟,还有很多是清初的反思,是受明亡刺激的,但已经初露端怡。
如果注入象隋唐一样豪放的血液,那也不是不可以。但历史选择了最不好的结局。李自成张献忠之流,只相当于黄巢,其结果肯定,必败无疑。但中国最多再分裂割据一次,还没有亡天下。南明偏安一方,最多只是又一个南北朝,又一个宋金对峙。好歹也保住了中华文明。可满清入关完全凭的是运气。入关后,他们一方面极端自大,一方面又极端自卑。而自大与自卑是相辅相成的,从而经过一系列的血腥的措施,中华文明就断送在他们之手了。直到现在,产生了要看宋代之前的中国到日本,要看清代之前的中国到韩国,这种事情了。
排名第一 靖康之难
这是中国历史上最耻辱的一页,当金兵攻入东京时,整个赵宋皇室除了一人以外全部被俘北上,而那个侥幸逃脱的皇子就是赵构,而被俘北上的官僚及其家属更是不计其数,而他们大多都被变卖作了家奴,有些低级妓院的妓女竟然是丞相的女儿。而文化方面的损失更是无法估量,金人在靖康时代是非常野蛮的,见人就杀,见物就抢。宋朝积累文化财富被焚毁洗劫一空,这也是中华文明的一大浩劫。而这也是中国被西方赶超,乃至落后,摆下了伏笔。
也是后来种种历史悲剧的起因。更为可悲的是,后来的明朝,并没有继承宋的辉煌文治成果,从而导致了甲申国难,中华绝嗣。而日本也是在那个时期对中国文明由崇拜转向了反思,顺便提一句,象相扑,茶道,插花,马球等等的很多文化艺术也是那时消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