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也称庄家制度或造市商制度,是国际成熟市场中较为流行和普遍认同的一种市场交易制度。通俗地说,所谓做市商制度,是指在一定监管体系下,券商持有某些股票或债券的存货,并以此承诺维持这些股票和债券的双向买卖交易,这些维持双向买卖交易的券商就是做市商。
做市商制度在发达证券市场已有30多年的历史,它在证券市场所起的作用已获得证券界的共识:做市商制度具有活跃市场、稳定市场的功能,依靠其公开、有序、竞争性的报价驱动机制,保障证券交易的规范和效率,是证券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提高市场流动性和稳定市场运行、规范发展市场的有效手段。
具体而言,做市商制度具有下列三方面的功能:
1、坐市。当股市出现过度投机时,做市商通过在市场上与其他投资者相反方向的操作,努力维持股价的稳定,降低市场的泡沫成份。
2、造市。当股市过于沉寂时,做市商通过在市场上人为地买进卖出股票,以活跃市场带动人气,使股价回归其投资价值。
3、监市。在做市商行使其权利,履行其义务的同时,通过对做市商的业务活动监控市场的变化,以便及时发现异常及时纠正。在新兴的证券市场,这是保持政府与市场的合理距离,抵消政府行为对股市影响惯性的有益尝试。
什么是市商制度?
市商制度是一种市场交易制度,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法人充当做市商,不断地向投资者提供买卖价格,并按其提供的价格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和流动性,并通过买卖价差实现一定利润。简单说就是:报出价格,并能按这个价格买入或卖出。【拓展资料】法律依据:《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第二条《指引》所称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是指在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人民币与外币交易时,承担向会员持续提供买、卖价格义务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第三条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可根据自身做市能力在即期、远期、掉期、期权等外汇市场开展做市。第四条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依法享有以下权利:(一)适度扩大结售汇综合头寸限额区间,实行较灵活的头寸管理;(二)交易系统、交易手续费、交易数据等方面获得更多支持;(三)享有向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申请外汇一级交易商的资格;(四)在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创新业务的政策支持。第五条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依法应履行以下义务:(一)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在银行间外汇市场连续提供人民币对主要交易货币的买、卖双向价格,所报价格应是有效的可成交价格;(二)银行间外汇市场报价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的浮动幅度;(三)遵守外汇市场自律机制相关自律规范,在外汇市场规范交易方面发挥市场引领作用,诚实交易,不利用非法或其他不当手段从事虚假交易、操纵市场价格;(四)遵守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规定和要求;(五)积极引导客户树立汇率风险中性意识,不得在市场营销中误导或诱导客户预期;(六)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要求及时报告外汇市场运行和做市情况,并报送人民银行。
市商机制什么意思
做市商是指做市商,做市商是指股票价格的中间人(具有一定实力和声誉的独立证券经营法人)。这个中间人可以通过对上市公司的评估,向公众投资者报出股票的买入价和卖出价,中间人可以通过买入价和卖出价的差价赚取利润。
简单来说,做市商就是你可以在报价后以这个价格买入或卖出。买卖双方不需要等待交易对手的出现。比如有人想卖出,但暂时没有投资者买入,做市商机构会先买入,这样才能保证卖方能够成功套现,满足散户的投资需求。
什么是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如何运作的?
什么是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亦称报价驱动(Quote-Driven)交易制度,是指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机构,以自有资金或证券或其他金融产品,不断向其他交易者报出某些特定产品的买入和卖出价,并在报价价位上接受其他交易者的买卖要求,保证及时成交的一种交易制度。 与竞价交易中的隐性报价不同,做市商同时进行显性的买卖双向报价,并在其主动报出的价格上实现买卖交易,只要投资者愿意买,做市商就必须卖,或者只要投资者愿意卖,做市商就必须买,其情形类似于中国居民到银行柜台上买卖外汇。 买卖价差是做市商的主要收入。做市商的做市行为并非完全地取决于自身的利益意愿,更不是无限制地非理性,而是来自做市商和公众投资者的相互约束,所有市场参与者也正是在这种相互制约中为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获取最大利润而不断进行各种权衡,实现各自利益,市场亦因此在理性的轨道上运作。 做市商服务的需求与供给分析 做市商提供的是一种交易服务,这种服务的价格是由证券买卖价差(SPREAD)来测量的。做市商的服务价格与证券价格是两码事,做市商坚持在任何时候以买进报价买进证券,以卖出报价卖出证券,即做市商在市场上提供的是即时服务。那么,做市商做市的经济效应也就体现在这种做市服务的需求与供给上,而不是证券本身的供求。 市场上之所以产生对做市商服务的需求,主要是因为市场运行过程中对某种特定证券的一般公众购买者与出售者并非都是均衡的原因,因而要求有一个中介机构出面通过自己的中介性买卖来平抑这种暂时的失衡,这是相对于完全竞争状态市场而言的一种人为加速市场均衡的制度。 假设一种证券的初始价格为P0,如果在这个价位上购买者的购买能力超过出售者,即会产生一种不平衡,其中的差额为A-B;如果在一段时间内公众出售者与购买者不能相互匹配,这种不平衡将持续下去,这对市场效率显然是一种损伤。 在没有做市商参与的情况下,一定量的购买者因为没有相应量的证券供给而不能实现购买需求,或者只好在比P0高的价格P1的水平上购买,但这须由市场参与者的购买能力而定,即并非所有的公众参与者都有很高支付能力。如果做市商愿意在低于P1而高于P0的价位上出售该种证券,由此就会使实际价格产生一定偏离,然而这种偏离降低了所有市场购买者的购买成本,尽管交易价位仍比初始价格高,但却换来了大量交易的达成和市场参与者需求的满足,并提高了整个市场的运作效率。这就是做市商服务产生的需求基础。 当然,在任何一个市场上(包括没有做市商的指令驱动市场上),总会存在某种机制对图一列示的不平衡做出反应(比如证券、期货市场上的投机者)。但没有做市商的市场上的缺陷是投资者不能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交易,市场本身不提供即时的直接性的服务。所以,这种不平衡的自发性平抑是零星分散和滞后的,不平衡的恢复是高成本的,远没有做市商长期连续性的大规模做市服务所发挥的平抑作用那样高效率。而在有组织的做市商市场上,在非均衡出现之前,做市商通过其做市服务活动就会限制失衡出现的机会,所以,这种反应和限制是事前的。当然此间做市服务的提供是基于经济预期年化预期收益而出现的,即从以低报价买进、以较高价卖出中获得预期年化预期收益。 实际上,在竞争性市场上,做市商买进报价与售出报价间的差额反映了提供做市服务的成本或利润,除非从做市服务获取的利润能够弥补其成本,否则,证券商不会一直从事这种做市买卖业务。交易价格围绕真实价格的波动是通过由做市商设定的报价差额而得以限制的,说明提供做市服务的成本越高,买卖报价差额就会越大,真实价格基础上交易价格的可能波动也就会越大。由此,做市商市场的合理特征应该是:在尽量低的成本上提供做市商服务。当然这也是所有市场的一般原则,只不过这里的成本取决于一般公众交易商的经济情况以及证券商之间的竞争程度而已。 做市商报价差额的分析 做市商在证券期货市场的双向报价中,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存在价差(Spread)。这种价差的存在是合理的,基本上是由两部分组成。 一是做市商在向公众投资者提供双向报价过程中的成本。又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购买计算机等设备和建立有关网络的费用支出、做市人员及决策人员的薪金以及传递交易单据过程的费用等;间接成本是指搜集、整理、分析市场信息,对市场未来走势作出预测的研究开发费用等。 二是做市商提供报价服务所取得的利润。做市商实行双向报价的过程中,在双向以相同数量成交的理想情况下,做市商肯定是有价差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的。在向公众提供服务的同时,也为自身赚取利润。正是这种对于市场和做市商本身都互为有利的交易组织机制,确保了市场的平衡和流动性。 影响做市商买卖报价差额的决定性因素包括:做市证券品种的交易量。交易量越大,差额趋向于越小。从某种程度上讲,交易量大的证券的流动性也大,可以缩短做市商持有的时间,从而可以减小其库存风险;并能够使做市商在交易时容易实现一定的规模经济,也会由此减少成本,差额也就没有必要太大。证券价格的波动性。波动性越大,其差额也会越大。因为在给定的持有期间内,波动率变动较大的证券对于做市商所产生的风险大于变动小的证券,作为对这种风险的补偿,其价格差额自然也就愈大。证券品种价格。从价差的绝对额看,做市价格高的证券,其价差会大于价格低的证券;而从比例价差(报价价差相对于证券价格)看,证券价格越低,其比例价差越大。市场竞争压力。做市商的数量越多,竞争性越强,各种约束力量就越是有力地限制单个做市商报价差额的偏离程度,因而差额越小。做市商为了获得更多的做市价差收入,相互之间进行竞争。竞争促使做市商千方百计地降低成本和利润,最终结果是逐渐缩小报价价差。而且拥有做市商数量越多的证券的交易越活跃,流动性越大,其中做市商的风险也就越小,作为风险补偿的差额也就越小。 做市商有哪些作用? 1、坐市。当股市出现过度投机时,做市商通过在市场上与其他投资者相反方向的操作,努力维持股价的稳定,降低市场的泡沫成份。 2、造市。当股市过于沉寂时,做市商通过在市场上人为地买进卖出股票,以活跃市场带动人气,使股价回归其投资价值。 3、监市。在做市商行使其权利,履行其义务的同时,通过对做市商的业务活动监控市场的变化,以便及时发现异常及时纠正。在新兴的证券市场,这是保持政府与市场的合理距离,抵消政府行为对股市影响惯性的有益尝试。
什么是做市商机制
做市商机制就是市场当中一个交易主体,为市场不断提供买入和卖出的价格,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和流动性,并通过买卖价差实现一定利润。一般情况下,做市商由大型券商担任,通过双向报价起到引导定价的作用。目前,资本市场主流的交易制度有竞价交易制度、做市商制度两大类。A股市场主板使用的是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为特征的竞价交易机制,纳斯达克、香港市场等使用的是做市商机制。【拓展资料】做市商对投资者有什么影响?对于定价难度比较大、定价比较专业的科创板而言,引入做市商机制非常合适,一方面可以引导市场理性定价,另外一方面有利于股价均衡,平滑股价,同时也能提高科创板的流动性。对于参与科创板的普通投资者而言,缺乏定价能力和分析能力一直是散户的痛点,而做市商可以为他们提供了一个相对合理的报价。尤其是做长期投资,做市商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平抑市场波动,对于稳定市场价格、稳定投资者信心,都是很有帮助的。科创板设立以来市场运行平稳,各项改革措施成效明显。本周五,中国证监会就《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科创板将在竞价交易基础上,待条件成熟时引入做市商机制。此次发布《做市规定》共十七条,主要包括做市商准入条件与程序、事中事后监管等六个方面内容。在准入条件方面,按照“稳妥起步、风险可控”的原则,初期参与试点的证券公司除了具备完善的业务方案、专业人员、技术系统等条件外,还需要满足资本实力和合规风控能力方面的两项条件:一是最近12个月净资本持续不低于100亿元;二是最近三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及以上。
做市商与竞价交易制度的区别
您好,证券竞价有两种方式: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集合竞价:是指在一定时间内接受的销售申报进行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每个交易日上午9:15-9:25,投资者可根据自己可接受的心理价位自由申报买卖,计算机交易主机系统将对所有有效订单进行集中撮合处理(有效订单在集合竞价时间内未成交的,自动有效进入上午9:30开始的连续竞价)。连续竞价:指的是对销售申报进行逐一连续匹配的竞价方式。做市制度可分为集合竞价、连续交易和做市制度。集合竞价的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可以接受的心理价位自由申报买卖,交易系统对所有有效委托进行集中撮合处理。连续竞价系统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交易所连续撮合订单。a股股票市场采用这种交易制度。做市商制度分为垄断性做市商制度和竞争性做市商制度。前者意味着某种证券只有一个做市商,后者意味着一种证券至少有两个做市商。比如做市商制度发源地美国的纳斯达克市场,实行的是竞争性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与竞价交易制度的区别
1、两者的参与主体不同:做市交易的参与主体是投资者与做市商,竞价交易的参与主体是投资者与投资者。2、报价机制不同:做市交易由做市商来报价,参不参与取决于投资者;竞价交易则由买卖双方报价,并按照一定的规则产生成交价。3、适用的市场不同:做市交易适用于场外交易市场,竞价交易则适用于场内交易市场。具体如下(1)交易对手方不同导致做市商制度的成交效率更高。竞价制度中,投资者交易的对象是市场中的其他参与者,因此当投资者卖出一定份额的股票,尤其是大宗交易的话,必须存在购买的对手方才能经电子系统撮合成交。做市商制度中,投资者可以直接与做市商进行交易,进而大幅缩短成交用时。(2)价格的形成机制不同,做市商制度下的价格更加透明。竞价制度中,证券交易价格的形成是由买卖双方直接决定的,买卖指令的流量是推动价格形成的根本动力通过证券交易双方成交产生价格。做市商制度中,做市商必须事先报出买卖价格,而投资人在看到报价后才能下达订单,因此股票价格相对更加显性透明。(3)交易成本不同,做市商制度对投资者造成额外的交易成本。竞价制度中,由于证券价格是单一的,所以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只有付给经纪人的手续费。做市商制度中,由于市场中同时存在着卖出价格与买入价格,二者之间的价差也是投资者需要担负的交易成本,即获取做市商提供“即时性服务”的额外费用。做市商和竞价交易是两种不同的证券交易制度,它们之间存在以下的区别:1、做市商制度采用报价驱动,就是由大型的证券公司充当做市商,买卖指令都是发到他这的,所以做市商看情况选择要不要买进,就是做市商先自己买进来,有卖单了再卖出去,这种情况下买的股票都是做市商报给你的价位买的。竞价制度采用指令驱动,直接买卖双方操作,投资者卖了一张股票,那头必须有人买才能成交,是用电子系统撮合成交的。2、做市交易的参与主体是投资者与做市商,竞价交易的参与主体是投资者与投资者。3、做市交易由做市商来报价,参不参与取决于投资者,竞价交易则由买卖双方报价,并按照一定的规则产生成交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三条 第四款 竞价交易中,债券交易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手或其整数倍,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手或其整数倍,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手或其整数倍。债券交易和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以人民币1000元面值债券为1手,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以人民币1000元标准券为1手。但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科创板引入做市商制度是什么意思
做市商就是股价的中间商,而科创板引入做市商机制是指科创板引入中间商机制,中间商可以通过对上市公司的评估,用自有资金和股票与投资者进行交易赚钱利润的交易,做市商一般是资金实力雄厚或者信誉较好的法人,做市商具有影响市场和股票价格的能力。拓展资料:一、做市商制度,是一种市场交易制度,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法人充当做市商,不断地向投资者提供买卖价格,并按其提供的价格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和流动性,并通过买卖价差实现一定利润。二、制度类型了解做市商制度的不同类型及其优点与缺点,对实际应用具有一定的意义。因为期货市场在引入做市商制度的过程中,针对不同品种和情况,必然面对着类型的选择。按照是否具备竞争性的特点,做市商制度存在两种类型:垄断型的做市商制度和竞争型的做市商制度。垄断型的做市商制度,即每只证券有且仅有一个做市商,这种制度的典型代表是纽约证券交易所。垄断的做市商是每只证券唯一的提供双边报价并享受相应权利的交易商,必须具有很强的信息综合能力,能对市场走向作出准确的预测,因其垄断性通常也可以获得高额利润。这种类型的优点在于责任明确,便于交易所的监督考核,缺点是价格的竞争性较差;竞争型的做市商制度,又叫多元的做市商制度。即每只证券有多个做市商,且在一定程度上允许做市商自由进入或退出,这种制度的典型代表是美国的“全美证券协会自动报价系统”(NASDAQ系统)。自1980年以来,该市场的平均单位证券的做市商数目不低于7个。最新的资料显示,平均每只证券有10家做市商,一些交易活跃的股要有40家或更多的做市商。多元做市商制的优点是通过做市商之间的竞争,减少买卖价差,降低交易成本,也会使价格定位更准确。在价格相对稳定的前提下,竞争也会使市场比较活跃,交易量增加。但由于每只证券有几十个做市商,使各个做市商拥有的信息量相对分散,降低了市场预测的准确度,减少了交易利润,同时也降低了做市商承受风险的能力。
科创板做市商机制是利好吗
是的。科创板的整体表现良好。截至目前,科创50指数今年累计上涨近9%。科创板当前上市公司数量已超300家,但板块内部则存在分化现象,量价齐升的热门与成交低迷并存。因此,引入做市商制度,有利于提高市场流动性,以及引导合理定价。分析人士认为,引入做市商制度,整体利好券商,如业务板块的增厚营收、发现更多市场交易机会等方面。资本实力雄厚和研究分析能力突出的头部券商、大型金融机构,有望成为首批科创板做市商机构。研究能力较强的、走差异化和专业化竞争路线的中小券商亦有利好。拓展资料:拟引入做市商制度1、2021年7月22日,科创板将迎来开市两周年。两年前,首批25家科创板公司正式登陆上交所,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高光时刻之一。临近开市两周年,科创板在稳健运行的同时,将再次面临重大制度供给调整。2、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并释放重要信号:研究在全证券市场稳步实施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在科创板引入做市商制度。3、据悉,做市商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独立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即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4、做市商制度在我国资本市场上并不陌生。从2014年起,为了提升流动性,新三板引入了做市交易制度,做市商在赚取买卖报价价差的同时,也通过履行双向报价义务为新三板市场注入了流动性。
做市商是什么意思
做市商是股价的中间商的意思。做市商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独立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做市商的概括做市商制度,就是以做市商报价形成交易价格、驱动交易发展的证券交易方式。做市商制度是不同于竞价交易方式的一种证券交易制度,一般为柜台交易市场所采用。传统交易是由一个专家处理几百家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而做市商制度是多对一的关系,即一组做市商为一个上市公司服务。更重要的是做市商为交易提供了资金,在交易中做市商先要用自己的资金买进股票,然后再卖出。这些做法使得市场的流通性大大增强,增加了交易的深度和广度。做市商有责任在股价暴涨暴跌时参与做市,从而有利于遏制过度的投机,起到市场稳定器的作用。
做市商是什么意思
做市商的通俗解释就是股价的中间商,这个中间商可以通过对上市公司的评估,对公众投资者报出股票的买价和卖价,然后中间商就通过买价卖价间的差额来赚取利润。做市商要求具备一定的实力和信誉,且需要是证券经营法人。国际上一般由较大的金商或银行来担任做市商。做市商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独立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即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买卖双方不需等待交易对手出现,只要有做市商出面承担交易对手方即可达成交易。做市商通过做市制度来维持市场的流动性,满足公众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做市商通过买卖报价的适当差额来补偿所提供服务的成本费用,并实现一定的利润。做市商市场真正的做市商市场应该包括两个层次:第一层是做市商和投资者之间的零售市场,第二个层次是做市商和做市商之间的批发市场。证券做市商市场,包括“复合型”证券交易市场和“单一型”证券做市商市场(OTC市场)两类,其中“复合型”证券交易市场又可分为“混合型”证券交易市场(如纽约证券交易所)和“平行型”证券交易市场(如伦敦证券交易所)。在新三板市场,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挂牌股票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做市方式、竞价方式或其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转让方式进行交易。目前,新三板共设计和实施两种股票转让方式,即协议转让、做市转让。其中,挂牌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须有2家以上从事做市业务的主办券商(以下简称“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
科创板做市商是什么意思
科创版做市商就是指科创板作为市场当中一个交易主体,为市场不断提供买入和卖出的价格,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和流动性,并通过买卖价差实现一定利润。一般情况下,做市商由大型券商担任,通过双向报价起到引导定价的作用。1、科创板设立以来市场运行平稳,各项改革措施成效明显。中国证监会就《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科创板将在竞价交易基础上,待条件成熟时引入做市商机制。2、此次发布《做市规定》共十七条,主要包括做市商准入条件与程序、事中事后监管等六个方面内容。在准入条件方面,按照“稳妥起步、风险可控”的原则,初期参与试点的证券公司除了具备完善的业务方案、专业人员、技术系统等条件外,还需要满足资本实力和合规风控能力方面的两项条件:一是最近12个月净资本持续不低于100亿元;二是最近三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及以上。拓展资料1、目前,资本市场主流的交易制度有竞价交易制度、做市商制度两大类。A股市场主板使用的是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为特征的竞价交易机制,纳斯达克、香港市场等使用的是做市商机制。2、对于定价难度比较大、定价比较专业的科创板而言,引入做市商机制非常合适,一方面可以引导市场理性定价,另外一方面有利于股价均衡,平滑股价,同时也能提高科创板的流动性。3、对于参与科创板的普通投资者而言,缺乏定价能力和分析能力一直是散户的痛点,而做市商可以为他们提供了一个相对合理的报价。尤其是做长期投资,做市商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平抑市场波动,对于稳定市场价格、稳定投资者信心,都是很有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