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教育的基本内容
人民防空教育的内容包括国防观念教育、人民防空法规教育。教育、退役军人事务、文化宣传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国防教育工作。征兵、国防科研生产、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军事设施保护等工作的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国防教育工作。国防教育是为捍卫国家主权、领土的完整和安全,防御外来侵略、颠覆威胁的建设与斗争,对全民传授与国防有关的思想、知识、技能的社会活动。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为增进全民的国防思想、国防知识、国防技能和身体素质。人防,也是人民防空的简称,是指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防备敌人空中袭击、消除空袭后果所采取的行动。人民防空工程,通常可以简称为人防工程,各级人民防空办公室也简称人防办公室。作用:通过人民防空的普及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把个人安危与国家、民族利益联系在一起,平时支持人防建设,在受到空袭时有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我防护意识。人防专业职工、干部熟练掌握专业技术,平时居安思危,结合本职,积极准备,熟练掌握。
人民防空教育的内容包括
国防观念宣传教育、人民防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人民防空基本知识宣传教育。1、国防观念宣传教育:主要是使主体公民树立三种观念,认清三个关系。即:牢固对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居安思危的观念,爱军习武的观念。正确认识战争与和平的关系,“国富”与“国安”的关系,国防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的关系。2、人民防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主要是向全社会宣传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使各部门、单位和广大民众了解掌握应履行的人民防空责任、权力、义务,做到知法、懂法、守法。3、人民防空基本知识宣传教育。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现代战争空袭特点规律。二是防空袭警报信号规定及各种行动的规定要求。三是防空袭的措施和方法。
人民防空是( )的组成部分
人民防空是现代国防的组成部分。人民防空,是政府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防备敌人空中袭击、消除后患采取的措施和行动。它同要地防空、野战防空共同组成国土防空体系,是现代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人民防空构成因素:构成人民防空必不可少的因素。包括人民防空力量、人民防空工程、人民防空指挥、人民防空信息、人民防空对象、人民防空保障。人民防空基本要素及其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影响人民防空的建设和发展,决定人民防空行动的成效。担负人民防空勤务的各种专业队伍和群众性组织。有些国家或地区由民防专业队伍担负人民防空勤务。包括抢险抢修、医疗救护、消防、治安、防化防疫、通信、运输、伪装示假、设障干扰等专业队伍,以及红十字会、红新月会、慈善团体等志愿者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