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市场优先供应的房源分批供应。市房产部门根据项目开盘计划,在“南京市人才安居信息服务平台”发布即将开盘的商品住房信息和服务专员联系方式,人才凭《人才购房证明》到项目现场报名登记,开发企业在办理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后,按照“人才优先,过程公开”的原则,根据公示的销售方案,组织人才和其他购房人同步选房。法律依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 第三条 人才通过“我的南京"APP或“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在线申请,申请时须如实填写信息,并根据系统提示提供劳动关系、业绩履历等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在企业工作的人才,因单位性质原因无劳动合同的,须由单位出具有效证明材料。
南京市人才购房补贴
法律主观:南京住房补贴申请,不同人员有不同条件:一、外来务工人员具体条件为:在南京市鼓楼区、栖霞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雨花台区已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用人单位从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领取租赁补贴。申请领取租赁补贴,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工作和收入稳定,劳动(聘用)合同规范、完备;2、持有合法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或者符合本市积分落户基本条件;3、收入符合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4、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二、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具体条件为:1、户籍在本市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且满5年;2、符合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三、高校毕业生。具体条件为: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2、毕业2年内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3、具有南京市户籍且住房困难或者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