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的不良反应有哪些
分类: 医疗健康
解析:
药物不良反应一般是指在正常用法、用量的情况下出现的对人体有害的或意外的反应。药物有它的两重性:用药可改善人体状况或抵抗病原体,这是治疗作用;用药产生的毒副作用而危害人体,这是不良反应。有些不良反应是很严重的,可造成很大的痛苦,还可致残,甚至致命,必须密切注意,药物不良反应有许多种,最常见的是副作用、毒性反应和过敏反应。
(1)副作用
药物产生副作用是常见的,是药物固有效能的一部分,是伴随治疗作用而出现的。如在用抗过敏药物时,会使人精神不振,甚至昏昏欲睡,这种作用不是我们期望的,即称副作用。副作用一般危害不大,但也需注意,副作用大时应减少药量。
(2)毒性反应
药物引起人体各系统的变化而有害于机体称毒性反应。
如药物对肝脏、肾脏、造血系统、神经系统等的损害即为毒性反应。毒性反应的轻重程度与药物剂量及用药时间长短密切相关。因此,用药不可轻易增加剂量或延长疗程,以免增加毒性反应。
(3)过敏反应
过敏反应也叫变态反应,实为免疫反应。这种反应轻重差异很大,表现多种多样,难以预料。过敏反应可发生在人体许多部位,总的可分为全身性过敏反应和皮肤反应。轻者停药自愈或迅速治愈,重者可危及生命,其中以过敏性休克的危险性为大。皮肤反应最多见,有各种形状的药疹、皮炎、水疱等。皮肤反应也有很严重的,如剥脱性皮炎等,颇具危险性。过敏反应的特点是很小的药量就可引起严重反应,虽然只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但也必须提高警惕,该做过敏试验的药一定要按规定办事,绝不可忽视,以保安全。
根据近年来对药物不良反应病例的统计,以抗生素类药物发生不良反应最多,其他依次是神经系统用药、心血管系统用药、中成药等。从统计中看,中成药的不良反应也呈上升趋势。
药物的不良反应有哪些表现形式?
(1)副反应:副反应是指药物固有的、在治疗剂量下出现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作用,多为可以恢复的功能性变化,常因药物作用的选择性较低之故,如阿托品解除胃肠平滑肌痉挛时,其抑制腺体分泌作用可表现口干的副反应。副反应常可设法纠正或消除。例如用双氢氯噻嗪利尿时,由于具有排钾作用,长期用药可致低钾血症的副反应,同时服用氯化钾即可纠正之。 (2)毒性反应:毒性反应是指用药剂量过大或药物在体内蓄积过多时发生的危害性反应。毒性反应可立即发生,也可长期蓄积后逐渐产生,前者称为急性毒性,后者称为慢性毒性。此外,还有些药物具有致畸胎、致癌、致突变等特殊形式的药物毒性。 (3)后遗效应:指停药后,血浆药物浓度降至阈浓度以下时所残存的药理效应。后遗效应可能非常短暂,如服用巴比妥类催眠药后次晨仍可出现嗜睡、乏力等宿醉现象;也可能比较持久,如链霉紊停药后造成的神经性耳聋便是永久性的后遗效应。 (4)停药反应:指突然停药后原有疾病加剧。 (5)变态反应:亦称过敏反应.症状有皮疹、发热、造血系统抑制、肝肾功能损害、休克等。 (6)特异质反应:为先天遗传异常所致的反应,对某些药物反应特别敏感,如缺乏G-6-PD的病人极容易发生溶血、发绀。
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品不良事件区别?
一、性质不同1、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2、药品不良事件(ADE):世界卫生组织将不良事件也定义为不良感受,是指药物治疗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不幸的医疗卫生事件,而这种事件不一定与药物治疗有因果报应关系。二、分类不同1、药品的不良反应(1)A型不良反应是由于药品的药理作用增强所致。特点是可以预测,与常规的药理作用有关,反应的发生与剂量有关,停药或减量后症状很快减轻或消失,发生率高(>1%),死亡率低。(2)B型不良反应是与药品的正常药理作用完全无关的一种异常反应。特点是一般很难预测,常规毒理学筛选不能发现,发生率低(<1%=,死亡率高。(3)C型不良反应有些不良反应难以简单地归于A型或B型,有学者提出为C型不良反应。C型不良反应的特点是发生率高,用药史复杂或不全,非特异性(指药品),没有明确的时间关系,潜伏期较长。2、药品不良事件:药品标准缺陷、药品质量问题、药品不良反应、用药失误以及药品滥用。扩展资料药品的不良反应1、对人体有害的副作用。如阿托品被用于解除胃肠痉挛而引起口干等。2、毒性反应。如引起失眠、耳鸣、贫血、肝功能损害等。3、过敏反应。4、三致作用。致畸形、致突变、致癌等。5、后遗效应。6、继发性反应。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药品不良事件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药品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