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选举的过程有哪些
投票选举的一般程序如下:第一:确权。确定哪些人有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对所有具有选举权或被选举权的人进行选民登记。第二:公告。公告选举的方式、时间、地点、方法,流程和监督方法,公告选举规定,是差额还是等额,公告对舞弊的处理办法。第三:审核。对于登记的选举人被选举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对于选举的各项流程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审核。第四:选举。举行选举大会,要求到会人数达到规定人数,否则选举无效。选举可采用投票(人数多)和举手表决(人数少)的方式进行。唱票后公布选举结果。
中国选举采取什么样的投票形式
法律分析:选举中的投票形式可以是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也可以是差额投票或等额投票,还可以是直接投票或间接投票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三十一条 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由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由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第三十七条 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民根据选举委员会的规定,凭身份证或者选民证领取选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