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流程时需要提交哪些单据?
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流程时需要提交的单据有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以及还有货物发票、再者就是货物的状箱单、还有出口收汇核销单、最后还需要有陆运单、空运单、海运进口的提货单等。 一、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流程时需要提交哪些单据? 进出口商向海关报关时,需提交以下单证: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 2、货物发票。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结算方式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出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 3、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海关在审单和验货后,在正本货运单上签章放行退还报关员,凭此提货或装运货物。 4、货物装箱单。其份数同发票。但是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交。 5、出口收汇核销单。一切出口货物报关时,应交验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将核销编号填在每张出口报关单的右上角处。 6、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 7、其它有关单证。包括: (1)经海关批准准予减税、免税的货物,应交海关签章的减免税证明,北京地区的外资企业需另交验海关核发的进口设备清单; (2)已向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的货物,应交验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二、进出口报关期限是多久? 报关期限是货物运到口岸后,法律规定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的时间限制,超过期限海关会征收滞纳金。 根据《海关法》规定,进口货物的报关期限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由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转关进口货物除在14日内向进境地海关申报外,还须在载运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抵达指运地之日起14日内向指运地海关报关;超过这个期限报关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 出口货物应在货物装入运输工具的24小时之前,向海关报关。也就是说,应先报关,后装货。须在报关24小时之后,才能将货物装如运输工具。 进口货物规定报关期限和征收滞报金是为了运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促使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及时报关,加速口岸疏运,使进口货物早日投入生产和使用。 出口货物规定报关期限,是为了保证海关对出口货物的查验监管,保证货物及时运输出口。 综合上面所说的,进出口货物报关是属于海关出境手续的必要环节,而且在这个环节中要提交出各项的证件以及还有证明的材料才可以通过,这也是为了避免当事人做出不合法的事情,所以,在此就需要多咨询一下相关的部门这样才能更快的办理。
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流程时需要提交哪些单据
进出口商向海关报关时,需提交以下单证: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
2、货物发票。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结算方式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出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
3、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海关在审单和验货后,在正本货运单上签章放行退还报关员,凭此提货或装运货物。
4、货物装箱单。其份数同发票。但是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交。
5、出口收汇核销单。一切出口货物报关时,应交验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将核销编号填在每张出口报关单的右上角处。
6、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
7、其它有关单证。包括:
(1)经海关批准准予减税、免税的货物,应交海关签章的减免税证明,北京地区的外资企业需另交验海关核发的进口设备清单;
(2)已向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的货物,应交验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
一、进出口报关期限是多久?
报关期限是货物运到口岸后,法律规定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的时间限制,超过期限海关会征收滞纳金。
根据《海关法》规定,进口货物的报关期限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由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转关进口货物除在14日内向进境地海关申报外,还须在载运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抵达指运地之日起14日内向指运地海关报关;超过这个期限报关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
出口货物应在货物装入运输工具的24小时之前,向海关报关。也就是说,应先报关,后装货。须在报关24小时之后,才能将货物装如运输工具。
进口货物规定报关期限和征收滞报金是为了运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促使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及时报关,加速口岸疏运,使进口货物早日投入生产和使用。
出口货物规定报关期限,是为了保证海关对出口货物的查验监管,保证货物及时运输出口。
进口报关需要提供哪些单据?
一般商品进口报关需要文件:
(1) 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提单、发票、箱单、合同,代理协议(如需)
(2) 原产地证,注意是否免税
(3) 申报要素,发票(如需)
特殊产品需要提供特殊文件:
(4) 收、发货人、生产商食品备案信息截图(电子信息就行)如未备案,提前申请。
(5) 卫生证/健康证/自由销售证书/分析报告,灌装日期/生产日期等(根据不同产品选择所需文件,正本)
(6) 进口货物卫生证附表、进口货物清单附表、进口预包装产品检验记录单、进口产品信息表、出入境货物收发货人质量安全合格保证,进口食品对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声明,销售记录或者首次进口销售说明(根据不同产品选择所需文件,国内自己填写,正本)
(7) 外文标签、外文标签翻译件、中文标签(正本)
(8) 营业执照
(9) 乳品类-乳制品卫生证书、全项检测报告
(10) 水产类-水产品卫生证书、养殖产品许可证
(11) 肉类-兽医卫生证书、入境许可证
(12) 酒类-分析报告、灌装证明
(13) 油类-检测报告/分析证明(按商检要求出齐项目)
(14) 非预包装植检类-植物检验检疫证书
(15) 橄榄油、乳制品提供自动进口许可证
(16) 机电证,进口许可证,手册等
(17) 其他文件
出口报关需要哪些资料
出口报关需要的资料如下:1、进出口经营权和自理报检登记证书、出口报关所需单证;2、清单、发票、合同、核销单、报关委托书、船公司装货单等单证件各一份;3、报检委托书、厂检单、纸箱包装单等证件各一份。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报关管理的主要制度实际是报关注册登记制度,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口岸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手续的企业必须向海关办理报关注册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条进出口货物,除另有规定的外,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也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委托报关企业办理报关纳税手续。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可以自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报关纳税手续。第十条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向海关提交由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遵守本法对委托人的各项规定。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承担与收发货人相同的法律责任。委托人委托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向报关企业提供所委托报关事项的真实情况;报关企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对委托人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合理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