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响水特大爆炸事故是怎么回事?
根据相关媒体报道,在江苏盐城市的响水县,有一个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在去年的3月21日,中午2点48分左右,这所化工厂就发生了一起爆炸事故,造成了难以估算的后果。事故导致78人死亡,76人受了重伤,而受到波及住院治疗的人就达640人之多,损失了198635.07万元,这起事故被称为“3.21”特大爆炸安全事故。根据相关部门的调查得知,这起事故的起因,是源于长期违法储存硝化废料。因为这种东西长期的积热,导致持续升温引起自燃,最终引起了爆炸,其后果非常的严重。更加恶劣的是,该公司的法人张勤岳还曾贿赂国家公职人员,为的是牟取非法利益,其情节非常严重,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扩展资料:案件判决结果:从这次爆炸案中,还有6家中介机构从中作假,指使当地相关部门没有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盐城市环保、应急管理等部门,玩忽职守,把关不严,均应承担相应责任。最终张勤岳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罚款155万元。倪家巷集团罚款2千万元,对该集团法人吴岳忠、总经理倪成良获刑12年和13年,剥夺政治权利。天嘉宜副总经理杨钢、安全总监耿宏等人,根据情节大小,获刑6年到9年不等处罚。原法人陶在明等2人,获刑6年到8年不等处罚。帮助该公司装卸服务的经营人张惠德获刑4年。该公司安全科6名成员,获刑1年6个月到5年。环境监测6家中介机构,处以10万到100万不等罚款。孙峰等15名公职人员,被判处3年3个月到7年6个月处罚。一审公开宣判后,大部分人对此表示悔罪认罪,并且当庭表示不上诉。此次案件由盐城市中院联合响水、射阳等7所法院公开审理。
如何评价江苏盐城化工爆炸事件?
任何一个安全事故的发生,背后的原因真的太多了,江苏盐城化工厂爆炸也不例外,我们有很多手段和方法来保证安全,但都可能因为人的疏忽出现偏差,所以安全事故最主要的因素是人。不是任何部门加强监管就能杜绝的。生产一线的员工,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才是最重要的。所以,加强员工的个人安全意识,是每个化工企业应该认真去做并持续去做的事。希望这个事件能够真的引起各位企业负责人的重视,去掉繁杂的做资料,真正让每一个人把重心放在安全生产上,才能从根本杜绝安全问题。为死难者默哀,愿天堂一切安好!
江苏响水爆炸案近日开审,引起爆炸的直接原因是什么?
2019年3月21日14时48分,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嘉宜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在这次事故中: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98 635.07万元。 不仅如此,这次事故还涉及22个刑事案件,7个被告单位以及53名被告人。这个案件近日开审,公诉机关指控,被告单位江苏倪家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倪家巷集团)与天嘉宜公司(事故发生后已被吊销营业执照)。起诉内容为上述两家公司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情节严重。以及对被告单位倪家巷集团及该集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吴岳忠和倪成良等2名被告人、 天嘉宜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张勤岳等7名被告人 还有帮助天嘉宜公司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被告人张惠德,以同样的罪名起诉。在庭审的过程当中,公诉人当庭发表了公诉意见,针对各项犯罪事实出示了证据, 被告及其辩护人都发表了意见。大部分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同时旁听庭审的,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单位代表、部分事故被害人及群众代表 。最后将择日对这起案件进行宣判。那么,当时的情况是怎样的,为什么会发生爆炸呢?据了解,这起事故原因是生产装置中的苯燃烧发生爆炸引发的。而苯是高危化学品,管理不当极有可能酿成安全事故。在化工厂爆炸之后,产生的污染巨大。当地采取园区就地和外运处置的方式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幸亏当时的处理及时得当。现在,周边环境质量持续稳定达标,环境风险总体可控,事故环境应急处置工作已转入常态应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