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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丽莎白女王

时间:2024-11-02 09:16:22 编辑:阿旭

伊丽莎白二世之前的英国女王是谁

第一位:简·格雷女王在位时间:13天简·格雷1537年10月12日出生在莱斯特的布莱德盖特庄园,其父是萨福克公爵亨利·格雷,母亲是弗朗西斯·布兰登(其舅舅是英国国王亨利八世),可以说她也是出身高贵的人,英王爱德华六世,是她得表弟,在爱德华六世得知自家大限将至的时候,将表姐简·格雷立为继承人。1553年7月6日在爱德华六世去世后,宣布成为国王,不过在7月19日玛丽公主(爱德华六世的姐姐)将其赶下来,并且1554年2月12日被处死。第二位:玛丽一世在位时间:5年玛丽的父亲是亨利八世,母亲是凯瑟琳王后,爱德华六世是玛丽的同父异母弟弟。玛丽1516年2月18日出世在伦敦的普莱斯提亚宫,9岁的时候被父亲亨利八世封为威尔士女亲王,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因为亨利八世的婚姻问题,玛丽被称为私生女。1553年7月,在玛丽的异母弟弟爱德华六世后,玛丽在英格兰枢密院的支持下发动政变,囚禁了爱德华任命的继承人简·格雷郡主。并在3个月后称为女王,被称为玛丽一世,他因为坑杀了超过300个新教徒,被称为“血腥玛丽”!1558年11月17日,玛丽一世逝世!第三位:伊丽莎白一世在位时间:45年伊丽莎白一世,原名伊丽莎白·都铎,1533年9月7日出生在英格兰王国首都伦敦格林尼治的普拉森舍宫,她是英王亨利八世和他的第二个王后安妮·博林唯一幸存的孩子,她在出生时被指定为王位继承人,但是后来她的母亲被杀,她被宣布成为私生女。她的姐姐玛丽一世曾经长期压制伊丽莎白,只不过玛丽一世一直无子,不得不在1558年11月6日,宣布伊丽莎白为继承人。11天后,玛丽一世去世,伊丽莎白继承皇位,并在1559年1月15至16日在伦敦西敏寺威斯敏斯特教堂被加冕为女王,称伊丽莎白一世。伊丽莎白一世在位期间维护了国家统治,并且使得英国的航海不断发展,使得英国的国力不断增强。1603年3月24日,伊丽莎白在里士满王宫去世!第四位:玛丽二世在位时间:5年玛丽二世玛丽出生于1662年4月30日,是英国国王詹姆斯二世与王后安妮·海德的长女,15岁的时候嫁给其表兄,就是后来的威廉三世。1688年英国爆发了光荣革命,第二年玛丽支持丈夫进犯英格兰,并且她和威廉一起担任了英格兰国王。1694年,玛丽二世因天花而早逝,年仅32岁。第五位:安妮女王在位时间:12年安妮女王1665年2月6日出生,是王詹姆斯二世和王后安妮·海德的嫡次女,1683年嫁给丹麦的乔治王子,詹姆斯二世被推翻后,其姐姐玛丽继承王位,她的王位继承权排到威廉三世之后,1694年玛丽二世去世,1701年,英国议会通过“嗣位法”,安妮成为威廉三世的继承人。1702年威廉三世去世,安妮成为女王,被称为安妮女王。她在位期间对法国发动了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1704年让英国占领了法国的盟国西班牙的直布罗陀,控制了地中海到大西洋的贸易。1714年8月1日安妮女王去世。第六位:维多利亚女王在位时间:64年维多利亚女王1819年5月24日出生于伦敦的肯辛顿宫,是爱德华王子与比利时国王利奥波德一世的姐姐维多利亚公主的独生女,其祖父是乔治三世。她于1837年6月20日继位,1838年6月28日在威斯敏斯特教堂加冕,她在位期间英国高速发展,英国加大殖民扩张,在一定范围内建立和占领了很多殖民地。英国的经济、文化空前繁荣,君主立宪制得到充分发展,使维多利亚女王成了英国和平与繁荣的象征。1901年1月22日,维多利亚女王在怀特岛逝世,享年82岁。第七位:伊丽莎白·亚历山德拉·玛丽·温莎在位时间:70年伊丽莎白二世1926年4月21日出生于伦敦,其父是乔治五世的第二子,也就是说,当时的伊丽莎白并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可是由于爱德华八世,由于爱德华八世爱江山不爱美人,自愿退位,伊丽莎白的父亲得意继位成为了乔治六世,于是伊丽莎白成为了继承人。1953年6月2日她加冕成为英王,她的头衔很多,还是其他很多国家的元首,她也是目前英国历史上在位时间最长的国王。2022年9月8日伊丽莎白二世去世。


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的全名是什么?

伊丽莎白二世(Elizabeth II,1926年4月21日—),全名伊丽莎白·亚历山德拉·玛丽·温莎(Elizabeth Alexandra Mary Windsor),现任英国君主,是英国,英联邦(The Commonwealth) 以及15个成员国的国家元首,同时也是英国国教会的最高首领。她的头衔全称为“托上帝洪福,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与其属土及领地之女皇伊丽莎白二世,英联邦元首,(基督教)信仰的保护者(Elizabeth the Second, by the Grace of God,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 and of Her other Realms and Territories Queen, Head of the Commonwealth, Defender of the Faith)”。她于1952年2月6日加冕,是目前在位时间第二长的国家元首,在她作为国家元首的国度中大约生活着1.25亿人。

宪法地位
在英国,伊丽莎白二世的皇位是根据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继承的,她是一名基督教新教徒,并且也未嫁给一名罗马天主教徒。尽管英国的皇位一般是血缘继承,但是英国的国会自1688年光荣革命以后就一直有权决定谁来继承王位。(见英国王位继承)
在认可伊丽莎白二世为国家元首的15个英联邦国家中,她作为国家元首的地位是受到宪法承认的。原先这些国家都曾是英国的殖民地或自治领。早先的《威斯敏斯特法令》(Statute of Westminster)用来区分英国的殖民地和英帝国的自治领,根据该法令,“任何可能改变王位继承和王室头衔的法律都必须在获得英国议会和所有自治领议会的同意后才可实施。”而这15个在独立后继续承认女王(或国王)为其国家元首的国家事实上取得了近似于这种自治领的地位,虽然根据《威斯敏斯特法令》这些国家并非自治领,也无权单独决定改变继承方法。当伊丽莎白二世去世后她的后人将根据这些国家的宪法成为其国家元首,而非根据继承原则。因此事实上并不能将加拿大人、澳大利亚人等称为“女王的子民”。

伊丽莎白二世为国家元首的16个国家:
安提瓜和巴布达
澳大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伯利兹
加拿大
格林纳达
牙买加
新西兰 (自1981年,作为新西兰国家元首的英王,兼任库克群岛的元首)
巴布亚新几内亚
圣基茨和尼维斯
圣卢西亚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所罗门群岛
图瓦卢
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