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最后是怎么处理的?
在8月17号的时候,广东佛山顺德区罗水市场附近, 有两条狗狗在大街上奔跑,然后有一条狗在奔跑的时候,狗绳把一位老人绊倒了。牵狗女孩见状转身逃离现场,头部着地后昏迷。事发后,老人被救护车送到附近医院,经抢救无效最终身亡。 老人经救治无效去世。 8月18号的夜晚,根据警察的初步判断这是一场意外事故,目前正在进行下一步的调查。在狗子把老人绊倒以后,牵着狗子的女子跑了过来。就只是看了一眼老人,招呼“肇事狗”后转身离开,有路人对女子进行劝阻,但女子反而加速走开,奔逃而去。之后医护人员赶到了,但是老人因抢救无效死亡了。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的调查当中。在此我想说一下,如果你养狗的话,最好在遛狗的时候把你的狗牵好。已经不止一次发生这种事情了。有的狗把路人咬伤了,前两年更是因为没有前狗绳,导致一个孩子直接被狗咬死了。既然你选择养它了,就请你一定管好你的狗。在我看见这个视频的时候,真的很气愤。虽然说十二岁年龄不大,但是你不应该直接跑了吧。遛狗就选择那种人少的地方,在大街上遛狗,你怎么想的。其实很多狗狗都是很可爱的,有的狗狗也会保护人。但是这都要看你怎么养,怎么教了。很多在城市里面养的狗,因为大多数被圈在家里面的原因,导致狗狗很暴躁,好斗,看见其他的狗狗就迫不及待的上去打架什么的。还有的狗会咬行人,希望有关部门能依法依规清除狗患。像视频中的萨摩耶这种大型狗,是很难控制的。一直它发起狂来后果不堪设想,所以不要在人多的地方遛狗。
老人被狗绳绊倒后身亡如何追责
法律分析:作为动物的饲养人员,应对动物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若疏于对动物的防护安全措施而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员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饲养动物不仅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安全负责,更是对社会稳定的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老人被狗绳绊倒死亡,狗主人或无责,这个处理结果合理吗?
这是发生在广东佛山顺德区罗水市场的一起悲剧,一位老人被一只狗的狗绳不幸绊倒,直接面部着地,后被救治无效。不幸死亡了。据悉狗主人罗某案发前将自己的狗拴在自己的家门口,但是邻居家的女孩罗某某见到狗觉得挺好玩,就把狗牵出来玩,但是由于狗的力气非常大,便挣脱了她的手向前奔跑,让谁也没想到的是,狗狗在通过罗水市场的时候,狗绳不小心绊倒了88岁的村民麦某,麦某当即面部着地,后被送至医院进行治疗,但是不幸身亡了。在这场悲剧中,死者麦某是最无辜的,明明自己只是站在路边,并没有做任何的动作,但是被突如其来的狗绳绊倒就丧失了性命,而追狗的女孩罗某在采访时称,她当时只是追着狗狗跑,并没有看到狗狗绊倒了老人,所以并没有停下来查看情况,但是据当时在现场的路人称,路人当时已经提醒了女孩该狗绊倒了老人,但是该女孩还是没有停下来,只是行色匆匆的走了,很多网友斥责女孩冷漠还太贪玩,既然把狗牵出来了,就应该好好的握住狗绳,避免发生意外,出了任何事故将会是很重大的责任。一时间,该事故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网友们纷纷表示这是因为狗的原因才出现的意外,狗主人是否应该承担负责呢?对由于宠物所引起的事故,法律是否有规定呢?而且是女孩在和狗玩闹的时候才出现的意外,是否应该追究女孩的责任呢?目前,警方已经立案侦查,并将该事件定性为意外事件,判处狗主人和女孩家里都应该进行赔偿,但是由于该女孩只有12岁,还未到承担民事责任的年龄,所以狗主人和女孩几乎都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