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如何做流向查询
亲,您好[可爱]电子发票做流向查询方式如下:1.查询发票信息:您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的官方网站或相关电子发票管理平台,输入电子发票的相关信息(如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进行查询。这样可以获取该电子发票的开票单位、开票时间等基本信息。2.联系开票单位:您需要进一步了解电子发票的具体流向,您可以联系开票单位,咨询他们是否能提供相关信息。开票单位会有相应的记录和存档,可以帮助您追溯发票的流向。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要求电子发票必须提供流向查询功能。一些电子发票管理平台提供了流向查询的服务,但并非所有的电子发票都可以进行流向查询。[可爱][可爱]【摘要】
电子发票如何做流向查询【提问】
亲,您好[可爱]电子发票做流向查询方式如下:1.查询发票信息:您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的官方网站或相关电子发票管理平台,输入电子发票的相关信息(如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进行查询。这样可以获取该电子发票的开票单位、开票时间等基本信息。2.联系开票单位:您需要进一步了解电子发票的具体流向,您可以联系开票单位,咨询他们是否能提供相关信息。开票单位会有相应的记录和存档,可以帮助您追溯发票的流向。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要求电子发票必须提供流向查询功能。一些电子发票管理平台提供了流向查询的服务,但并非所有的电子发票都可以进行流向查询。[可爱][可爱]【回答】
您这边是因为什么原因需要查询发票流向呢?[疑问]【回答】
是要查谁的呢?[疑问]【回答】
客户要求查我给他开的发票,以前纸质版的我知道怎么查,但是电子的没有发票号码,代码的,我不知道怎么查了【提问】
是什么时候的发票呢?[疑问]【回答】
电子发票,最近的被,你就告诉我会不会查【提问】
您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查询:1.通过税务局官方网站2.使用手机软件3.通过第三方平台[可爱][可爱]【回答】
电子发票如何做流向查询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电子发票如何做流向查询流程如下:1、首先先点开辽宁省电子税务局,然后点击【公众服务】按钮 2、找到发票流向查询按钮,点击进入 3、出现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纳税人识别号】的页面,然后输入你想要查询的那张发票 4、都输入完成之后,点击查询按钮,会出现你想查询发票的结果,然后打印盖上发票章给客户即可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摘要】
电子发票如何做流向查询【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电子发票如何做流向查询流程如下:1、首先先点开辽宁省电子税务局,然后点击【公众服务】按钮 2、找到发票流向查询按钮,点击进入 3、出现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纳税人识别号】的页面,然后输入你想要查询的那张发票 4、都输入完成之后,点击查询按钮,会出现你想查询发票的结果,然后打印盖上发票章给客户即可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回答】
亲,您这边想要咨询什么案件呢【回答】
我的客户让我给查发票流向查询,但是我现在是电子发票,没有发票代码啥的了,怎么查发票流向查询【提问】
您好,,没有发票代码,您可以通过1. 线上查询:登录到相关的电子发票管理平台或者税务部门的在线服务系统,根据提供的发票相关信息(如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等),进行查询操作。2. 手机App查询:下载并安装相关的电子发票查询App,打开App后,根据发票相关信息进行查询操作。3. 发票查询网站:访问相关的电子发票查询网站,根据提供的发票相关信息进行查询操作。【回答】
我就是想问具体怎么查,具体的步骤【提问】
这么说太笼统了【提问】
您好,您可以用手机查询需要您准确输入发票的开票日期、发票号码、金额等信息,并在发票抬头相关信息中核对【回答】
手机上那个网站查啊?【提问】
您好,税务局发票查验平台可以查询到发票流向【回答】
“发票流向不符”是什么意思?
正常的业务中,发票流、资金流和货物流三者在方向、时间、数额、品名规格等方面都是相互吻合的,具有统一性。如果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三流”人为做假,无法做到高度吻合,如资金回流、虚假凭证、运输凭据和费用缺失、货物来源或去向无法交待等。即造成流向不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第一条第三款之规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扩展资料:规避虚开虚抵增值税发票:1、依据税法的规定,如果不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一般纳税人,收到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有两种策略:(1)如果该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超过开票的当月,则通知对方在增值税开票系统中进行作废,并且将该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和发票联寄回对方,要求对方重新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回来进行入账。(2)如果该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超过开票的当月,则必须将该张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认证并抵扣处理,然后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处理。2、严格执行税法的规定,对于不能够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坚决获取增值税普通发票而不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3、对于销售退回、中止服务或退货业务,依照税法的规定,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处理,不可以对开发票进行抵扣增值税进项税。4、坚决遵守增值税抵扣的三流(资金流、票流和物流或劳务流)合一或四流((合同流、资金流、票流和物流或劳务流)合一的原则。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票流向不符是什么意思
正常的业务中,发票流、资金流和货物流三者在方向、时间、数额、品名规格等方面都是相互吻合的,具有统一性。如果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三流”人为做假,无法做到高度吻合,如资金回流、虚假凭证、运输凭据和费用缺失、货物来源或去向无法交待等。即造成流向不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第一条第三款之规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扩展资料:规避虚开虚抵增值税发票:1、依据税法的规定,如果不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一般纳税人,收到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有两种策略:(1)如果该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超过开票的当月,则通知对方在增值税开票系统中进行作废,并且将该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和发票联寄回对方,要求对方重新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回来进行入账。(2)如果该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超过开票的当月,则必须将该张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认证并抵扣处理,然后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处理。2、严格执行税法的规定,对于不能够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坚决获取增值税普通发票而不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3、对于销售退回、中止服务或退货业务,依照税法的规定,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处理,不可以对开发票进行抵扣增值税进项税。4、坚决遵守增值税抵扣的三流(资金流、票流和物流或劳务流)合一或四流((合同流、资金流、票流和物流或劳务流)合一的原则。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