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区有产证的二手房
找房在当地咨询,或者中介提高房源。
二手房过户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在已经选择好的中介公司那里进行相关的手续登记,并交纳定金,合同办理是前提基础。
2.前面手续办理完毕后,中介公司开始为买家到相关银行办理贷款手续。贷款申请时间比较严格,时间多数为半个月,当然每个地区不一样。最后待银行审批后,获得同意发放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
3.按产权转移登记要求,到产权登记中心那里,买卖双方需准备规定的资料以备过户。
4.中介公司的人带着买卖双方及相关资料,到地税局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地税局出具税务收据。
5.然后又回到交易中心,进行递交契税、营业税收据和双方所有过户所需的证件,填写《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领取受理通知单,同时补齐房屋印花税。
6.在这个等待时间里基本没什么难题困扰,可以顺便了解一些费用,比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费用,同时对家具等进行最后查验。
7.满20个工作日后(每个地区时间可能不太一样),有专门的人会通知,前往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这个时候,银行那边也会下达通知,买方准备开始供房了。
二手房过户费用如下:
房产过户费用有下列几项,但各地可能有出入:
1、契税:普通住宅:均价低于5000元/m2,评估价*1.5%;非普通住宅:高于5000元/m2的,面积超过144m2的,用于其它用途的,评估价*3% . 2、个人收入调节税:(评估价-原购入价)*20% (规定是卖方交,可是如今很多都是买方啊)
3、营业税:住宅购入不满五年的:评估价*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五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5.55%;普通住宅购入五年以上的免交。
4、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5、印花税:评估价*0.1% 6、房产证工本费:85元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0.3%二、如果通过中介交易,应支付的中介费包含以下:
1)交易中介费:成交价*1%
2)房产权证代办费:看那个中介怎么要吧,一般几百块。
上海嘉定区房价是多少
【算一算你家装修要花多少钱】【算一算你家装修要花多少钱】嘉定区位于上海西北部,和上海宝山区、普陀区相邻,江苏昆山市相接。上海嘉定区有国家级高科技园区、嘉定创业元等多个工业区;古漪园、孔庙等多个旅游景点。如果我们想要在上海嘉定区买房子,那么上海嘉定区的房价是多少呢?接下来小编就简单的给大家介绍一下。1、 据有关机构统计,2018年11月上海嘉定区新房均价为37527元/平方;二手房均价为31742元/平方。上海嘉定区的范围也是很大的,人们通常将嘉定分为真新、嘉定城区、嘉定新城、菊园新区、江桥新城、南翔、安亭等多个区域。2、 上海嘉定不同区域等房价也是不一样。比如说2018年11月上海嘉定新城新房均价为35990元/平方,二手房均价为22269元/平方;2018年11月上海嘉定南翔新房均价为48000元/平方,二手房均价为25796元/平方;上海嘉定安亭新房均价为31250元/平方,二手房均价为16710元/平方;上海嘉定真新新房均价为15420元/平方,二手房新房均价为40319元/平方。3、 目前上海嘉定区有44个楼盘在售,19个楼盘处于待售状态。其中上实海上公园楼盘位于上海嘉定新城希望路260号,住宅均价为40000元/平方,属于装修交付的住宅,楼盘将在今年交房。小区绿化率为35%,容积率为2.0,车位比为1:1.9,是小高层、高层住宅小区。以上价格均来自网络,仅供参考。小编总结:关于上海嘉定区房价是多少,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通过阅读本文之后,大家能够对于上海嘉定区的房价有所了解。上海嘉定目前还有许多的在售楼盘,大家如果想要在上海嘉定买房,可以去实地了解一下这些楼盘,具体的价格可以咨询相关的售楼人员。【输入面积,免费获取装修报价】【输入面积,免费获取装修报价】【输入面积,免费获取装修报价】
购买二手房房产证一般快多久能够拿到
对于买房的人来说,成为业主之后,最关心的事情莫过于什么时候能拿到房产证了,那么买房之后要多久才能拿到房产证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也就是说如果是期房,已经交房有90天了还没有拿到房产证,或者说现房签完合同90天了还没有拿到房产证,业主有权利向开发商讨要说法,可以维权了。实际上,即使购房合同中没有具体规定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期房的购房者也应在房屋交付使用,也就是开发商交给你房屋钥匙后90日内取得房产证,否则,开发商也要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