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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

时间:2024-12-13 20:00:46 编辑:阿旭

如何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一、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条件有哪些?
(一)具有本区户口的居民;或申请人是我区居民,在市区企业(含市区以外的市属企业)工作满5年以上的及年满25周岁的退役士兵,且其家庭未取得农村宅基地的;
(二)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由民政部门认定);
(三)无房户或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不包括草厦)。
年满30周岁的未婚、离异或丧偶者,符合前款条件的也可以申请。
符合上述条件,但将私有房屋转让他人的(因重大疾病、重大伤害、重大事故等突发原因造成房屋转让的除外)或未办房产证的,不列入申请范围。
二、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需要哪些部门的审核?
(一)居(村)委会(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核实材料,
在申请人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调查核实。
(1)审核申请人填写的申请表是否清晰、完整、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核查户口簿中申请人是否是市区户口(包括由村委会改为居委会的村),或者申请人是否具有我区户口,且在市区企业(含市区以外的市属企业)工作5年(含)以上的及年满25周岁的退役士兵(军龄八年或二级士官以下的士兵),并未取得农村宅基地;
(3)核实申请人家庭是否取得民政部门核发的低收入证明或低保证明;
(4)对申请人家庭进行现场调查,查证申请人填写的住址、现租(借)住房是否属实,是否属于无房户;查验其家庭生活设施是否超出低收入水平;
(5)经调查核对无误后,就申请人是否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签署意见,并报送上一级主管部门。不符合的,将材料退回申请人并讲明理由。
(二)街道办事处、管委会、镇政府或劳动保障部门初审。
在组织居(村)委会(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要进行复核,应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完成初审。
(1)复核申请材料和居(村)委会(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调查核实意见的准确性。必要时组织进行家庭调查。
(2)对符合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签署初审意见,并将申请材料报送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3)张榜公布初审后的受理名单。
(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认定保障资格。
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保障资格的认定。
(1)审核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是否有自有产权的住房;
(2)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15日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签发《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证》或《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许可证》;
(4)对公示有异议的,会同有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复核。经调查核实异议成立的,不予登记。
三、购房后如何申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
1、购买商品房现房的,由商品房开发建设单位填写《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发放申请表》。
2、并提交开发建设单位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支付凭证》、收款收据明细、《货币补贴凭证》原件、《申领货币补贴授权委托书》以及商品房备案合同原件或已过户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到市住房保障部门窗口办理补贴资金发放手续。
3、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在发放货币补贴资金之前,比对申请人的头像、指纹、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与申请人本人一致,且上述资料齐全的情况下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送市财政部门复核。


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需满足什么申请条件?

申请目标的条件及判定(一)通常申请人有必要一起契合的条件1、户口。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契合本市戎行改行、退伍安顿条件的人员不受此约束)的已婚家庭(含离婚或丧偶的单亲家庭)。2、住宅。取得《长沙市家庭住宅状况证实》的无房户或住宅艰难户。3、收入。取得《长沙市住宅保证家庭收入断定证实》(含《长沙市低收入家庭断定证实》和《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日子保证金收取证》)。(二)对于落户时刻的断定1、落户时刻以公安部分户籍档案资料记载的迁入时刻为准。2、原户籍在长沙市城区以外,因在本市攻读大中专以上学历将户口迁入本市且毕业后落户本市的,其落户时刻可从户口迁入大中专院校之日起核算。户籍在人才交流中心的,由人才交流中心供给团体户籍证实。3、因作业调动、读书或劳动教养、服刑,户口迁出本市后又迁回本市的,户籍挂号时刻可接连核算。(三)对于无房户或住宅艰难户的断定1、无房户应符合以下条件:(1)在我市无房子产权挂号记载(含已核发房子产权一切权证和已进行房子产权预告挂号房子)且无事实具有房子(含实践具有房子产权但暂未处理房子产权初始挂号和未及时处理产权搬运挂号的房子)。(2)未享用过经济适用住宅、廉租住宅、定向开发建造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等政府优惠性住宅方针。(3)未享用过房改等福利分房。(4)1995年往后,户籍从外地迁入长沙市城区的,应供给原户籍地点地县级以上房产部分出具的无房和未享用福利分房的证实。2、住宅艰难户应一起契合以下条件:(1)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2)未享用过经济适用住宅、廉租住宅、定向开发建造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等政府优惠性住宅方针。(3)未享用过房改等福利分房。(4)1995年往后,户籍从外地迁入长沙市城区的,应供给原户籍地点地县级以上房产部分出具的住宅状况和未享用福利分房的证实。(四)对于住宅保证家庭收入的断定住宅保证家庭收入的断定以户籍地点地的区民政部分出具的《长沙市住宅保证家庭收入断定证实》为准。长沙市城市低保家庭凭有用的《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日子保证金收取证》、低收入家庭凭有用的《长沙市低收入家庭断定证实》可以直接断定,不再另行进行住宅保证家庭收入断定。棚户区、片区改造等市级以上要点工程的私有房子被征收(拆迁)人申请经济适用住宅保证的,不需求进行住宅保证家庭收入断定。保障方法及规范保证方法和补助规范按《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于印发〈长沙市经济适用住宅钱银补助实施计划〉和〈长沙市城市廉租住宅保证实施计划〉的告诉》(长政办发〔2008〕9号)文件规则履行。


常州经济适用房补贴规定是什么?

常州经济适用房补贴规定是国家统一通过计划安排建设,免收土地出让金,所以也是存在着一定的补贴。主要区别在于补偿的形式,经济适用房是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货币补贴是指国家用货币支付的财政补贴。从消费者角度出发,货币补贴又分为显性货币补贴和隐性货币补贴,在我国又被称为明补和暗补。
一、法律规定是什么?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纳入当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
第八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
第九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十条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利率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供应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