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的历史
英国建立香港殖民地之前,还未有“香港”这个行政区域的概念,所以之前的历史皆附属于岭南或香港各地区的历史。考古研究指出,香港的人类活动可以追溯至39,000至35,000年前的旧石器时代。香港历史:明朝万历年间从东莞县划出部分地方成立新安县,为后来的香港地区。香港岛自此由明神宗万历元年(公元1573年)起,一直到清宣宗道光21年(公元1841年)成为英国殖民地为止,该地区一直属广州府新安县管辖。清朝于1662年派兵到新界,并命令乡民留辫。香港在清朝时,一直在对外通商中扮演重要角色,因为,香港在地理上与广州唇齿相依,而广州是清朝对外开放的唯一商埠。1841年1月26日,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英国强占香港岛,事后清政府曾试图用武力予以收复,道光皇帝为此发下多道谕旨,但清朝始终不能捍卫领土完整 。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与英国签订不平等的《南京条约》(原名称《江宁条约》),割让香港岛给英国。1860年10月24日,中英签订不平等的《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地区给英国。1945年9月15日,日本战败后在香港签署降书,撤出香港,香港被英国重新管治1982年至1984年,中英两国就落实香港前途问题进行谈判。1984年12月19日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决定199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中方承诺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基本法开始实施。香港进入了“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历史新纪元。扩展资料: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1842-1997年间,香港曾为英国殖民地。二战以后,香港经济和社会迅速发展,不仅被誉为“亚洲四小龙”之一,更成为全球最富裕、经济最发达和生活水准最高的地区之一。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香港的得名与香料有关。宋元时期,香港在行政上隶属广东东莞。从明朝开始,香港岛南部的一个小港湾,为转运南粤香料的集散港,因转运产在广东东莞的香料而出了名,被人们称为“香港”。据说那时香港转运的香料,质量上乘,被称为“海南珍奇”,香港当地许多人也以种香料为业,香港与其种植的香料一起,名声大噪,也就逐渐为远近所认可。不久这种香料被列为进贡皇帝的贡品,并造就了当时鼎盛的制香、运香业。可后来,村里人不肯种植了,香料的种植和转运也就逐渐消失,但香港这名称却保留了下来。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香港
香港是如何回归
中英双方经过两年多达22轮的谈判,最终在1984年12月19日正式签署了《中英联合声明》,决定从1997年7月1日起,中国在香港成立特别行政区,开始对香港岛、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半岛、新界等土地重新行使主权和治权。1840年6月英国发动侵略中国的第一次鸦片战争,1842年8月逼迫清政府签订了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中英《南京条约》强行割让香港岛。1856年10月英、法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1860年9月英法联军攻占北京。火烧圆明园,清政府被迫于1860年10月24日签订中英《北京条约》,强行割让九龙半岛。1898年6月9日,英国又强迫清政府缔结中英《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行租借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大片土地及附近235个岛屿,总面积975.1平方公里。即现在所说的“新界”,租期99年,到1997年6月30日期满。这就是香港回归问题的由来。自1898年至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之前,新界、九龙半岛及香港岛均受到英国统治。于1980年代,中国为收回香港主权,与英国开始了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历时两年,共22轮,谈判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秘密磋商阶段。从1982年9月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访华至1983年6月,双方主要就原则和程序问题进行几轮会谈,主要是关于香港主权归属和驻军问题;第二个阶段是正式会谈阶段。从1983年7月至1984年9月,双方就具体实质性问题进行会谈,主要是关于未来香港实行的制度、香港过渡时期的安排问题等。在谈判桌上,中英双方起先态度强硬,中国领导人邓小平认为"主权问题是不能够谈判的"。英方针对香港的发展问题曾建议"以主权换治权"方案,邓小平则提出"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的构想。最终,中英双方都作出一定的让步,达成一致共识。扩展资料:原因:前提条件:改革开放实行后,中国的综合能力日益增强,同时国际地位也在不断提高;政策因素: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构想;法律依据:中英联合声明的签署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颁布;群众基础:港澳同胞的爱国意识强烈,具有光荣的爱国主义传统,渴望回到祖国的怀抱;准备工作: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重大意义:“回归不单是换一面国旗、区旗,更换一些名称便能落实,还要经过一段心路历程,对国家民族的认同,而这个转变,首先发生在法律制度上。”全国人大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香港特区政府前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六月十日在香港谈及《基本法》实施情况时说。“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我们掀起了宪制的新序幕,在原有法律不变的原则下,迈进法律史的新里程。”梁爱诗表示,回归的意义在于香港回到自己祖国的主权下,虽然香港实行与内地不同的制度。我们与内地和台湾、澳门同胞生活在同一个国土上,同为中华民族,共用同一语文,共享同一文化,共有同一源远流长的历史,香港是国家的一部分,国家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回归前彭定康的政改,使原有直通车的计划被破坏,如果没有一个机构去执行立法会的工作,整个政府便会瘫痪。因此,香港特区第一届政府筹备委员会决定设立临时立法会。香港特区刚刚成立,临时立法会的合法性便受到挑战,幸而法院在短短一个月内便确定了它的合法地位,否则政府无法运作,社会将陷于混乱。影响:主权移交是香港历史上重要的一页,对香港影响深远。主权移交前部份香港人对中国大陆政权的恐惧带来了移民潮,曾一度造成人才及资金外流。另一方面,主权移交加速了中国大陆和香港两地在经济及社会上的融合。香港政权移交也标志著英国自维多利亚时代以来最光辉的“日不落帝国”时代的终结。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香港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