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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制度改革

时间:2024-12-28 15:17:52 编辑:阿旭

国家房改房是哪年开始的?

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房,是指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即居民将现住公房以标准价或成本价扣除折算后(旧住宅还要扣除房屋折算)购买的公房。房改房又分为成本价、标准价(优惠价)、央产房等类型,每种类型的房屋交易方式都有所不同。属于部分产权。中文名:房改房又称:已购公房拼音:fanggaifang释义:指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类型:成本价、标准价、央产房等属性:住房/生活房改房分折价房及全价房两种。1981年第一次房改时,职工购房可选择以折价方式或以全价方式购买,折价购买俗称“三三制”,即以全价的1/3价格购买;1990年的第二次房改则不存在折价购买问题,均按第二次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政策计收房款,购房人全额支付房价。

房改是哪一年开始

中国房改主要从1998年开始的。住房制度改革目标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经济系统,实现住房商品化和社会化;各单位建设,分配,维修和管理的房屋系统改变的社会,专业的运行系统;住房利益的一种分布的变化根据一个人的工作为基础的货币工资分配。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住房制度改革是指对传统的福利分房制度进行变革,以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机制的住房体制,实现住房的商品化和社会化。回顾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历程,住房制度改革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房地产行业可谓一大看点,其影响和意义远远超出经济范畴。改革住房建设投资体制。由原来国家或单位统包的投资体制转变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投资体制。改革住房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体制。由原来单位统包职工住房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一体化的单位所有制,转变为住房的生产、建设专业化,维修、管理社会化的体制。

中国的住房改革历史。

1、社会主义探索时期计划经济体制下住房完全靠国家包下来,实行福利分配。2、一次房改时期时区跨度集中在1980年至2001年,1980—1986年,理论准备和售公房阶段;1986—1991年,提租补贴阶段;1991—1993年,以售带租和公积金试点阶段。1993—1998年7月,房改深化、配套改革与艰难探索阶段;1998年7月至2001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全面展开、新住房制度初建阶段。3、二次房改阶段以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为历史分界点,这里将2003—2011年作为二次房改前期,这时期围绕理念、机构与职能范畴的保障房制度建设加快,直接促进保障房建设规模空前,大步迈向与商品房相协调的格局。扩展资料: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关系人民安居乐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因而,要处理好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由于市场配置的对象是商品房,政府保障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类别是保障房,因而,该制度在本质上也可概括为商品房与保障房相协调的住房制度,即“两房协调”的新住房制度。完善的住房新体制或新住房体制的模式,应该就是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两房协调的住房体制。它的建立,将为促进住房体系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深层持久的制度动力。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住房制度改革

中国的住房改革历史。

1、第一阶段:探索和试点1978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仅3.6m2,缺房户达869万,占城市总户数的47.5%。实践表明,计划经济体制下住房完全靠国家包下来,实行福利分配的路子走不通。1980年4月,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住房改革要走商品化的路子,从而揭开了住房制度改革的大幕。1982年,国家有关部门设计了“三三制”的补贴出售新建住房方案,即由政府、企业和个人各承担1/3,并在郑州、常州、四平、沙市试点。在试点中,验证了职工有购房需求和一定支付能力,也暴露出在大量旧公房低租金制未触动的情况下,租买比价不合理,个人缺乏买房动力,住房建设资金不能自身循环,国家和企业难以长期承受这种负担,因而有关部门于1985年停止这种做法。1985年,住房制度改革从“三三制”售房转向租金制度改革的研究和设计。1986年,选定烟台、唐山、蚌埠进行房改试点,试行“提租补贴、租售结合、以租促售、配套改革”的方案。这次试点从根本上动摇了根深蒂固的住房福利观念、等级观念和消费观念,分房上的不正之风也基本得到解决,国家、企业以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得到调整,为全国的住房改革提供了思路。二、第二阶段:从分批分期到全面推进、深化改革1988年,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推出《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1991年6月,国务院发出《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将现有公有住房租金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到成本租金;在规定住房面积内,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实行标准价。1994年7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确定房改的根本目标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加快住房建设,改善居住条件,满足城镇居民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三、住房货币化和保障制度1998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宣布从同年下半年开始全面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首次提出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截至1998年底,全国已经全面停止实物分房,中国城镇住房制度发生了一次根本性的转变。2003年以来,中央一方面继续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一方面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国务院先后颁发“前国八条”、“后国八条”、“国六条”等一系列文件,提出在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稳定住房价格(特别是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同时,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住房保障制度。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住房制度是国家的一项重要制度,事关民生、事关深化改革,也事关新的体制和机制的建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明确住房制度改革方向,以满足新市民的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扩展资料:改革的目的和原则 :1、改革目的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发展住房金融,培育和规范住房交易市场。基本原则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在国家统一政策目标指导下,地方分别决策,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坚持国家、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坚持“新房新制度、老房老办法”,平稳过渡,综合配套。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制度改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网-中国住房改革历程:一个综合回顾

1998年房改以来新增商品房总面积

1998年房改以来,1998年至2020年商品房销售总面积约206亿平方米,较2015年新增84亿平方米。1998年7月3日,是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一个分水岭。这一天,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从1998年商品房改革开始到2020年,全国住宅商品房销售面积大概165亿平米左右。按照三口之家100平方米计算合计1.65亿户。计入1978至1998建设的50亿平方米城市住房,合计大概2.15亿套。截止2019年,我国城镇常住人口是8.48亿人。


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

1998年的住房制度改革如下:1、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2、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3、继续推进现有公有住房改革,培育和规范住房交易市场;4、采取扶持政策,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5、发展住房金融;6、加强住房物业管理;7、加强领导,统筹安排,保证改革的顺利实施。
住房改革的基本原则?
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在国家统一政策目标指导下,地方分别决策,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坚持国家、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坚持“新房新制度、老房老办法”,平稳过渡,综合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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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规定:1、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2、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3、继续推进现有公有住房改革,培育和规范住房交易市场;4、采取扶持政策,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5、发展住房金融;6、加强住房物业管理;7、加强领导,统筹安排,保证改革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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