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怎么写?
首先是法学论文的选题。法学论文的由于自身专业因素的影响,更加注重论文整体的严谨性,再考虑到本科生的论文通常在6000到10000字的字数限制,因此,对于一个题目的要求也更加严格,选题范围一定要小而精,不能大而空,例如一篇写家庭暴力的论文,题目是浅析家庭暴力的法律治理,这种题目就太大了,法律治理又包含了立法、司法等多个方面,在后续的创作中虽然你的素材很丰富,但是在分析中往往会给人一种没有重点的感觉,因此,我给这位朋友的建议是将修改为浅析家庭暴力的司法实践现状,定位更加精准,为你后续的操作也奠定了基础。
其次是论文的整体框架。对于本科论文而言,框架还是相当容易搭建的,还是以上面的家庭暴力的司法实践为例,引言之后的第一章通常是相关概念综述,小标题可以是家庭暴力的法律定义,家庭暴力的负面影响,其中又包含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等几个方面。第二章可以写家庭暴力的司法实践现状,第三章可以分析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第四章就是改进措施等,最后是结论。当然这个只是大概的思路,前面两章的内容也可以自己酌情进行修改和添加内容,使整体看起来更加紧凑,严谨。
最后就是内容的添加。当你在参考其他文献时,其实你已经对这篇文章的二级乃至三级标题有了一定的认知,这个时候你可以自己写,也可以将你觉得有用的内容复制进去,先将整体文章完成。然后就是拿给老师看,不要问为什么不是先查重,这个在我其他系列的文章中已经解释过了。最后根据老师的修改意见全部修改完毕后开始降重。
法学硕士论文答辩应该注意些什么
最重要一点,要对你的论文本身熟悉,你的论点,讼据及引用案例,要熟悉。要经得起盘问。
其次,要对现在的热点熟悉,尤其是你本专业方面的热点一定要更加熟悉。多看这方面的新闻。报纸及专业刊物。
再次,一定要跟导师询问相关问题,因为导师给你指导的答辩题目是必考的,要精心准备。
第四,要排练,因为准备再充分,不能充分表达是绝对不行的。有的时候论文可以一般,准备可以不充分,但表达不好很丢分。
最后吧,着装,法律是一门比较严谨的学科更是一门更为职业化的行业,给人点专业印象。随便的着装给答辩本身会带来一些负面评价,人嘛,还是以貌取人的多。
法律硕士的毕业论文
一、研究背景 7 二、研究意义 7-8 三、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8-9 第一章 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概述 9-22 第一节 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的历史沿革 9-11 一、消费者反悔权的起源和发展 9-11 二、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的起源和发展 11 第二节 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的概念及特征 11-22 一、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中的基本概念 12-18 二、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的特征 18-22 第二章 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的理论分析 22-29 第一节 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的经济学分析 22-25 一、博弈论分析 22-23 二、成本—收益分析 23-25 第二节 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的法理基础 25-29 一、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的出现是合同实质正义的要求 25-26 二、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是消费者主权得以实现的保障 26-27 三、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是法律家长主义理论的体现 27-29 第三章 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法律制度比较 29-47 第一节 国外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法律制度考察 29-34 一、国外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期间的起算与长度 29-32 二、国外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中经营者的告知义务 32-33 三、国外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的行使方式 33-34 四、国外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行使的法律效果 34 第二节 国内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法律制度考察 34-47 一、国内消费者反悔权立法概况 34-38 二、国内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法律制度的剖析 38-47 第四章 我国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制度的完善 47-54 第一节 细化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制度的适用范围 47-48 一、界定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中的经营者范围 47-48 二、扩大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的适用范围 48 第二节 规范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的行使方式与期限 48-50 一、明确非现场购物中消费者反悔权行使的前提条件 48-49 二、限定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适用的交易金额 49-50 三、细化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行使的期间 50 第三节 构建非现场消费者反悔权的保障机制 50-51 一、开放经营者信用评价体系 50-51 二、发挥消费者组织团体作用 51 第四节 明确消费者与经营者责任 51-54 一、消费者责任 51-52 二、经营者责任 52-54 结语 54-56 参考文献 56-58 在学期间研究成果 58-59 致谢 59 范本二 第一章 盗赃物善意取得的基本理论 13-16 第一节 善意取得制度概述 13-14 第二节 盗赃物的界定 14-16 一、盗赃物的概念 14-15 二、盗赃物的特征 15-16 第二章 各国盗赃物善意取得的立法模式评析 16-20 第一节 否定盗赃物善意取得的立法模式评析 16-17 第二节 肯定盗赃物善意取得的立法模式评析 17-18 第三节 折中模式评析 18-20 第三章 我国盗赃物善意取得的法律现状评析 20-24 第一节 现行法的规定 20-22 一、《物权法》颁布之前的相关法律规定 20-21 二、《物权法》关于盗赃物善意取得的规定 21-22 第二节 我国法律关于盗赃物善意取得规定的不足 22-24 第四章 盗赃物转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的理论分析 24-32 第一节 盗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理由的反驳 24-26 一、本人与因说 24-25 二、成本比较说 25-26 三、社会效果说 26 第二节 盗赃物的善意取得必须在一定条件下适用 26-28 一、必须合理保护原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7 二、避免买赃销赃行为猖獗,引发道德危机 27 三、重视特定物对原权利人的特殊意义 27-28 第三节 确立盗赃物有条件的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28-32 一、能够结束法出多门、视角混乱的局面,有利于统一认识 28-29 二、维护交易安全,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 29-30 三、符合公平正义的法律理念 30-32 第五章 我国盗赃物善意取得的立法完善 32-40 第一节 严格规定盗赃物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32-34 一、标的物为赃物 32 二、无处分权人需为盗赃物的占有人 32-33 三、受让人受让标的物时为善意 33 四、受让人支付了合理的 33-34 五、完成了法定的公示方式 34 第二节 规定回复请求权·盗赃物善意取得的除外 34-38 一、回复请求权的性质 35-36 二、回复请求权的主体 36 三、回复请求权行使的期限 36-37 四、盗赃物的`无偿回复和有偿回复 37-38 第三节 盗赃物善意取得的特殊问题 38-39 一、金钱、无记名有价证券的善意取得问题 38 二、盗赃物为具有人身性质或感情价值的财产的善意取得问题 38-39 第四节 完善我国盗赃物善意取得的立法建议 39-40 结语 40-41 参考文献 41-44 后记 44 范本三 一、 刑讯逼供的内涵 11-15 (一) 刑事诉讼法关于刑讯逼供的解读 11-12 (二) 刑讯逼供的应有内涵 12-15 二、 刑事诉讼法规定刑讯逼供防范措施的新亮点 15-19 (一) 强化了人权保障意识 15 (二) 制定了法庭取证合法化的法庭调查程序 15-16 (三) 正式确立了法庭审理证据裁判原则 16-17 (四) 增加了司法公开程度,加强了法律监督 17-19 三、 刑讯逼供的防范措施在司法适用中的不足 19-25 (一) 被告人“如实回答”与“不得自证其有罪”相互矛盾 19-20 (二) 刑讯逼供的举证责任由被告人承担不易操作 20-22 (三) 刑讯逼供的证据不能被排除适用 22-25 四、 防范刑讯逼供的建议 25-33 (一) 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配套证据规则和程序规定 25-29 (二) 确立无罪推定原则,打破法律工作人主观的认识误区 29-31 (三) 加大普法宣传,加强业务学习 31-32 (四) 增加司法的透明度 32-33 结语 33-34 参考文献 34-36 致谢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