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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院招聘

时间:2025-01-14 08:35:19 编辑:阿旭

2013年湖北省襄阳市第二建筑设计院招聘公告

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经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襄阳市第二建筑设计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工作人员9名。岗位条件详情见《2013年度襄阳市第二建筑设计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后)。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 报名时间:2013年7月8日至2013年7月17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襄阳市第二建筑设计院办公室(襄阳市樊城区建新路2号)。

(三)报名办法

1、往届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报名手续;应届生持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报名手续。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2、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相片3张。

3、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资格审查通过后列入考试对象。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或参加笔试的研究生缴纳笔试(含报名)费50元。

4、根据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增加5分。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向招聘单位提供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服务单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及相应的复印件。截止7月17日仍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5、报考人员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6、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四、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相同岗位既有本科学历报名人员又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名人员,均参加笔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测试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参加笔试人员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面试

1、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之比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襄阳市第二建筑设计院负责通知考生,考生领取《襄阳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缴纳面试费50元。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和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总成绩合格线。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查询请登陆:

主管单位网站:襄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http://www.xfjs.gov.cn)

五、拟聘人员确定、聘用和待遇

(一)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对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出现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襄阳市第二建筑设计院对拟聘用人员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和人事档案等原件进行审核后统一在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f12333.cn)上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

咨询电话:0710-3230830(单位电话),18972201092

监督电话:0710-3607160

附件: 1、第二建筑设计院2013年度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 2、襄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襄阳市第二建筑设计院

二〇一三年七月五日


襄阳市第二建筑设计院201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对象

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按照2012年度我院的单位编制、人员增人计划,经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二院.zip
招聘对象:建筑方案设计人员一名,岗位条件详情等见《2012年度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后),对《岗位一览表》中的学校、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内容的咨询,请直接同我院联系。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5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襄阳市第二建筑设计院4楼办公室(建新路2号,新华市场后门50米)。

(三)报名办法:报考人员持报考岗位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到我院报名并当场进行资格审查(签字盖章)。依据鄂价费【2007】18号文件参加笔试人员应缴纳笔试费50元。

1、应、往届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其中定向生、委培生还须持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2、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相片3张。

3、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列入考试对象。

4、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考务费用。具体办法是:享受最低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 民政部门出具的《襄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原件和户口薄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 办(部门)出具的证明。

5、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6、报考人员不得请人*或请人陪考。违反本规定,取消报考人员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和陪考人员3年内不得报考襄阳市直事业单位。陪考人员是在职人员或在校学生的,将违规情况通报给所在单位或学校。

四、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相同岗位既有本科学历报名人员又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名人员,均参加笔试。

(一)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我院共同组织。

1、笔试科目

笔 试按照靠用一致的原则,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参加笔试人员数之比应达到1:3,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岗位计划的,退还报名 笔试费。根据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对‘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增加5 分。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服务单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于笔试结 束3天内到襄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面试

1、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市城建委和我院共同组织。

2、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之比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依据鄂价费【2007】18号文件参加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费50元。

3、面试前,由市人社局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我院负责通知考生。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并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面试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总成绩合格线。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查询请登陆:

襄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http://www.xfjs.gov.cn

五、拟聘人员确定、聘用和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

我院根据考试总成绩,对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从高 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员。考 核、体检情况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后将在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站: http://www.xf12333.cn、襄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 http://www.xfjs.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 天。

(二)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拟 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 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由我院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 受国家对事业单位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

政策咨询电话:0710-3252219,监督电话:0710-3607160

附:1、《2012年度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襄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http://www.xfjs.gov.cn/news/cbnews/201209/28/cb3210_1.shtml


2013年湖北省襄阳市第二建筑设计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襄阳市第二建筑设计院创建于1982年,是鄂西北地区有影响的建筑行业甲级设计院,业务范围包括建筑设计、建筑勘察、监理、岩土工程(全院现有职工100多人)。其设计作品屡获省市优秀设计大奖,并多次评为市优秀设计单位、2005年度省十佳设计院,四川省抗震援建先进单位等光荣称号,年设计总产值1500万元,并逐年稳步提升。 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按照2012年度我院的单位编制、人员增人计划,经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学位; 2、所学专业为建筑学、给排水、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3、专业成绩优良,熟悉绘图软件及基本办公软件; 4、性格开朗,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5、襄阳市及周边县市、愿意长期从事设计行业者优先。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6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00—2:30   (二)报名地点:华中科技大学西区体育馆 请应聘者填写好本人简历并附照片,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招聘信箱[email protected]邮件标题和简历名称需按如下格式编写: 姓名-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应聘职务 四、关于我们 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单位地址:襄阳市樊城区建新路2号 传 真:0710-3222869 备注:本单位将于2012年12月16日参加华中科技大学西区体育馆“全国知名企业湖北行”大型校园联合招聘会,欢迎广大应、往届毕业生前来我公司展位参加现场面试,并请自行携带简历及相关学历、资格技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