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政策的实施措施
各国的对外贸易政策是通过实施具体的措施实现的。这些具体措施主要包括关税措施、非关税措施、出口管理措施等。 出口鼓励措施:主要有出口信贷、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出口补贴、商品倾销、外汇倾销等。1)出口信贷:是一个国家为了鼓励出口,增强商品的竞争能力,通过本国银行对本国出口商(卖方)或国外进口商或进口方银行(买方)提供的优惠利率的贷款。2)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就是国家为了扩大出口,对于本国出口厂商或商业银行提供的信贷,由国家设立的担保机构出面担保,当国外债务人拒绝付款时,该机构就按照承保的数额给予补偿。通常保险公司不承保的出口项目都可向担保机构投保。担保风险一般分为政治风险和经济风险,前者一般为合同金额的85%-95%,后者一般为合同金额的70%-80%。3)出口补贴又称出口津贴,是一国政府为了降低出口商品的价格,加强其在国外市场的竞争力,在出口某种商品时给予出口厂商的现金补贴或财政上的优惠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有些补贴会造成市场扭曲,属于不公平贸易行为,应根据有关承诺禁止使用。出口退税可以降低出口商品的成本和价格,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鼓励出口的措施,它不属于不公平贸易行为。出口退税就是在商品出口时,国家将其在国内生产流转过程中被征收的所有税款全部退还给出口商,使商品能够零税率出口的措施。中国已在逐步提高出口退税税率。4)商品倾销商品倾销是指出口厂商以低于国内市场价格甚至低于成本的价格,在国外市场上大量抛售商品的行为。5)外汇倾销外汇倾销就是利用本国货币对外贬值的机会扩大出口。本国货币贬值,则用外币表示的本国出口商品的价格就会降低,本国出口商品竞争力提高,有利于扩大出口。同时,用本币表示的进口商品的价格增加,进口商品竞争力下降,有利于限制进口。但外汇倾销是有条件的:货币贬值的程度大于国内物价上涨的程度;他国不同时实行同等程度的货币贬值或采取其他报复措施。6)鼓励出口的其它措施:政府利用国家财政经费举办出口商品展销会,邀请外国贸易代表团来访和组织本国贸易代表团出访,以促进商品出口;颁布各种出口奖励政策;设置促进出口的行政机构,建立各类为出口厂商服务的信息情报网络;创办经济特区,鼓励出口加工贸易和转口贸易,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出口管制措施:国家对有些商品的出口是实行管制的,出口管制的商品包括:1)战略物资及其有关的先进技术资料。2)国内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及国内市场供应不足的某些必需品。3)实行“自动”出口控制的商品。4)实行许可证出口管理的商品。5)为了实行经济制裁而对某国或某地区限制甚至禁止出口的商品。6)重要的文物、艺术品、黄金、白银等。
如何管理外贸销售团队
首先,组建一个外贸团队要先把你的构架搭建好,就是要先布好局。根据工作要求设定好职位,只有好的分工才有好的合作。
其次,要有循序渐进的育人计划。人还是自己培养出来的更合适,人员的培养及晋升要有梯度。从基础的培养到下一步的提升,要给员工以空间,要让他有希望和奔头。
第三,合理的激励机制。要通过良性激励机制有效激发每个人的潜力,要给员工挑战的同时给予合理的薪资待遇。让他在发展自身、体现价值的同时有很好的物质保障。
第四,培养标杆员工。这样的标杆员工会给团队营造积极的氛围,使整个团队有了学习的榜样。
第五,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将团队打造成为学习型组织,这样大家会将精力集中在学习中,而不是尔虞我诈上。
对外贸易管理的对外贸易管理措施的类型
对外贸易管理措施是指各国管理对外贸易活动的各种手段。分为关税措施和非关税措施。 (一)关税措施按照各国采取的对外贸易措施的类型,可以分为关税措施和非关税措施。1、关税及其作用关税(Tariff)是一种边境措施,它是指一国政府设置在关境的海关机构根据本国的海关法律法规,在货物进出本国关境时,对货物所有人课征的一种税收。而关境是指一国海关征收关税的地域范围,它直接决定一国行使关税主权的范围。关税措施是对外贸易管理措施中最古老、使用最为普遍、效果最为直接的调控工具。与非关税措施相比,关税措施的最大特点就是具有公开性和可计量性,能够直接反映一个国家对贸易的保护程度。自GATT第一轮回合至第五轮回合(即狄龙回合)止,关税减让始终都是惟一的谈判议题。从第六轮回合(肯尼迪回合)到第八轮回合(即乌拉圭回合),尽管谈判议题更为广泛,但关税减让仍是一项重要的必不可少的内容。2、进出口关税的征收方法综观世界各国,主要有如下四种征收关税的方法:从量征税、从价征税、混合征税和选择征税。(1)从价征税从价征税(Ad Valorem Duties)是指以进出口商品的价格为标准征收关税,其税率表现为货物价格的百分率。征收公式如下:从价税额=商品总价值×从价税率。从价关税在所有的征税方式中是各国最常用的计征关税的方法,它税负合理,更适用于同一种类但品质差异较大、短期内价格稳定或品种繁多不易分类的商品。(2)从量征税从量征税是指海关以课征对象的重量、长度、件数、面积、体积、容积等计量单位作为征税标准,以每一计量单位应纳税金额作为税率进行征税。在从量征税中,大部分商品是按重量或数量征税,征税公式如下:从量税额=商品重(数)量×从量税率/单位。从量征税手续简单,无需审定货物品质、规格、价格等,便于计算,适用于商品规格和品种简单、计量容易、同一种商品的规格价差较少的商品。(3)复合征税复合征税是指对同一进出口货物同时征收从价税和从量税,并以其中一种税为主的征税方式,所以又称混合关税或双重关税。混合征税有时以从量税为主,加征从价税;有时以从价税为主,加征从量税。混合征税公式如下:混合税额=从量税十从价税。(4)选择征税选择征税是指对同一进出口货物既规定从价税,又规定从量税,海关从中选择税额较高的一种计征。(5)滑准征税滑准征税的关税税率与进口商品的价格高低成反比,即某种商品的进口价格越高,则其进口关税税率就越低。反之,则相反。采用滑准税计征方法,可以使商品保持其国内价格的相对稳定,不受国际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二)非关税措施1、非关税措施的特点非关税措施是指关税措施以外的对外贸易管理措施。由于一些国家往往将非关税措施用于限制他国产品的进口,所以,也称之为“非关税壁垒”。因此,非关税壁垒就是指除关税措施以外的其他一切直接或间接限制外国货物进口的措施。和关税措施相比,非关税措施有以下优势:(1)非关税措施主要依靠行政措施和命令实施,不受法律程序约束,手续灵活简便,行动迅速,同时又可针对某个国家或某种产品而实施。因此,非关税措施限制进口的作用比关税措施更加有效。(2)非关税措施具有一定隐蔽性、欺骗性和歧视性。(3)非关税措施不像关税措施那样,易受汇率变化的影响。(4)对非关税壁垒没有十分有效的国际监督和控制措施。WTO协定虽然对非关税措施的采用有所禁止或限制,但很多是一般性禁止或限制,同时还规定了许多例外条款,这为各国采用非关税壁垒措施提供了机会。由于非关税措施具有上述特点,采用非关税壁垒措施(尤其是绿色贸易壁垒)的国家越来越多,受非关税壁垒保护的商品也越来越多,且保护程度越来越高,严重阻碍了多边自由贸易体制的发展。2、非关税措施的常见形式WTO特别规范的非关税措施主要包括:进出口许可措施、进出口配额措施、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技术性贸易措施、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海关估价措施、装船前检验措施、原产地规则措施、反倾销措施、反补贴措施、保障措施、服务贸易限制措施、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