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股票上市就是圈钱
所谓的圈钱,简单地讲,就是把不属于自己的钱,通过某些貌似合法的手段掏到自己袋中。由于这种行为在方式上和传统违法犯罪中的盗窃、抢劫、诈骗存在明显区别,因此,业界将它们统称为圈钱。圈钱行为广泛发生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但要论最为集中的爆发地,莫过于金融资本市场,由于我国金融资本市场存在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因此,常常会出现企业不顾投资人利益而实施恶意圈钱。企业要做大做强既是管理层的要求,也是上市公司梦寐以求的。在这一过程中,也有以海尔为首的一些杰出企业通过市场融资,达到了做大做强的目的。上市公司正当的融资行为并非坏事。问题是,圈钱后不干正事,或者说圈钱后将资金存入银行吃利息,或搞所谓的资本运作(甚至搞腐败也并不少见),上市公司没有把圈来的资金投入到实体经济中,这些行为都可以称其为圈钱。在资本市场中,圈钱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直接挪用,即直接把上市公司资产挪为己用,这相当于赤裸裸的明抢。有的采用连环担保的方式,通过上市公司为关联公司提供错综复杂的担保,从上市公司融资、资产变卖、银行借贷等各个环节套骗巨额资金。由于担保是一种常见的商业行为,有着貌似合法的外衣,但实际上,担保资金往往得不到及时偿还,最终由投资者和银行来承担所有损失。从性质上看,这类行为类似于鬼鬼祟祟的暗偷。更高明的圈钱者实施不公平的关联交易,通过“以次充好”、“以小换大”等方式套取上市公司资金,进而损害投资者利益。由于这种方式表面上正常合法(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不禁止上市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只要求相关上市公司进行必要的信息披露)。因此,投资者和监管部门很难察觉,这类圈钱行为更接近于诈骗。金融资本市场中的圈钱决不限于上述三种,随着相关部门监管力度的加强,投资者法律意识的提高。这三种方式已经逐步为市场所熟悉,因此,圈钱者也在逐步调整其策略,开发新的圈钱方式,以至于现代圈钱行为表现出明显的隐蔽化、产业化、专业化趋势。扩展资料: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募集基金,拟募集的基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合法的投资方向;(二)有明确的基金运作方式;(三)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品种的规定;(四)不与拟任基金管理人已管理的基金雷同;(五)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草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六)基金名称表明基金的类别和投资特征,不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欺诈、误导投资人,或者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七)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 基金管理人申请募集基金,应当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期间申请材料涉及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变化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更新材料。第九条 中国证监会依照《行政许可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受理基金募集申请,并进行审查,做出决定。第十条 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可以组织专家评审会对基金募集申请进行评审。第十一条 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三个月。第十二条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一)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两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两亿元人民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两百人;(二)基金管理公司在募集基金时,使用公司股东资金、公司固有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一千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五千万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五千万元人民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两百人。第十三条 中国证监会自收到基金管理人验资报告和基金备案材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第十四条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收取认购费的,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圈钱
为什么说上市就是圈钱看完你就明白了
对于不少企业来说,上市是发展的一个必经阶段,通过上市可以为今后的再次发展打下基础,但也有企业利用上市机制进行圈钱,很多人对此的认识不多,那么为什么说上市就是圈钱?下文就来带大家了解一下。上市是圈钱吗上市是指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向投资者增发股票,以期募集用于企业发展资金的过程。对于一般的企业来说,上市本是因为企业缺资金,融资用于企业发展,提高企业形象,扩大公司规模等等。但很多企业上市都是为了股东套现,中饱私囊,而且常常是不合理的高价发行,因此被戏称为“圈钱”。此外,还有一些劣质企业通过股票市场吸引投资者,从而变现自己的资产,然后对所有股东进行赔偿,这样自己不但没有损失,而且可以获得巨大的利润。
为什么说上市公司增发是圈钱行为.
所谓圈钱在市场的字面解释为"融资",融资一般是通过二级市场向股东做定向增发或公开增发
定向增发是指向某些大股东或想参股的公司按市价折让一定的价钱并锁定一定的期限才可以流通.
公开增发是指向所有股东按最近交易二十天的均价按融资的金额分配到所有股东,让所有股东同公司一起承担盈利或风险.
当然我的看法是融资并非为完全说是圈钱,大家试考虑下04年招行发行的可转债券65亿,06及07年万科定向增发分别为42亿及100亿,从年报可以看到万科和招行得到可观收益,股东同样也得到丰厚的收益,至于说到平安的1200亿公开增发及412亿分离可转债计划,从长远看平安的融资主要以主业为主导,利用融资进一步扩大市场的份额,随着国人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同样意识到保险的重要性,只有将市场的份额做大做强才可以保持平安的可持续发展,当然市场也有反对的声音,融资为了圈钱等等,作为一个平安的股东,只要公司的基本面良好,管理层有积极上进心为股东谋取更大利益,只要融资前给股东说明资金的使用相关情况,我会投赞成的一票.
如果融资得到的资金用作非自身业务或对其公司作抵债等行为,有欺骗股东行为,当然可以称之为"圈钱"
至于楼主的补充问题,公开或定向增发,增发后的资金当然是归公司运营用,股票当然是属于投资者持有
为什么许多上市公司增发股票被人么认为是圈钱?并举例子加以说明!
以中国平安为例:前期就有置大盘资金匮乏和投资者承受能力与不顾,狮子大开口要融资1600亿的疯狂计划,干什么用不得而知?平安上市以来对持有它股票的股民没有什么回报,动辄就大规模地融资,视股市资金比印钞机还来的便宜,不回报股东和金融市场却大额融资让人费解,这是典型的恶意圈钱行为,遭到持有它大量股票的机构、散户用脚投票,大量抛售使之惨跌不已,同时平安的名声狼藉,市值也大幅度地缩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