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回头票是指在汇票背书转让时, 经过一手或多手背书后,其中一手又回到了汇票出票人、收款人或者前手背书人进行背书的情况。银行承兑汇票指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比如出票人有良好的信用保证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有足够的支付能力,良好的结算记录和结算信誉能提供相应的担保,或按要求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等。
银行承兑汇票具有的特点包括信用好,承兑性强流通性强,灵活性高节约资金成本等,对于实力较强,银行比较信得过的企业,只需交纳规定的保证金,就能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用以进行正常的购销业务。
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签发是必须记载的内容包括出票人签章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表明“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欠缺上述规定事项之一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