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其中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具体如下:
23个省及其简称、省会:河北省(冀)、山东省(鲁)、辽宁省(辽)、黑龙江省(黑)、吉林省(吉)、甘肃省(甘)、青海省(青)、河南省(豫)、江苏省(苏)、湖北省(鄂)、湖南省(湘)、江西省(赣)、浙江省(浙)、广东省(粤)、云南省(滇)、福建省(闽)、台湾省(台)、海南省(琼) 、山西省(晋)、四川省(川)、陕西省(陕)、贵州省(黔)、安徽省(皖)。
5个自治区及其简称、省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西藏自治区(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
4个直辖市及其简称:重庆市(渝)、北京市(京)、上海市(沪)、天津市(津).
2个特别行政区及其简称:香港特别行政区(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