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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办法

时间:2024-02-23 19:00:22 编辑:阿旭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最新规定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新政策为:1、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2、严格规范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建设;3、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4、严格禁止和严肃查处“以租代征”转用农用地的违法违规行为;5、严格土地执法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定

法律分析:只有集体建设用地才能进入市场,不是所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营利性建设用地,是指以纯营利为目的,用于相关建设的土地。国有营利性建设用地包括“工商、旅游、娱乐、商品房”,表明只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乡镇企业符合集体建设用地性质,在一定条件下才能进入市场。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要办理审批手续将农用地转为建设土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