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国家海洋权益的范围?
海洋权益这个词在我国出现的时间并不长。上世纪90年代,我国颁布两部海洋法规,将海洋权益概念引进国家的法律中。此后,海洋权益作为一个崭新的法律概念,开始为人们所关注。那么,什么是海洋权益呢?
首先,海洋权益属于国家的主权范畴,它是国家领土向海洋延伸形成的权利。或者说,国家在海洋上获得的属于领土主权性质的权利,以及由此延伸或衍生的部分权利。国家在领海区域享有完全排他性的主权权利,这和陆地领土主权性质是完全相同的。在毗连区享有的权利,也属于排他性的,主要有安全、海关、财政、卫生等管辖权。这个权利是由领海主权延伸或衍生过来的权利。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享有勘探开发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这是属于专属权利,也可以理解为仅次于主权的“准主权”。另外,还拥有对海洋污染、海洋科学研究、海上人工设施建设的管理权。这可以说是上述“准主权”的再延伸,因为沿海国家是首先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拥有专属权利之后,才会拥有这些管辖权。
其次,海洋权益是国家在海洋上所获得的利益,或者可以通俗地说是“好处”。当然,利益或“好处”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一般地说,海洋权益的内涵主要有:一是海洋政治权益,如海洋主权、海洋管辖权、海洋管制权等,这是海洋政治权益的核心。二是海洋经济权益,主要包括开发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资源,发展国家的海洋经济产业等。三是海上安全利益,主要是使海洋成为国家安全的国防屏障,通过外交、军事等手段,防止发生海上军事冲突。四是海洋科学利益,主要是使海洋成为科学实验的基地,以获得对海洋自然规律的认识等。此外,还有海洋文化利益,如海上观光旅游、举办跨海域的文化活动等。
国界
分隔相邻两国领土的界线。又称疆界、边界。国界须经相邻国家一致认同,或以河流、湖泊、山脉等自然地形为界,或以双方同意划定的界线为界。后者多考虑政治、经济、民族、语言、宗教等因素而定,也有以经纬度人为地划定国界的。如果以河流、山脉等构成自然国界,而邻国又无特别协定,则可依下列原则确定国界:①界河。通航河流按主航道原则确定国界,不通航河流以两岸等距离的中间线为国界,主航道原意为“下行航道”,即河水最少季节对下行船舶最方便的水道。按此原则,通航河流以下行航道的中间线为界。如遇河流航道有一个以上时,则以主航道中心线为界。如因河道发生变化,致使航道中心线变动,国界也随之自然变动。但由于洪水或地震引起河流发生巨大变化时,则维持变动前的国界。界河上的桥梁,如无特别协议,则国界线在桥梁中间。特别协议如《凡尔赛条约》第66条规定在阿尔萨斯、洛林境内的莱茵河上的桥梁均属法国。②界山。一般以分水岭为界。也有经协议以一侧之山麓为界的。两个以上国家以湖泊为界时,一般以协定确定湖泊上的国界。如无特别协议,则以与沿岸国家等距离的中间线作为国界。海上边界为领海的外部界限,领海范围则依照公约和习惯确定。两国之间的海洋,如其宽度不超过沿岸国各自领海宽度的一倍,在没有特别协议的情况下,应以与两国国土等距离的中间线为国界。也有主张以海峡航道中间线为国界的,但在国际惯例中尚未确定。
国界的划分一般包括定界、划界、勘界和标界等过程。即在条约、划界议定书、换文、地图等文件上用文字、线条描述、描绘国界的位置,以及实地勘察并以实物标明边界的位置。国界标志可以是水流、山脉、森林、沙漠等自然物,也可以是界桩、界石、界墙、沟渠、运河、浮标等人造物。国界表明一个国家的领土范围。国界不可侵犯。
海洋权益主要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海洋权益的内涵主要有:一是海洋政治权益,如海洋主权、海洋管辖权、海洋管制权等,这是海洋政治权益的核心_。二是海洋经济权益,主要包括开发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资源,发展国家的海洋经济产业等。三是海上安全利益,主要是使海洋成为国家安全的国防屏障,通过外交、军事等手段,防止发生海上军事冲突。四是海洋科学利益,主要是使海洋成为科学实验的基地,以获得对海洋自然规律的认识等。此外,还有海洋文化利益,如海上观光旅游、举办跨海域的文化活动等。法律依据:《海洋法公约》一是海洋政治权益,如海洋主权、海洋管辖权、海洋管制权等,这是海洋政治权益的核心_。二是海洋经济权益,主要包括开发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资源,发展国家的海洋经济产业等。三是海上安全利益,主要是使海洋成为国家安全的国防屏障,通过外交、军事等手段,防止发生海上军事冲突。四是海洋科学利益,主要是使海洋成为科学实验的基地,以获得对海洋自然规律的认识等
海洋权益包括哪四个方面
一般地说,海洋权益的内涵主要有:一是海洋政治权益,如海洋主权、海洋管辖权、海洋管制权等,这是海洋政治权益的核心。二是海洋经济权益,主要包括开发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资源,发展国家的海洋经济产业等。三是海上安全利益,主要是使海洋成为国家安全的国防屏障,通过外交、军事等手段,防止发生海上军事冲突。四是海洋科学利益,主要是使海洋成为科学实验的基地,以获得对海洋自然规律的认识等。此外,还有海洋文化利益,如海上观光旅游、举办跨海域的文化活动等。
怎样维护维护海洋权益的建设与发展?
1、维护海洋权益,保持领土完整。谈到海洋权益,第一位的仍是中国的领土主权完整、统一和安全,这是最切实和紧要的,也是最根本的国家战略利益。所以谈海洋权益,第一要务仍是看家护院问题,先把自己家的给看好管好,然后再谈尚存争议的那些地方的问题。第二,谈中国海洋权益的事儿,应着眼国际公共海域,近年中国已经开始进入这一领域,并突然发现,这一领域空间巨大,战略利益丰厚,而我们自己的准备又是那么不足,专业人才那么缺少。国际公共海域、南北极地及其周边海域、国际航海通道、国际海底等等,都有着中国巨大和潜在的国家战略利益,相关国际制度的建设,也有待中国更多、更具建设性的参与。
2、继续坚持“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政策。应当从战略的高度,或者从国家长治久安,从维护社会稳定这样一个大的高度来认识海洋,加快构建新时期中国的海洋战略。首先,中国是爱好和平的大国,“和则两利,斗则俱伤”,本着与周边各国友好相处的决心,中国政府始终坚持以和平方式解决海洋冲突,以求达到双赢;其次,如今的中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发展迅速,急需一个相对稳定的国内国际环境,海洋也是中国经济的生命线,是连接中国与世界的通道,任何一个冲突都将直接影响中国的发展,同时,中国的海洋实力还有待提高,现阶段无法达到与日本、美国等海洋强国抗衡的实力,只能在某些问题上做出些让步。但是,我们永远不能否认主权问题,毛主席说过:“主权问题不是可以谈判的问题”,我们必须坚定我国的海洋主权,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这一政策只是在现时代背景下的权宜之计,总有一天,属于我国的主权海域会回到我们的手里的。
3、打造海洋强国。海洋实力是我国维护海洋权益的基本保障,要想在海洋权益争端中赢得胜利,就必须拥有强大的海洋实力,既包括海军实力,也包括健全高效的海洋管理机制,以及全民的海洋意识等各方面,要努力把我国从海洋大国建设成为海洋强国以保护我国的海洋主权。首先应加大科技投入,加大海洋、海军方面的科学研究,建设出一支用高科技武装的海军,以抗衡美国、日本的海军威胁;其次在海洋管理方面,要出台各种海洋法律,坚决维护海洋主权,勇敢驱逐入境非法船只,坚守我海洋领海;再次要努力提高全民海洋意识,让大家认识到海洋的重要性,并为建设海洋强国贡献力量。举全国之力,建我海洋强国。
4、建设海洋抗衡的强大后方。一个国家想在海洋权益争端中赢得地位,强大的国家后方也是十分必要的。为赢得我国的海洋主权,具体的应做好以下几点:第一,发展强大的政治、外交力量,对主权问题必须坚决维护,但解决问题也必须是和平方式,因此我国就有必要通过各种政治、外交、法律手段与周边各国进行交流,谈判,通过与周边各国加强感情来解决问题,做到互惠互利;第二,处理好与美国的关系,同时营造一个良好的国际环境,不难发现,我国的海洋权益争端中,均有美国的搅局,它的意图显而易见,我们要想做到与周边国家进行单独解决,就必须在政治、国际舆论等各方面努力处理好与它的关系,避免其介入。同时也要加强与其他国家的交流,使我国的海洋权益得到国际上的认可;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不断提高综合国力。各国的各种权益争端归根到底是综合国力的竞争,综合国力是表征一个国家实力的根本标准,所以,综合国力的提高必定能成为我国的海洋权益之争的重要保障。
如何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 老师让写论文
我国海洋权益
及维护海洋
【摘要】本文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分析了我国
海洋权益面临的现实问题,探讨了我国维护海洋权益的策略:临
时安排与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是维护海洋权益的基本方针;加大
科技和资金的投入是维护海洋权益的重要保障;加强对争议海域
的实际控制是维护海洋权益的主要途径。
【关键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海洋权益共同开发实
际控制
海洋权益是海洋权利和海洋利益的总称,包括领土主权、司
法管辖权、海洋资源开采权、海洋空间利用权、海洋污染管辖权、
海洋科学研究权以及国家安全权益和海上交通权益等等。海洋权
益是国家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海洋权益的实现是解决我国人
口、资源和环境问题的重要出路,是我国经济腾飞国力强盛的必
由之路。了解我国海洋权益的现状,积极有效地维护我国的海洋
权益,对于我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海洋权益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1982年通过并于
1994年开始生效。它所建立的海洋法律制度第一次对海洋权益进
行了全面而系统的规定,从而使各国开发和利用海洋走上了规范
化的道路。截至目前,已有155个国家和实体批准了《公约》,我国
于1996年5月15日批准了《公约》。
《公约》几乎涉及海洋法所有方面的问题,主要内容有两方
面:一方面是对传统的基本海洋法律制度,如领海、毗连区、大陆
架和公海等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另一方面是制定了许多崭新的海
洋法律制度,例如专属经济区、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群岛国、岛
屿、国际海底区域、海洋科学技术和海洋环境保护等制度,极大地
拓展了沿海国在海洋上的管辖范围,沿海国可以将管辖海域范围
从传统国际海洋法所规定的3海里或12海里扩大到200海里专
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而且宽大陆架国家还可以主张超出200海里
范围的大陆架。《公约》实质上是对海洋归属和管辖的一次重新调
整,是海洋资源和权力的一次再分配,是当代国际社会关于海洋
权益和海洋秩序的基本文件,标志着新的国际海洋秩序的建立。
《公约》的生效,意味着人类进入了全面开发和管理海洋的新
阶段。《公约》唤醒了沿海国家开发和维护海洋资源的意识,进而
引发了争夺海洋岛屿、海洋国土、海洋资源和海洋通道的新的争
斗,使世界热点集中到海洋上,不仅霸权主义国家继续谋求海洋
霸权,广大发展中国家也在海洋问题上日益觉醒,尽可能大地圈
占海域。但由于大多数国家彼此相邻或相向,沿海国家的利益往
往与其相邻或相向国家的利益交织在一起,矛盾的焦点集中在主
权的获得或享有以及相应资源的占有或分享。同时,《公约》是
世界各国政治妥协的产物,因此还存在着许多模糊不清之处,
各国总是从最有利于本国利益的角度出发来解释、运用《公
约》,这也留下了许多引起争议的隐患。随着更多的国家批准加
入《公约》,海洋权益面临一次全面再分配,海洋权益的斗争将
越来越复杂。目前,全世界已有300多处海域出现划界纠纷,有
争议的岛屿达100多个。
二、中国海洋权益的现状
《公约》的有关规定为我国领海和毗连区的宽度主张提供
了国际法上的依据和保证。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制度
拓展了我国的管辖区域;国际海底区域制度使我国有机会成为
深海采矿的先驱投资者,并在东北太平洋有一块15平方公里的
矿区;国际航行的海峡的过境通行制度对中国发展远洋交通、
走向海峡提供了便利。正如曾任副外长的李肇星所述“《公约》
在我国生效有利于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和扩大我国海洋管辖权;
有利于维护我国作为先驱投资者所取得的实际地位和长远利
益;有利于发挥我国在海洋事务中的积极作用;有利于维护我
国的形象”。所以,总体来说《公约》对我国是有利的。
但是从另一方面《公约》也给我们带来一些负面效应。随着
《公约》的正式生效,我国的周边国家纷纷完善海洋立法,调整
海洋政策和海洋战略,不顾历史事实和海洋法的具体实施细则
和以往的判例,不恰当、不严肃地引用其中对其有利的条款来
侵害我国的海洋权益,使我国的许多海域和岛屿无可争议的历
史主权面对不少新的争议,对我国海洋权益的维护形成了严峻
的挑战。
1、我国岛屿被侵占。在东海,中国固有的领土钓鱼岛被日
国家海洋权益的范围
法律分析:海洋权益包括内水、领海、临接海域地区包括的权益。海洋权益属于国家的主权范畴,它是国家领土向海洋延伸形成的权利。国家在领海区域享有完全排他性的主权权利,这和陆地领土主权性质是完全相同的。法律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八条:内水指涵盖基线向陆地一侧的所有水域及水道。沿岸国有权制订法律规章加以管理,而他国船舶无通行之权利。第十九条:领海指基线以外十二海里之水域,沿岸国可制订法律规章加以管理并运用其资源。外国船舶在领海有“无害通过”〔innocent passage〕之权。而军事船舶在领海国许可下,也可以进行“过境通过”〔transit passage〕。第二十条:临接海域指在领海之外的12海里,也就是在领海基线以外24海里到领海之间,称为临接海域〔contiguous zone〕。在本区中,沿岸国可以执行管辖领海的反走私、反偷渡法律。
维护中国海洋权益的重要性
海洋既是人类生存的基本空间,也是国际政治斗争的重要舞台,而海洋政治斗争的中心,是海洋权益。全球愈演愈烈的海权之争,背后都是巨大的海洋利益。
海洋维系着中华民族崛起的诸多重大安全和发展利益。这些利益主要包括:保卫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防御敌对国家从海上的打击和入侵;保卫支撑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海洋资源的安全,维护海洋权益;维护我对外贸易海上航运通道、石油航线以及重大海外利益的安全。此外,还有打击海上恐怖主义、海盗、走私和跨国犯罪等问题,营造和平、良好的地区海上安全秩序;改善海洋环境,维护我国可持续发展和生存空间的质量;等等。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海洋意识淡薄的国家对海洋权益缺乏敏感性,也不可能有前瞻性和预见性。无法在别人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就把事情想好办妥,尤其是按照国际海洋法游戏规则打擦边球,为子孙后代多争取海洋权益。另外,由于意识淡薄,也不可能为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产生强烈的激情和冲动,即使有,争夺海洋权益的力度和强度都不足以达到理想的境界。
没有系统正确理论的指导,就不可能认识到制定国家海洋战略和海洋政策的重要性,没有战略和政策支撑的海洋事业发展往往会迷失方向。海洋管理体制久议不决,海洋管理机构改革方案难以出台,摇摆不定,主要原因就是缺乏现代意义上海洋管理理论的支撑。国家海洋管理如果走一步看一步,就会落后、矛盾、低效。
总之 海洋对一个国家的各个方面都有着非常巨大、不可形容的重要性!
维护海洋权益对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
海洋既是人类生存的基本空间,也是国际政治斗争的重要舞台,而海洋政治斗争的中心,是海洋权益。全球愈演愈烈的海权之争,背后都是巨大的海洋利益。
海洋维系着中华民族崛起的诸多重大安全和发展利益。这些利益主要包括:保卫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防御敌对国家从海上的打击和入侵;保卫支撑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海洋资源的安全,维护海洋权益;维护我对外贸易海上航运通道、石油航线以及重大海外利益的安全。此外,还有打击海上恐怖主义、海盗、走私和跨国犯罪等问题,营造和平、良好的地区海上安全秩序;改善海洋环境,维护我国可持续发展和生存空间的质量;等等。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海洋意识淡薄的国家对海洋权益缺乏敏感性,也不可能有前瞻性和预见性。无法在别人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就把事情想好办妥,尤其是按照国际海洋法游戏规则打擦边球,为子孙后代多争取海洋权益。另外,由于意识淡薄,也不可能为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产生强烈的激情和冲动,即使有,争夺海洋权益的力度和强度都不足以达到理想的境界。
没有系统正确理论的指导,就不可能认识到制定国家海洋战略和海洋政策的重要性,没有战略和政策支撑的海洋事业发展往往会迷失方向。海洋管理体制久议不决,海洋管理机构改革方案难以出台,摇摆不定,主要原因就是缺乏现代意义上海洋管理理论的支撑。国家海洋管理如果走一步看一步,就会落后、矛盾、低效。
总之 海洋对一个国家的各个方面都有着非常巨大、不可形容的重要性!
如何维护我国海洋权益?
1、加强海洋强国建设顶层设计。要从国家整体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高度开展陆海统筹发展规划的顶层设计,重点围绕推动陆海产业协同发展、强化陆海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实现陆海资源统筹和高效利用等谋划部署,将重大举措编入“十四五”规划纲要。2、加深对海洋权益的认识。中国不仅是陆地大国,而且也是海洋大国。但长期以来受“重陆轻海”传统思想的影响,人们的海洋权益意识非常淡漠,没有深刻认识到海洋权益对国家发展的意义。随着海洋在沿海国家战略全局中的地位更加凸显,各国以维护和拓展海洋权益为核心的海洋综合实力竞争愈演愈烈。要明确我国维护海洋权益的理念,把“和平、合作、和谐”作为新时期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的思想基础和基本理念。“和平”是维护海洋权益的宗旨,“合作”是维护海洋权益的重要方式选择,“和谐”是维护海洋权益的核心。3、提升海洋权益实际管控能力。在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同时,也要不断提高我们对海洋的实际管控能力,更加有效地维护和拓展我国海洋权益。要整合我国海警执法力量,提升装备水平,扩大人员规模,构建常态化值守性海洋维权巡航机制,对重点区域重点岛礁进行重点维权执法巡航。4、提高参与海洋开发的企业和公民的风险防范意识。统筹国内外资源大力发展海岛经济,科学合理的开发更有利于保护海岛和维护我国海洋主权、权益。5、完善海洋法律法规体系。深入研究海洋基本法立法思路和突出问题,推进法律草案起草,尽快提请常委会审议;根据海洋基本法确定的原则,整合各专项法律的有关规定,研究论证制定海洋权益相关法律。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新形势下我国海洋权益维护策略
当前我国海洋权益争端的现状及其主要原因是什么
一、我国海洋权益争端的现状 黄 海 黄海,总面积约38万平方公里的海域中应划归中国管辖的有25万平方公里,可是在海域划界问题上,韩国主张等距线为界。如果按此划分,他们可以多划18万平方公里,因此中国与朝鲜和韩国存在着18万平方公里的争议海区。韩国去年开始在远离朝鲜半岛西部海岸大陆架勘探石油,勘探地点越过两国等距线50千米。可以看出韩国在与中国争夺海洋资源咄咄逼人的态势。在大陆架划分问题上,韩国采取的是实用主义的态度,它在处理与日本的海底底土时主张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而在处理与中国的海底底土问题时就“忘记”了这一原则。韩国之所以如此做,是因为中国大陆边缘自然延伸的大陆架延伸到距朝鲜半岛较近的地方,以大陆自然延伸原则划分大陆架对其不利。 此外,在领海划分上我国与朝鲜以124°10′6″E为领海分界线,存在的问题是我国船只一出海就是朝鲜水域,虽然两国确定在123°59′E至124°26′E间两国一切船舶可自由航行,但这毕竟是一个被动的权宜之计。中朝在专属经济区(朝鲜称为经济水域)的划分上存在较大分歧,朝鲜在1977年6月颁布的“关于建立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经济水域的政令”中声称其经济水域在不能划至200海里的海域划至海洋的半分线,即中间线,这是我国不能接受的,在北黄 海,中国一侧岸线长度为688公里,朝鲜一侧仅为414公里,其比例为1∶0.6,且黄海沉积物大部分来源于中国大陆,按中间线法划分显然有失公平。 东 海 东海,总面积约77万平方公里,它是中、日、韩三国陆地领土环绕的一个半封闭的海域。东海大陆架蕴藏着丰富的石油资源。韩国和日本都提出以等距离原则为根据提出对东海大陆架进行划分,而我国坚持自然延伸原则和公平原则,双方(三方)有极大分歧。按日本的无理要求,日本与中国有16万平方公里、韩国与中国有18万平方公里的争议地区。这其中以我国与日本的争端最为激烈,日本故意忽视冲绳海沟单方面宣称与我国是共大陆架国家,妄图争夺我大陆架。近年又因中国在东海的正常开采活动制造事端,进而提出在日中等距线两侧共同开发的方案,企图使等距线划分事实化。日本无理指责我国海洋科学考察船在该海域从事海洋科学考察活动为侵犯其管辖海域。此外,我国在东海作业的渔船、海洋科学考察船经常遭到日本海上自卫队和海保厅舰机的无理骚扰、跟踪和监视。 1895年日本趁甲午战争清政府败局已定,在《马关条约》签订前三个月窃取这些岛屿,划归冲绳县管辖。1943年12月中、美、英发表的《开罗宣言》规定,日本将所窃取于中国的包括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在内的土地归还中国。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同年8月,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无条件投降,这就意味着日本将台湾、包括其附属的钓鱼诸岛归还中国。但1951年9月8日,日本却同美国签订了片面的《旧金山和约》,将钓鱼诸岛连同日本冲绳交由美国托管。对此,周恩来总理兼外长代表中国政府郑重声明,指出旧金山和约是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对日单独和约,不仅不是全面的和约,而且完全不是真正的和约。中国政府认为是非法的,无效的,因而是绝对不能承认的。1971年6月17日,日美签订"归还冲绳协定"时,这些岛屿也被划入"归还区域",交给日本。对此,我国外交部于1971年12月30日发表声明,强烈谴责美日两国政府公然把我钓鱼诸岛划入"归还领域",严正指出"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明目张胆的侵犯。中国人民绝对不能容忍。"美日两国在‘归还’冲绳协定中,把我国钓鱼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完全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领土主权"。其后,美国国务院发言人表示,"归还冲绳的施政权,对尖阁列岛(即我钓鱼岛)的主权问题不发生任何影响"。 近年来,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不断制造事端,企图将非法占有的钓鱼岛变成其合法领土。 南 海 南海,是一个半封闭的海,北濒中国大陆和台湾,东临菲律宾群岛,南以连接西南婆罗洲到苏门答腊的一条线为界,西南是从马来西亚到马泰边界再到越南南端和越南南部沿岸。南海的总面积350万平方公里。岛屿大都狭小, 其中最大者为东沙岛,12平方公里,其他各岛面积要小得多。西沙最大的永兴岛为1.85平方公里。南海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和渔业资源同时蕴藏着大量的油气资源,因此被周边国家觊觎。我国在南海的传统海疆线(既地图上的不连续线),是二次大战结束后,我国于1946年11 月—12月从日本手中接管西沙和南沙群岛时划定的。1947 年我国内政部公布了南海诸岛170多个岛、礁、沙、滩的名称。同年10月内政部还公布了“我国四至地点及其经纬度、我国与各邻国之境界线之名称与起迄地点”,同年12月内政部方域司绘制的南海诸岛位置图(1948年2 月出版)、西沙群岛图、中沙群岛图、南沙群岛图,在南海诸岛的周围明确标绘了断续国界线。当时南海的周边国家并未提出任何异议。但是随着1982年《海洋法公约》的制定,国家管辖范围内的海域明显扩大,南沙的周围邻国纷纷觊觎南沙群岛,悍然侵占南海海域。截至目前为止,越南已占据了约21个岛礁,菲律宾占了约8个, 马来西亚占了约3个,文莱和印度尼西亚我国南海的岛礁也都提出领土要求。 目前东南亚国家为了巩固“既成事实”,进一步扩大它们在南海的海洋权益,千方百计地使南沙问题“国际化”。而某些国家竟然提出用“南极模式”来解决南海问题,甚至要求对南海进行国际共管。这都是侵犯中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 二、我国海洋权益争端的主要原因 1、 历史原因:二战后形成的波茨坦-雅尔塔体系是现今世界政治关系的基础,也是东亚大多数国家领土及领海边界的划定依据。我国与周边国家疆界的划定也是以这个体系中的一系列公告作为法律依据的。根据波茨坦公告中国应当收回自1895年后所有被日本侵占的领土。因此东海的台湾以及钓鱼岛群岛,南海的西沙、南沙都是属于中国的领土。但是由于二战结束后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阵营出于封锁,围堵共产主义中国的需要,长期霸占钓鱼岛,后转让给日本,埋下今日的东海争端的伏笔。而后又鼓动东南亚国家敌视中国,促使其侵占中国在南海的岛礁。而日本则希望通过继续占领二战时所掠取的中国领土-钓鱼岛来突破雅尔塔体系,摆脱战败国阴影。 2、 周边国家对资源的觊觎:中国的近海大陆架蕴藏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资源,在能源短缺的今天必然会被周边国家觊觎。而南海有丰富的渔业资源、鸟粪石以及石油天然气资源,同时是战略要道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因此,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周边国家借国际海洋法规的名义,瓜分我国大陆架以及经济区,甚至公然岛屿也就不足为奇了。 3、 我国长期以来对海洋权益的漠视也是现阶段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白热化的原因。由于我国是传统的大陆国家,因此对海洋并不重视。由于不断的国内政治斗争,在我国宣布领海后并没有有效的行使主权。因此,南海的诸多岛屿被东南亚国家偷偷占领。而在改革开放后,为了拥有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我国宣布对领海争端“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没有及时收回被侵占的岛屿,也是产生现在的被动局面的原因之一。